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 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工作 專家顧問委員會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工作專家顧問委員會的通知

教師廳函〔202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教育幫扶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作用,根據中央組織部、教育部等關於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工作有關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專家組織對教育幫扶的研究、谘詢和指導作用,我部決定組建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工作專家顧問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員會性質

委員會是教育部聘請並領導的指導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工作的專家組織,具有非常設學術機構的性質,接受教育部的委托,開展“組團式”教育幫扶領域研究、谘詢、指導、服務等工作。

二、委員會任務

(一)對“組團式”教育幫扶的重要政策、改革事項等進行論證評議,提供谘詢意見。

(二)開展調查研究,對“組團式”教育幫扶的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三)對“組團式”教育幫扶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提供谘詢意見。

(四)指導推動“組團式”教育幫扶工作創新開展,促進教育幫扶典型經驗和優秀做法的交流推廣。

(五)指導開展“組團式”幫扶團隊和被幫扶學校團隊教育教學及管理能力提升培訓、經驗研討。

(六)指導開展“組團式”幫扶團隊管理考核工作,向教育部提出谘詢意見和建議。

(七)承擔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務。

三、委員會任期

首屆委員會任期自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請各委員所在單位給予委員參加委員會工作必要的支持。如因工作崗位變動等原因,委員無法履行相關職責,我部將適時調整增補委員會委員。委員會秘書處設在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日常工作。

附件: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教育人才“組團式”幫扶工作專家顧問委員會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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