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總結性評估的通知
教職成廳函〔2021〕22號
有關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等學校,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推動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規範有序發展,我部決定對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工作開展總結性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目的
全麵梳理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辦學狀況,總結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找準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進行科學、準確評價,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完善相關製度機製,進一步推動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規範健康有序發展。
二、評估對象
經教育部批準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的68所高校(名單見附件1)。
三、評估方式
總結性評估通過自查自評、問卷調查、遠程核查、入校抽查等方式進行。
(一)自查自評。試點高校開展網絡教育自查自評,提交自查自評報告(相關要求見附件2),填寫數據采集表(見附件3,電子版可在教育部門戶網站下載)。自查自評主要包括辦學定位、招生與收費、教學與管理、學生支持服務、條件與質量保障、學習中心管理、特色與創新、違規辦學與風險隱患等8個方麵。已停止招生的高校也要開展自查自評,根據實際情況撰寫自查自評報告、填寫數據采集表。
(二)問卷調查。組織相關省級教育部行政部門、試點高校填寫《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工作調查問卷》,對相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了解各有關方麵的意見建議。
(三)遠程核查。組織專家登錄高校網絡教育教學平台,對在線教學組織實施、管理及數字化資源建設等情況進行核查。
(四)入校抽查。組織專家在高校自查自評和遠程核查基礎上,抽取部分高校進行入校調研,進一步核實辦學相關情況。
四、進度安排
(一)自查自評階段(2021年12月15日前)。試點高校按照要求開展自查自評,報送自查自評報告、數據采集表。
(二)專家評估階段(2022年2月底前)。組織專家對高校自查自評情況進行彙總,開展遠程核查、入校抽查。
(三)總結評價階段(2022年4月底前)。通過對自查自評報告梳理、問卷調查和基礎數據統計分析,在專家評估建議基礎上,形成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總結評價報告。
五、組織領導
開展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總結性評估是落實中央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任務,是規範有序發展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的重要環節,關係到高等繼續教育改革發展的大局。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要充分認識開展試點總結性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布置落實,以求真務實的作風,確保評估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評估工作由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統籌負責、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評估專家組主要由行業專家、高校專家和行政部門人員組成。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要積極配合好專家組工作。
請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各確定1名工作聯係人,並於2021年11月10日前將聯係人信息及聯係方式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係人及電話:評估中心 賴顯明 010-66093164,Email:pgzxzhc@heec.edu.cn;職成司 徐璐 010-66096459。
附件:
3.數據采集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