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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秋季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二、就讀校址

奉賢校區地址:上海市奉賢區海泉路100號;徐彙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彙區漕寶路120號。

藝術類本科專業就讀徐彙校區,其他本科專業及少數民族預科就讀奉賢校區。

三、層次

■ 本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五、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紀檢監察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1、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製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製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製。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地上線生源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德語專業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德語,其它專業高考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德語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德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根據健康狀況與專業限報要求填報專業誌願。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其中:材料物理、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專業色盲不取;材料科學與工程、複合材料與工程色盲不宜;園林、園藝、生態學、風景園林、化學工程與工藝、製藥工程、應用化學、環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色盲、色弱不取;香料香精技術與工程、化妝品技術與工程專業色盲、色弱、嗅覺遲鈍不宜。

十一、錄取規則

一、投檔成績

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成績為準,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不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

二、投檔比例

實行平行誌願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1:1.05之內;實行非平行誌願的批次投檔比例按各省級招辦要求執行;征集誌願,按缺額計劃1:1錄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降分錄取。

三、錄取原則

(一)普通類專業

1、上海市專業錄取時,在院校專業組內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誌願填報順序錄取,各誌願間無級差。當考生所填的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含中外合作專業),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則在該專業組內進行調劑。調劑規則:根據需調劑考生的投檔成績,按缺額專業的錄取最低分從高到低一次性調劑錄取至滿額,錄取最低分相同時依次參照缺額專業的錄取平均分、最高分,調劑時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含中外合作),則退檔。

2、招生改革省市浙江、山東、遼寧、重慶、河北五省實行專業平行誌願直接投檔到學校專業,符合專業錄取條件,不會退檔;其他改革省市江蘇、湖南、湖北、福建、廣東在院校專業組內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誌願填報順序錄取到專業,各誌願間無級差。當考生所填的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則在該專業組內進行調劑。調劑規則:根據需調劑考生的投檔成績,按缺額專業的錄取最低分從高到低一次性調劑錄取至滿額,錄取最低分相同時依次參照缺額專業的錄取平均分、最高分,調劑時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退檔。

3.內蒙古自治區

實行“招生計劃數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即首先對已投檔考生按照錄取排序成績排序,並對排名在招生計劃數內的考生,剔除末位同分多餘考生,按同分取舍規則等額確定招生計劃數1:1範圍的考生名單,按“專業誌願清”錄取規則依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有退檔,則對排名在招生計劃數以外的考生按“分數清”錄取規則依錄取排序成績遞補錄取,未遞補錄取的考生則退檔。調劑規則:根據需調劑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按缺額專業的錄取最低分從高到低一次性調劑錄取至滿額,錄取最低分相同時依次參照缺額專業的錄取平均分、最高分。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退檔。

4.其他省市

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誌願填報順序錄取,無級差分。在同一批次中,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調劑到未錄滿專業。調劑規則同“招生改革省市”。

5.同分處理規則:

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市考試院的同分排位規則排序,若無排序,則文史(曆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物理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其他不分文史、理工類的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

6.征集誌願

學校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上,通過征集誌願後投檔,投檔人數按不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缺額數;若生源仍不足,學校可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7.少數民族預科

按公布的招生計劃1:1投檔,實現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市考試院的同分排位規則排序,如無考試院的同分排位規則,則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

(二)美術與設計學類

1.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最低錄取控製線,且外語單科成績要求50分及以上。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本科合格線。

2.美術與設計學類成績計算方法:

上海市及其他省級招辦對投檔成績有統一折算方法的,按其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無統一折算方法的省市,投檔成績依據我校折算公式計算,折算公式=(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文化投檔成績/文化滿分)×50。

3.錄取原則:分數優先原則,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據專業誌願填報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誌願無法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退檔。

4.同分處理規則:根據考試院的同分排位規則排序,如無考試院的同分排位規則,則依次按專業統考、語文、外語成績排序。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文科類專業、少數民族預科每生每學年6500元,理工體類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滬發改價調(2023)21號);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3000元(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中美合作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中美合作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中新合作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21000元;中加合作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9500元(滬發改規範〔2018〕2號,滬發改規範(2023)4號)。

(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設立“遠修無憂”專項計劃,資助家庭困難的優秀學生海外留學。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舉報電話:021-60873388

十五、網址及聯係電話

學校官網:https://www.sit.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s://adm.sit.edu.cn

日常谘詢電話:021-64941403

誌願填報谘詢熱線:021-64948576、64948577、64940020、64940021(開通日期6月20日-7月10日)

十六、其他須知

1.我校2023年大類招生所含專業如下:

機械類:含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過程裝備與控製工程、智能製造工程專業

工商管理類:含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專業

公共管理類:含勞動與社會保障、文化產業管理專業

大類招生的學生,第一學年末根據我校學籍管理規定《上海應用技術大學學科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原則》,在該大類內進行專業分流。

2.預科招生的學生,預科階段不分專業,第一學年末根據《上海應用技術大學少數民族預科生轉入本科專業實施細則》,進行誌願填報和專業錄取。

3.學生可以根據我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申請選擇轉專業學習(中外合作專業除外)。

4.經濟與管理學院三、四年級教學地點將根據學校規劃安排確定。

5.各省市招生錄取情況可通過我校招生官網實時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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