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成廳函〔2017〕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印發實施後,各地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對照專業目錄認真梳理、調整和規範專業名稱,穩步開展2017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報送工作,各項工作平穩有序,取得積極進展。
為進一步做好《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工作,促進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健康、有序、協調發展,更好適應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現就高等學曆繼續教育2017年擬招生專業報送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一、專業設置要充分體現學校辦學定位和辦學優勢
高校設置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應符合學校辦學定位和發展規劃,具備專業必需的辦學條件,發揮學校自身辦學優勢和特色,根據社會需求,科學合理設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須在本校已開設的全日製教育本、專科專業範圍內設置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根據《高等教育法》關於“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主要實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學校應當以培養人才為中心,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等要求,普通本科高校應當科學定位、聚焦主業,集中力量辦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科專業,逐步減少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科專業招生規模,合理控製本、專科學生比例。
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因地製宜統籌做好相關專業補充報送工作
考慮到部分急需、艱苦及特殊行業人才需求,普通本科高校對於本校正在舉辦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科層次特色優勢專業,若其屬於本校已開設的全日製教育本科專業範圍內,可以結合學校辦學定位、服務麵向、專業布局,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後,在一定時期內予以保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因地製宜進行統籌指導,予以保留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科專業在本地區確有行業緊缺需求、能夠充分體現學校辦學服務麵向和特色優勢、能夠保證學校本科師資和教學資源充分為其提供支撐服務,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從6月26日起,全國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將對普通本科高校補充填報擬招生專業增加相關服務功能。需要填報補充專業的高校於7月4日前,在平台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研究後,於7月12日前在平台彙總提交。
鑒於今年時間緊迫,技術平台需要逐步完善相關功能,全國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暫不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係統”銜接,各高校可根據此前專業梳理報送情況,按照招生有關文件要求,在招生平台上做好各專業招生計劃填報工作。
三、進一步加大《管理辦法》宣傳貫徹力度,加強對專業設置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服務
專業設置報送工作結束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運用信息平台監測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的工作運行,推動建立多方參與的監管製度和評價機製。高校要建立和完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自主設置和調整製度,健全專業建設自我評價機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製訂完善本地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檢查和評估辦法。教育部將隨機組織開展專業設置和專業建設情況抽查。
各地要認真落實教育部文件精神,指導各類高校將學曆繼續教育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與人才培養體係,進一步強化專業建設,合理控製辦學規模,增強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切實保證人才培養質量。高校學曆繼續教育的辦學層次、類型、規模、質量要與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和社會聲譽相適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明確相關要求並做好督促落實工作。
教育部辦公廳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