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有關要求,建立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機製,強化會計師事務所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等,我們製定了《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現予印發。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
會計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管理辦法
財政部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