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3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3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3〕2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專業設置規劃、統籌和管理,高質量做好我省高等學曆繼續教育2023年擬招生專業填報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專業設置基本要求

(一)加強專業設置規劃與統籌

1.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文件要求,嚴格落實辦學主體責任,做好本校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規劃和統籌管理。

2.各高校要圍繞國家發展戰略、行業人才需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學校辦學定位、優勢學科專業和辦學條件,主動對接新經濟、新技術、新業態、新職業,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和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學習規律,科學合理做好專業設置規劃。

3.普通本科高校要聚焦主業,高質量辦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科專業;高等職業院校要夯實自身辦學條件,高質量辦好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科專業。開放大學和獨立設置成人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能力和服務對象,高質量辦好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專業。

(二)加強專業設置監督與管理

1.高校要積極落實辦學主體責任,定期自行組織專家對本校已開設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進行全麵檢查評估。通過檢查評估認清專業的建設成效與不足,進一步明確專業建設目標,有針對性地改善辦學條件,改進教學工作,優化專業結構,加強內涵建設。對於存在專業師資力量薄弱、教學基本建設不足、招生人數偏少等問題的專業,要及時整改及複查;對於連續三年無招生的專業主動申請撤銷。

2.省教育廳將對已登記備案的專業點材料進行抽查,對存在辦學條件不足、教學(考試)管理不規範、教育質量低下等情況的辦學主體,視情節給予責令進行限期整改、暫停招生、暫停設置新專業等處理,對違規辦學情況嚴重的高校取消高等學曆繼續教育辦學資格。

二、做好2023年擬招生專業填報工作

(一)擬招生專業填報

各高校要以曆年已核驗通過的專業信息數據及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備案結果為依據,按時、規範完成2023年擬招生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指2023年填報、擬於2024年注冊學生學籍的專業)填報工作。根據專業不同學習形式、學製年限和相應的招生範圍準確填報,函授隻能在正式備案的校外教學點所在地招生;業餘僅限在高校辦學所在地級市招生辦學;成人脫產僅限在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自有校區辦學。各高校2023年擬招生專業點總數原則上與2022年度持平,申請淨增繼續教育專業數原則上不超過3個,其專業點數原則上不超過6個。同時準確填報招生範圍、規範人才培養方案內容,擬填報的專業原則上不設置專業方向。普通高校現設全日製教育本專科專業如有調整,須將有關材料以公文形式報送省教育廳職成教處。

各高校要充分開展社會需求調研,科學精準測算,高質量完成2023年擬招生專業相關信息填報工作,並將本校2023年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情況彙總表(表格在信息管理係統上生成、導出)電子稿和加蓋學校公章的PDF版一並報送省教育廳職成教處。

(二)新增專業申報

請各高校按照《辦法》規定的程序,在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和補充目錄內穩妥開展擬新增專業的填報工作。擬新增專業除按新要求製定科學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及具備必需的辦學條件外,須有相對應的全日製教育專業為依托,且該專業至少有1屆畢業生。新增專業報送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浙江省高校繼續教育新增設專業彙總表》(見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校增設繼續教育專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2)、新增專業申請校級公文及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2.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和開放大學:《浙江省高校繼續教育新增設專業彙總表》(見附件1)、《浙江省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增設專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3)、新增專業申請校級公文及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新增專業申報需登陸教育部信息管理係統中進行填報, 請各校將相關表格電子稿和加蓋學校公章的PDF版一並報送省教育廳職成教處。

(三)平台填報時間及要求

請各高校在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後,登錄全國高等學曆繼續教育信息管理係統(網址:http://jxjy.moe.edu.cn),在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專業填報相關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獨立設置成人高校、開放大學新增專業按程序完成公示。高校如有賬號新設或更名等問題,需以高校名義提出申請,於2023年2月10日前報送省教育廳職成教處。

三、其他事項

(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應在本校已開設的全日製專業範圍內設置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專業,設置國控專業須具備全日製國控專業設置資格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同意意見。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原則上不設置國控專業。

(二)醫學、外語、藝術等相關科類專業開設事宜執行國家現行政策規定。

(三)為規範做好今後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工作, 根據教育部職成教司通知精神和相關工作部署,將組織專家對2023年省內擬招生專業進行評議,對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擬新增設專業進行論證指導。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新增專業工作,高質量地如期完成2023年高校學曆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填報工作。各高校在專業填報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聯係。聯係人:金仁康、方玉田;電話:0571-88008858、88823630;電子郵箱:fangyt@zjtvu.edu.cn;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暉路321號浙江教育大廈2112室,郵編:310014。QQ工作群:省高校繼續教育管理群(217854619)。

附件:1.浙江省高校繼續教育新增設專業彙總表.doc

2.浙江省普通高校增設繼續教育專業基本情況表.doc

3.浙江省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增設專業基本情況表.doc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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