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殘聯《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教育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10日

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

行動計劃

省教育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衛生健康委 省殘聯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精神,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係,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製,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努力使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為國家有用之才。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係初步建立,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地區持證殘疾幼兒學前三年入園率分別達到90%和85%以上,高中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入學機會明顯增加。教育質量全麵提升,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網絡資源平台應用全麵推進,課程教學資源體係和質量監測評價體係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麵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醫療康複、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融合。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辦學條件全麵改善,積極推動殘疾學生15年免費教育,保障機製進一步完善。

  二、健全特殊教育體係

  (一)持續提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堅持“全覆蓋、零拒絕”原則,鞏固完善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為補充的安置模式,確保“應入盡入”,適宜安排每一名殘疾兒童。建立健全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機製,完善信息上報、入學評估與轉介安置工作機製,規範優化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評估與轉介安置流程。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製,壓實普通學校主體責任,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入學。建立送教上門動態評估機製,切實提高送教上門服務質量,合理控製送教上門安置學生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接受送教服務的殘疾兒童比例控製到適齡殘疾學生總數的10%以內。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要求,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二)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提高學前兒童入學率,鼓勵和支持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複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開展“隨班就讀示範園行動”,對招收學前殘疾兒童入讀的幼兒園給予政策支持和經費補助。加快製定特殊教育幼兒園設置標準、特殊教育學前部(班)設置標準。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地市特殊教育學校和縣(市、區)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應舉辦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通過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等形式擴大招收殘疾學生規模。重點支持有條件的高職院校招收殘疾學生,支持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與高職院校聯合舉辦殘疾人大專班。探索殘疾人單考單招工作,增加殘疾人進入普通高校就讀機會。鼓勵普通高校增設適合殘疾人學習的專業,杜絕以身體殘疾、資源支持不足等理由拒收殘疾學生。支持普通高校、開放大學和成人高校麵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逐步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三)逐步擴展特殊教育服務對象。各地應將學習障礙、情緒與行為障礙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納入特殊教育服務範圍,參照隨班就讀學生標準提供各類支持資源。研究製定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學習發展指南,通過巡回指導等形式提供融合教育支持。合理布局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支持各地試點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部)。加強孤獨症兒童教育研究,積極開發孤獨症兒童教育教學資源,努力滿足其就學需求。逐步建立助教陪讀製度,為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接受高質量教育提供專業支持。

三、推進融合教育發展

(四)加強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雙向融合。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幼兒園開展集團化辦學,把普特融合辦學納入集團化辦學試點與實驗,探索適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大力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向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轉型發展,依托隨班就讀示範學校建設融合教育資源中心。加強普特校際資源共享,深化融合教育師資聯合培訓、教育教學改革與教研科研協作。建立健全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綜合素質評價辦法與考試評價體係,盡快出台《隨班就讀課程教學指南》和《隨班就讀學生日常教學評價指導意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普通學校開展融合教育工作,為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支持服務。持續推進隨班就讀示範區、示範校(園)項目建設。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特殊教育交流與協作,推動大灣區特殊教育學校結成“姊妹學校”,繼續辦好“粵港澳融合教育論壇”。加大力度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五)推動職業教育與特殊教育相互融通。支持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學校合理設置適合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依托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高職院校設置職業教育融合資源中心,加強特殊職業教育課程建設和教學資源開發。推進殘疾人職業教育基礎建設,招收殘疾學生的職業院校應實施無障礙環境改造。利用現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資源,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鼓勵高職院校與特殊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或中職部)探索“三二分段”培養模式。加強殘疾學生就業指導與援助,探索開展麵向殘疾學生“學曆證書+若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製度試點,積極幫助畢業生實現充分就業。

(六)促進醫療康複、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建立政府主導下的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多部門聯動機製,建立跨部門共享的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平台,構建殘疾兒童少年協同服務和動態追蹤機製。落實“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免費提供輔助器具適配與相關服務。開展7—17歲殘疾兒童少年“送康服務”,為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打好基礎。建設廣覆蓋、多層次的數字化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資源平台,實現課程教學資源共享。充分滿足殘疾學生的個性化教育需求,為殘疾兒童少年建立個人終身電子學習檔案。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和“智慧課堂”建設,把教育信息化應用納入特殊教育示範區和示範校遴選條件與建設要求。

 四、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製

  (七)加大財政教育投入力度。各地要把特殊教育納入發展規劃,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市縣落實主體責任,統籌使用省級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特殊教育補助中央資金等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資金,支持新建、改建和擴建特殊教育學校,確保全麵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並向學前和高中階段兩頭延伸。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學前和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生均撥款製度進一步健全。進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於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傾斜政策,結合實際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保障特殊教育教師按政策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

(八)保障特殊教育學位供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從幼兒園到高中全學段銜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學校。東莞市和中山市至少建成2所以上符合國家標準的義務教育階段綜合性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實現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建有1所以上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每個地級以上市及有條件的縣(市、區)建有1個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部(班)。鼓勵2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建有1所專門的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機構,推動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特殊學生人數較多的鄉鎮設立特教班,鼓勵在九年一貫製學校或寄宿製學校設立特教班。經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兒童福利機構可以開展特殊教育辦學,並納入公用經費保障。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強化民辦特殊教育規範管理,確保特殊教育公益屬性。積極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九)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依托現有特殊教育資源,健全省、市、縣、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體係,依托設在鄉鎮(街道)的小學和初中因地製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全覆蓋。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全麵建成資源教室,足額配備專職資源教師。推動各地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各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依托現有資源配備專兼職人員。持續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強普通學校“無障礙校園”建設。開展“組團式幫扶”,通過市縣組團、學校結對和教科研拉動等措施,著力提升粵東西北地區特殊教育發展水平。

(十)優化特殊教育師資隊伍。繼續做好粵東西北地區本科生地方專項招生與培養,調整優化公費定向培養特殊教育專業本科生招生計劃,擴大特殊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嚴格落實我省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員編製標準,為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配齊配足教職工,加強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巡回指導教師、康複醫生、康複治療師、康複訓練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專兼職資源教師,建立專職資源教師縣域內統籌調配機製。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複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搭建特殊教育教師交流與展示平台,繼續辦好beplay體育手機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特殊教育組比賽。

  (十一)提升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質量。落實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探索開發特色化特殊教育地方課程,鼓勵學校開展校本課程與教學資源建設,構建校本特色課程體係,建成50門以上精品課程和100個以上優質教育資源,培育一批課程創新共同體,打造一批優質教學資源庫。推動普通教育學校調整課程與教學安排,為隨班就讀學生提供適宜的學習資源。健全省、市、縣、校四級教科研體係,省、地級以上市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專職特殊教育教研員,縣級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專職或兼職特殊教育教研員,建立健全特約教研員製度。加強特殊教育教科研隊伍專業化建設,提高教研員教育教學研究水平與課程教學領導力。

(十二)開展特殊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探索構建市、縣、校三級特殊教育質量監測體係,編製市、縣、校三類特殊教育質量監測方案。開展各市縣特殊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試點,在質量監測指標體係中納入過程性評價和增值性評價內容,把質量監測、教育評價與質量提升相結合,定期反饋質量監測結果,形成特殊教育質量評估意見與改進建議。積極研製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質量測評辦法,進一步保障特殊教育和送教服務質量。

 五、組織實施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事業的全麵領導,落實各級政府責任,高度重視特殊教育提升發展工作。把特殊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出台地方“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動計劃,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加大統籌力度,傾斜配置相關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十四)健全工作機製。落實研究基礎教育必須研究特殊教育工作製度,通過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和社區,依托殘聯等部門開設的托養中心等機構,探索為殘疾學生提供集中照護、日間照料、課後托管、社區康複、就學升學和輔助性就業等方麵的服務與便利。

  (十五)強化督導評估。強化特殊教育常態化督導與評估,把特殊教育發展作為必檢內容,納入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督導評估和市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中。省適時對各地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測和評估。

(十六)廣泛宣傳引導。動員社會各界,加強特殊教育宣傳。大力宣傳普及特殊教育知識和方法,為普通學校和家長提供科學指導和專業谘詢服務。廣泛宣傳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成就和優秀典型事跡,引導學生和家長充分認識特殊教育對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和終身發展的重要作用,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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