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高級會計職稱的考務安排公布後,不少人擔憂了許久的心終於跳回了胸腔:報名條件未變!報名條件塵埃落定後,與考試有關的變化也逐漸牽動了百萬考生的心。
與此同時,隨著《會計法》的修訂和《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意見》的深化落實,多地也相繼出台了相應的職稱改革實施意見。
職稱醬從報名、考試與評審等角度總結了十個變化,以預測未來會計職稱改革可能發生的變化。
一、關於報名
01 限製專業
2018年2月5日,司法部發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對於報名條件進行了新的規定:擁有法學專業背景或有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者方可報名參加法考。
目前,會計職稱考試隻對考生的相關工作經驗進行了年數限製。而隨著行業飽和、底層人員過剩情況的逐漸加劇,考試也很有可能增加專業限製:考生需擁有相關專業背景,才能參加考試。此舉既能加強從業人員專業性,也能加快行業發展。
02 限製屬地
2017年10月,上海、北京兩城先後發布了初級職稱報名通知,首次在報名條件中加上了“非本地考生需提供居住證、學生證等當地生活或學習證明”這一限製條件。此舉將初級會計師直接納入了屬地管理體係。
無獨有偶,湖北也針對職稱加強了屬地管理。根據2018年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湖北省工作1年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均可按規定在湖北省申報職稱。
隨著會計師等專業技術人才在地區發展中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預計越來越多省份會加強對於會計職稱考生的屬地限製。
03 強化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製
跟據2018年的中級會計職稱考務安排,考生不再需要提供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僅需由單位在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上加蓋公章,以證明考生的會計工作經曆。
與此同時,多地也強化了考生誠信管理。以安徽為例,2018年起,考生報考會計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須簽署《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違紀違規者也將被予以嚴肅處理。湖北省也已著手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製度,還將其納入了全省職稱管理信息係統和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二、關於考試
01 增加考試次數
曆年來,每年初、中、高級職稱皆僅舉行一次考試。無論是一次通過兩科方為合格的初級職稱,還是需在兩年內通過三門考試的中級職稱,二戰的機會成本都非常大:一次失敗後隻能選擇來年再戰。
隨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廢止,初級職稱已順利接棒,成為會計人和用人單位眼中的新門檻。對比會從一年多次的考試次數,關於增加考試次數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然而,在證書改革的曆史中,少有增加考試次數的先例,但隨著會計人才評價係統的逐漸完善,未來的調整可能性也客觀存在。
02 增加素質考核
2017年修訂的《會計法》中,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被大大強化了,違反相關紀律者,所需承擔的後果由原來的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變為幾年內甚至終身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2018年的初級會計職稱教材中,《經濟法基礎》科目新增了會計法律製度這一章節,會計職業道德、會計法律製度以及違反會計法律製度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都成為了新增的重要考點。
可以預計的是,會計法律製度與職業道德必將走進會計職稱考試,成為每一位(初級、中級、高級)會計師的必備素養。
03 考核內容銜接更加緊密
2018年的初級會計職稱教材中,《初級會計實務》一科新增了中級職稱《財務管理》科目中的財務管理基礎知識。
此舉不僅響應了政府針對管理會計發布的相關政策、凸顯了管理會計的發展趨勢,也體現了會計職稱考試體係的一體化進程:各層次職稱考試的知識結構雖界限分明,但也彼此銜接,力爭形成層層遞進的評審體係。
這也意味著:取得較低層次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僅擁有了申報更高級別職稱的條件,也一定程度上具備了報考更高級別考試所需的理論知識。
04 考試梯隊性加大
截至2017年底,我國通過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分別為443萬、180萬與14萬。整體而言,具備初級職稱的會計人員供過於求,中級職稱持有者相對不足,高級人才更是嚴重緊缺。這顯然與行業需求不符。
作為會計人才的評價體係,會計職稱體係現分為初、中、高、正高四個等級,係統評價了會計人業務水平的高低。擁有不同等級職稱的從業人員,也有著不同的職場地位與職業發展機遇。
可以預計的是,未來各層次職稱考試的梯隊性將不僅僅體現在報名條件中,在考核內容中也將得到極大的強化。
三、關於評審
01 評審範圍進一步擴大
根據湖北省《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正高級會計職稱的評審範圍取消限製,不再限於國有企業內,體製內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均有機會申報。
此舉符合市場規律,也能更公正的體現出正高級職稱的評價意義。預期更多地區也將取消這一限製,進一步擴大評審範圍。
02 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多省已出台政策劃清職業職稱與公務員職級的區別。2017年起,廣西、安徽等地已出台公告,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現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公務員,可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但考試合格者,隻能拿到成績合格證,不得參加後麵的評審工作,其專業技術資格也不得與工資、獎金等待遇掛鉤。
03 職稱認定製度進一步完善
從多地的職稱改革實施意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職稱認定將與職業資格認定更緊密地聯合起來。
湖北省的實施意見首次指出:力爭打破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相互獨立的評價體係,建立互聯互通關係,今後專業技術人才取得注冊會計師等準入類職業資格可按規定認定相應職稱。
無獨有偶,安徽省的實施意見也提出:將在職稱與職業資格密切相關的職業領域(如會計)建立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係,專業技術人才在取得職業資格後,即可認定其具有相應層級的職稱,並可向上繼續申報高一級職稱。舉例來說,取得中級會計職稱對應的職業資格,即可視為具備中級職稱,並可繼續向上申報高級會計職稱。
無論報考、考試,還是評審,會計職稱都將責無旁貸地扮演起會計人才評價的全部職責。會計職稱考生也應早早拿下職稱證書,成為行業所需的真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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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高頓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