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2020年擬招生專業填報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2020年擬招生專業填報有關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司函〔20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為持續加強專業設置統籌管理,高質量做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2020年擬招生專業填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填報工作要求

(一)擬招生專業填報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質量導向,圍繞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切實提高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建設和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要緊密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和高校工作實際,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高校專業信息填報工作的統籌指導,精準把握工作節奏,通過“全國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網址:jxjy.moe.edu.cn)穩妥、有序組織完成高校專業信息填報以及本地區相關專業信息彙總、提交工作,並將本地2020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情況彙總表(表格在信息平台上生成、導出)加蓋公章後報送我部。各類高校要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各專業人才培養定位,積極開展社會需求調研,加強與用人單位等方麵溝通,嚴格按照《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登錄信息平台,高質量完成2020年擬招生專業相關信息填報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以2017年已梳理核驗過的專業信息數據以及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備案結果作為2020年擬招生專業填報工作的基礎。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按照《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在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內穩妥開展擬新設置專業的填報工作。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現設全日製教育本、專科專業如有調整,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指導有關高校做好相應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動態調整等工作。

(二)時間進度要求

2020年擬招生專業相關信息填報及材料報送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報送:4月25日— 5月24日;

教育部彙總信息並公布結果:5月25日— 6月20日。

各高校開展專業填報工作有關具體要求,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做好統籌安排。

二、加強組織管理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總體要求,根據《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緊密結合近年來專業設置工作整體發展實際,細化配套措施,有針對性地明確工作要求,履行好統籌指導和監管服務職責,引導高校合理調整優化專業布局、層次、結構,嚴把專業建設質量關。要充分運用信息平台對本行政區域內高校專業設置情況進行係統梳理和研究分析。要建立健全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充分發揮專家組織在專業設置、建設、監督與評估等方麵的政策研究、論證評議和決策谘詢作用。要因地製宜製訂完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檢查和評估相關措施辦法,加強對高校專業建設工作的統籌指導與評估監督,推動高校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各類高校要科學定位,突出自身辦學優勢和特色,優化專業結構,聚焦主業,做好專業建設工作規劃,科學合理設置專業,避免片麵追求數量、盲目追求“短、平、快”,力求做到“精、優、特”。要加強專業內涵建設,遵循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製訂、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完善自我評價機製,並加大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過程投入,多措並舉,創優提質,真正把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落到實處。普通本科高校應聚焦主業,高質量辦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科專業,逐步調減專科專業、專科學生的數量和比例。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要夯實自身辦學條件,高質量辦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科專業。開放大學和獨立設置成人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能力和服務麵向,高質量辦好優勢特色專業。

(三)各地各高校要將專業填報工作作為加強專業內涵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抓實抓細。要圍繞繼續教育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明確專業建設的底線要求,加強專業設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關論證,加強專業預警和退出機製建設。要明確工作職責,健全管理製度,組建完善專業填報工作團隊,指定專人負責,充分發揮信息平台作用,確保專業填報工作科學化、精細化開展,形成良好運行機製。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本文件中“2020年擬招生專業”是指2020年填報、2021年注冊學生學籍的專業。

2.2020年暫不開展《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專業增補及國家控製專業審批工作。醫學、外語、藝術等相關科類專業開設事宜執行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其中擬開設法學類專業的高校應充分知悉國家司法改革相關政策內容,按照有關規定穩慎做好專業建設。

3.教育部將通過信息平台彙總公布專業備案結果,並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係統等信息係統相銜接,實現數據共享。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相關事宜,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有關要求執行。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專業填報工作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我部聯係。各地、各高校在信息平台使用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技術事宜,請與技術運維人員聯係。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

1.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王立、趙偉、李薇

電話:010-66097822;電子郵箱:dce@moe.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等繼續教育處,郵編:100816。

2.信息平台技術運維:苗林波、李征宇

電話:010-57519531、57519078;

電子郵箱:hangban@ouchn.edu.cn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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