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華女子學院2021年藝術類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中華女子學院藝術類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中華女子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1.院校名稱:中華女子學院 英文譯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2.國標代碼:11149
3.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郵政編碼為100101)
第三條
學校是由國家舉辦、由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依法實施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學校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提高質量、內涵發展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努力建成質量優良、特色鮮明的一流女子大學,成為全國婦女教育研究中心、婦女理論研究中心、婦女幹部培訓中心、國際婦女教育交流中心。學校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具有“四自”精神和公益意識、國際視野和知性高雅的應用型人才。
第四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工作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普高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協調和監督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隸屬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考試和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電話84659417。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範圍
第七條
我校2021年藝術類本科招生計劃160人。其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50人,視覺傳達設計專業30人,計劃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浙江、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四川等10個省(區、市);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50人,計劃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南、廣東、重慶等11個省(區、市);表演專業30人,計劃投放河北、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四川等7個省(區、市)。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公布的誌願填報信息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第八條
我校招收的學生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中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符合本省(區、市)藝術類報考條件、錄取規定及下述條件:
1.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表演(服裝表演)專業:須獲得本省統(聯)考相應批次合格成績。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須在本省藝術類相應類別統考本科合格基礎上獲得校考合格成績,否則校考成績無效;省統考未涉及的省份的考生,僅須獲得校考合格成績。
第九條
學校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除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女兼招外,其餘各專業隻招女生。
第十條
我校藝術類本科隻招文科(若個別省(市)藝術類不分文理,按省(市)招辦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學校目前隻開設英語語種課程。
第五章 報名考試及成績公布
第十二條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分初、複試,考點分布及報名考試方式,參看本年度藝術類本科專業報考指南。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各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
第十四條
2021年4月底前,公布校考成績及合格標準,同時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屆時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查詢。
第十五條
凡校考成績合格者,請及時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核對個人信息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六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製,錄取模式采用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1.平行誌願省份
投檔比例為1:1,院校錄取規則與省內投檔規則相同。
2.非平行誌願省份
我校對專業和文化考試達到分數線的考生,分省份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綜合分相等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綜合分=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
(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我校對專業和文化考試達到分數線的考生,分省份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綜合分相等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綜合分=校考專業課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校考專業課成績總分350分)
(三)表演專業
我校對專業和文化考試達到分數線的考生,分省份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綜合分相等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1.有統一投檔規則的省份
綜合分計算方法與省招辦投檔規則一致。對於省招辦有統一投檔規則,同時也允許院校提出自己規則的,我校按照省招辦統一規定執行,不再另做規定。
2.無統一投檔規則的省份
綜合分=統聯考專業課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
第十八條
我校男女兼招的藝術類專業在錄取時,不設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各省對於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原則上予以承認。
第二十條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製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一條
建立違規考生查處信息通報機製,學校按規定對校考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後續處理。
第二十二條
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組織入學資格審查。對在入學考試及體檢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情節惡劣者報請有關部門查處。
第七章 收費及獎貸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9000元/學年,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10000元/學年,住宿費收取標準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價局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實行獎學金製度,優秀學生可獲得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多項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同時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招生谘詢及聯係方式
學校網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谘詢電話:010—84659299、84659611
申訴電話:010—84659417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華女子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