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教育部為加強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統籌規劃與宏觀管理,進一步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高校辦學自主權,促進各類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健康、有序、協調發展,出台研製了《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是教育部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首份文件,對於統一各類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政策,轉變管理方式,明確責任和管理程序,加強信息服務與過程監管具有重要意義。
10月14日,教育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工信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序等提出規範性要求,並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製。
《通知》指出:明確未經高校法人書麵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發布或以教育谘詢、學曆提升服務等名義變相發布涉及具體高校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高校應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完善廣告宣傳統一歸口管理製度。各地有關主管部門應督促門戶網站、搜索引擎、新媒體平台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審核,對涉及虛假誇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
《通知》還特別強調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廣告內容特別是有關入學條件、最低學習年限、學費標準及收取方式、報名途徑、高校招生網站地址、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獲取條件等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通知》同時,並以負麵清單方式規範了發布內容的4項判斷標準。
為進一步加強對高校舉辦非學曆教育的規範管理,堅決規範高校非學曆教育的辦學行為,教育部組織有關專家開展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麵意見建議,對高校非學曆教育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點進行認真梳理,研究提出規範管理的政策建議。在此基礎上,2021年11月11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舉辦非學曆教育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2021年12月16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加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教材建設與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教材建設與管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黨對教材工作的全麵領導,貫徹落實全國大beplay體育手機教材建設規劃和《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完善教材管理體製,加大教材建設力度,嚴格教材審核選用,增強教材育人功能,服務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提質強基。
2016年印發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五年來,對推動我國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規範管理、提升質量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2021年12月13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規範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
自2013年以慕課為代表的在線開放課程在我國高校中興起以來,教育部持續推進在線開放課程建、用、學、管,2019、2020年先後召開中國慕課大會、世界慕課大會,發表了《中國慕課行動宣言》《慕課發展北京宣言》,成立世界慕課與在線教育聯盟,在線開放課程建設與應用蓬勃發展。截至目前,我國上線慕課數量超過5.2萬門,學習人數達8億人次,在校生獲得慕課學分人數3.3億人次,慕課數量與學習規模位居世界第一。(此處可刪除)
於是2022年2月11日《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在線課程教學管理涉及高校、教師、學生、課程平台和有關行政部門等多方責任主體,文件重點從五個方麵入手提出了相關舉措。
一是強化高校主體責任。高校對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負主責,要健全在線開放課程管理製度,加強課程教學服務與管理,嚴格課程選用管理,嚴肅考核評價。
二是提升教師教學質量。高校在線開放課程主講教師及教學團隊要按照教學大綱要求提供教學服務,選課高校配備的責任教師要加強在線教學全過程的管理、服務。
三是嚴格學生學習和考試紀律。要求高校強化學生誠信教育和紀律意識,嚴格在線學習規範與學習紀律,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四是加強平台監督管理。要求提供學分課程的平台安全保護等級不應低於第三級。平台須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強化學習過程監控。教育行政部門對提供學分課程的平台實施大數據監測,建立平台備案機製和“黑白名單”製度等。
五是開展聯合治理。與網信、工信、公安、市場監管等五部門協調聯動,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嚴肅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平台、商家和個人。
針對當前部分高校學曆繼續教育辦學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校外教學點設置條件和程序不完善、盲目擴張現象突出,監管不嚴格、辦學行為不規範、教育教學質量不高等問題,教育部2022年4月8日出台了《關於嚴格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作出規範要求。
《通知》明確,自2023年1月起各地各高校按照《校外教學點設置工作指引》開展校外教學點設置與備案工作,對於已備案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學點,給予2年過渡期進行整改。下一步,教育部將持續推動各地各高校嚴格規範校外教學點管理,確保有關要求落實落地,促進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健康有序發展,更好服務全民終身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