安徽新華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安徽新華學院
二、學校代碼:12216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五、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望江西路555號
六、錄取規則及要求:
1、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相關政策和規定執行,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部署,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工作要求,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政策加分根據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執行,無單科成績要求,外語類無口試要求。
2、學校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誌願的選考科目要求;在非高考綜合改革招生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誌願的科類要求。
3、按“院校”或“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對進檔考生分專業原則:實行“專業清”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第一專業誌願無法滿足的,依次錄取第二、三專業誌願,依次類推。投檔成績相同時首先按相應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相關省份無此規定,考生投檔分相同時的排序規則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首選科目為曆史的進檔同分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曆史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對首選科目為物理的進檔同分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物理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進檔同分考生的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進檔的文史類同分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對進檔的理工類同分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4、藝術類專業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對於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相應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按照“綜合分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投檔。考生進檔後,按投檔分從高到低依照專業誌願進行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情況下,參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依次參照語數外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我校在河南省藝術本科批投檔成績排序計算辦法: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
5、若考生所有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隨機調劑至有空缺計劃的專業。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6、各專業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7、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製。
七、頒發證書: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安徽新華學院”; 學曆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學曆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安徽新華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學費標準: 依據原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教育廳皖價費〔2017〕56號;原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社廳皖價費〔2018〕70號文件,結合我校實際,2024級新生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參照(皖新院〔2024〕20號)執行。

備注:2024年最終招生專業詳見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考指南》
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學校高度重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堅持貫徹落實國家政策。資助方式涵蓋國家獎學 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校級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體係,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參照《學生手冊》具體要求進行各類資助申請。
十、入學資格複查: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麵複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生源省份及我校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一、聯係方式:
0551-65872818、65872838
十二、學校網址:https://www.ax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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