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局堅決貫徹落實財政部內控委會議精神,以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積極探索開展內控考評工作,持續深化財政內控建設。
一、構建二級內控考評製度,夯實內控考評工作基礎
深圳市財政局將內控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加強內控組織領導,根據機構改革、人員調整、崗位變化等實際情況,明確內控管理職責;按照科學高效、務實管用的原則,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提升內控的科學性、有效性,避免內控製度流於形式,深圳市財政局狠抓內控執行,製定《內部控製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確定考評原則、內容、方式及評分項目,使內控考評有章可循。緊密結合財政中心工作和重點業務環節,印發深圳市財政局年度內部控製考核評價方案,進一步細化考評指標及分值權重,為順利開展內控考評工作提供指引。
二、堅持全麵覆蓋和突出重點,立足“兩個層次”開展內控考評
(一)自查評價實現全麵覆蓋。深圳市財政局將內設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全部納入自查評價範圍。各處室(單位)圍繞內控目標、特點及關鍵環節,對照考評方案及評分表逐項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問題、風險隱患研究對策、分析原因,撰寫自查評價報告,提出改進措施。
(二)重點考評做到點麵結合。在自查評價基礎上,深圳市財政局成立內控考評工作組,采取隨機方式抽取5個處室(單位)作為考評對象,深入實地開展重點考評。通過查閱資料、業務訪談、抽樣檢查等方式,以點帶麵、點麵結合,既揭示處室(單位)層麵在製度建設、風險識別等方麵存在的個性問題,也反映全局層麵在部門預算、國有資產、非稅收入管理等方麵有待改進的地方。重點考核評價報告經局內控委審議後,由局內控辦反饋被考評單位並督促整改。
三、深刻把握內控考評總體要求,從“三個維度”提升考評實效
(一)細化考評指標分值,確保考評可操作可量化。深圳市財政局內控考評采用百分製,考評內容包括製度建設情況、製度執行情況、風險事件應對情況及內外部監督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四大項,分值分別為20、30、30、20.以此為基準,在製定具體考評方案時將考評內容進一步細分為16個分項指標,設置定性、定量評分標準,分值從2分到15分不等,實現考評結果可衡量、可比較、可運用。
(二)實地核查仔細求證,確保問題有出處有佐證。重點考評過程中,考評工作組采取抽樣方式,選取部分業務進行穿行測試,詳細了解內控運行軌跡,將執行結果與內控設計進行比對,評價內控設計的有效性以及內控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同時,通過業務訪談,充分聽取工作人員對改進內控工作的建議。針對考評對象提出的反饋意見,認真核實、仔細求證,確保重點考核評價報告指出的問題有充分依據,提出的整改意見經得起推敲。
(三)分工協作各司其職,確保考評得分客觀公正。考評工作組成員包括監督、人事、法規、信息等部門以及聘請的第三方機構。為提升重點考評質量和效率,成員分工各有側重,重點關注與本部門職責密切相關的考評內容。考評工作組多次召開會議,對問題認定、考評結論、改進建議等事項進行集體研究。在評分階段,考評工作組每個成員對照評分指標對重點考評對象獨立打分,取平均值作為最終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