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2019年擬招生專業填報有關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司函〔201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為加強專業設置統籌管理,做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2019年擬招生專業填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工作要求
(一)擬招生專業填報
各高校應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定位,按照《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的具體程序,登錄“全國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網址:jxjy.moe.edu.cn),填報2019年擬招生專業相關信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高校專業信息填報工作的統籌指導,按時彙總、提交信息平台,並將本地2019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情況彙總表(表格在平台上生成、導出)加蓋公章後報送我部。
2017年各高校已對照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對招生專業進行了全麵梳理和信息核驗。各地各高校要以該核驗數據以及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備案結果作為2019年擬招生專業填報工作的基礎數據。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按照《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的具體程序,在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內開展擬新設置專業的填報工作。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現設全日製教育本、專科專業如有調整,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指導高校穩妥做好相應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動態調整等工作。
(二)時間進度要求
2019年擬招生專業相關信息填報及材料報送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各高校擬招生專業填報:2月21日—3月31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報送:4月1日— 4月30日;
教育部彙總信息並公布結果:5月1日— 5月31日。
各高校、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專業填報相關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加強組織管理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配套措施,明確專業設置相關要求並做好統籌指導和監管服務。要充分運用信息平台掌握並梳理分析本行政區域內高校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情況。要建立健全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發揮好專家組織在專業設置、建設、監督與評估方麵的政策研究、論證評議和決策谘詢作用。要因地製宜,製訂完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檢查和評估辦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高校專業建設(包括人才培養方案製訂)工作的統籌指導與監督評估,進一步督促高校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各類高校要科學定位,突出自身辦學優勢和特色,優化專業結構,科學合理設置專業。要加強專業內涵建設,遵循高等繼續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科學製訂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完善自我評價機製,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普通本科高校應聚焦主業,集中力量辦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科專業,並逐步減少專科專業數量,合理控製招生規模和本、專科學生比例。高等職業學校要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穩步辦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科專業。開放大學和獨立設置成人高校根據自身辦學能力和服務麵向,辦好優勢特色專業。
(三)各地各高校要發揮好信息平台作用,將專業填報工作作為加強專業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切實抓好,明確工作職責,健全管理製度,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填報數據準確,確保信息平台平穩運行與專業數據信息安全,形成良性運行機製。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2019年擬招生專業是指2019年填報、2020年注冊學生學籍的專業。
2.2019年暫不開展《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專業增補及國家控製專業審批工作。醫學、外語、藝術等相關科類專業開設事宜執行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擬開設法學類專業的高校應充分知悉國家司法改革相關政策內容,按照有關規定穩妥做好專業建設。
3.教育部將通過信息平台彙總公布專業備案結果,並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係統等信息係統相銜接,實現數據共享。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相關事宜,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有關要求執行。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在信息平台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需要改進的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平台使用等相關技術事宜,請與技術運維人員聯係。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
1.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王立、李才、崔乃鵬
電話:010-66097822;電子郵箱:dce@moe.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等繼續教育處,郵編:100816。
2.信息平台技術運維:苗林波、李征宇
電話:010-57519531、57519078;
電子郵箱:hangban@ouchn.edu.cn。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