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於加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下發了,這是一個很及時的文件,對淨化高等繼續教育辦學環境、規範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建立和完善高質量教育體係,是一項有力舉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多年來,社會上有關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虛假廣告宣傳始終不斷,有時十分猖獗,達到肆無忌憚的程度。虛假廣告嚴重違反教育法規、辦學製度、招生政策,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和高校的利益,嚴重破壞學曆教育製度的嚴肅性,嚴重影響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社會聲譽,引起高校和社會各方麵的強烈不滿。
虛假廣告在三個方麵的危害性、破壞性嚴重。
一是嚴重危害高等繼續教育製度的嚴肅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實行職業教育製度和繼續教育製度”“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使公民接受適當形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等方麵的教育”。所以,高等繼續教育既是一種教育類型,又是一種教育製度,具有堅實的法理基礎、教育定位和社會功能。《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高等學校和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應當根據社會需要和自身辦學條件,承擔實施繼續教育工作”。這就是說,作為一項製度,有建立、運行、管理規則的嚴肅性;作為一種教育類型,有設立、實施、管理的條件、標準規則的嚴肅性。而這些虛假宣傳廣告,眼花繚亂的字眼和蠱惑人心的許諾滿世界亂飛,其要害是隻要在他們這些機構和網站報名,就可無需學習,無需考試,就能“包過”“包畢業”“包獲文憑”。這是對國家繼續教育製度的公然挑戰,是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嚴重扭曲和誤導。高校依法依規辦學,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有明確的辦學、人才培養目標、規格和標準。高等學曆繼續教育主要是麵向廣大在職從業人員提供以知識更新、專業水平和職業能力提升為目標的高等教育,培養國家發展需要的應用型、專業型、複合型的多樣化人才,它為人才強國戰略、科教興國、國家現代化建設提供著重要的教育支撐和人才支撐。高校作為繼續教育製度的重要載體和實施者,這些年深受虛假非法廣告宣傳之害。一些毫無社會公德的培訓機構借助某些宣傳平台、自媒體、小報等非法打著高校名義尤其是我國一些名校、重點大學的名義進行違法違規宣傳,什麼“輕輕鬆鬆上名校,舒舒服服拿文憑”之類的欺騙宣傳。違規違法圈攬學生,瘋狂斂錢,其用心之險惡、行為之卑劣令人憤慨,對學習者的個人權益、對高校的辦學權益、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嚴肅性和社會聲譽帶來的傷害、損失和破壞難以估量。是可忍孰不可忍,對這些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打擊整治。
二是嚴重危害國家人才製度和標準。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都明確規定高等學校和承擔繼續教育的機構要根據學習者需求實施相應學科專業和職業領域的教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以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大力發展非學曆繼續教育,穩步發展學曆繼續教育。發展學曆與非學曆繼續教育的核心目的在於“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就是要學習者通過自身努力學習,切實提升專業水平和崗位職業能力。規劃綱要進一步強調,鼓勵個人多種形式接受繼續教育,建立激勵機製,推進繼續教育與工作考核、崗位聘任(聘用)、職務(職稱)評聘、職業注冊等人事管理製度的銜接。這一切的前提,必須保證學習者的入學條件、學習經曆、學習成果、學業考核檢測、教學實施規範完整和真實有效,達到相應學曆層次的質量標準。如果真像這些非法機構宣揚、操作的,學習者的學習過程完全虛設、學習成果完全虛假,文憑隻是一紙空文,這不僅是對學習者的欺騙,也是對國家的人力管理製度和人力資源、人才條件、標準的公然欺騙和破壞。
三是嚴重危害國家高質量教育體係的建設。從“十三五”規劃開始,我國社會經濟全麵進入內涵發展、質量發展的新階段。作為基礎性、先導性的教育,更是在各級各類教育中突出強調質量為核心的發展理念。黨中央和國務院要求教育戰線提供“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十四五”規劃從更高的定位、全局和戰略層麵,提出要建設高質量的教育體係。從提高質量、內涵發展到整個教育體係的高質量建設,這是一項宏偉的任務。繼續教育作為重要組成部分,不能置身事外。如果真像虛假廣告宣傳的,隻會成為整個高質量教育體係建設的隱患。
我們必須從教育發展和人才培養全局來認清這個問題的危害性。按照現行的管理體係,教育培訓、廣告宣傳等機構和業務,具有多頭管理的特點。一些違法機構正是利用這些機會或漏洞投機取巧,進行違法違規活動,這份文件五部門統籌協調,聯手開展整治,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大大提高了打擊力度和整治效果。文件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廣告要求明確,措施得力,步驟清晰。整治和規範管理雙管齊下,綜合治理,多部門、多機構同時參與,高校等辦學機構積極配合。文件的發布和實施,有利於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宣傳,有利於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社會生態、學習生態,有利於構建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的高等繼續教育體係,營造開放、文明、良好的教育社會環境。(全國高校現代遠程教育協作組常務副秘書長 李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