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交通大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重慶交通大學創辦於1951年,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曆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現由交通運輸部與重慶市共建、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學校院校國標代碼為10618。學校現有南岸、科學城兩個教學校區,南岸校區位於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66號,科學城校區位於重慶市雙福新區福星大道1號。
學校是一所交通特色鮮明、以工為主、“學士-碩士-博士”培養體係完整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擁有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59個本科招生專業;工程學學科進入ESI全球學科排名前1%,有21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8個市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學校擁有山區橋梁及隧道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內河航道整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3個國家級科研平台和1個國家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學校坐落於曆史文化名城重慶,校園占地3000餘畝。現有普通本科在校生2.4萬餘名,在校博碩士研究生6000餘名。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先後入選首批“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和首批“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
第三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議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具體組織、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招生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合理編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形式,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六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學校將本科招生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七條 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共計59個,其中34個普通本科專業按14個大類進行招生。重慶交通大學與英國諾森比亞大學合作舉辦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普通本科招生專業1個。大類招生情況具體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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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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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類所含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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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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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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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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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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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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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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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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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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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交通工程、交通設備與控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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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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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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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製工程、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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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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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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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學、風景園林、城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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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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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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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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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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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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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工程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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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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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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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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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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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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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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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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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言文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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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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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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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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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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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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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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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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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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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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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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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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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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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學、廣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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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或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九條 外國語言文學類、數學類、應用統計學、材料類、應用化學、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飛行器設計與工程、測繪工程、地理空間信息工程等專業(類)2023級新生大學四年均在科學城校區就讀;建築類2023級新生大學五年均在南岸校區就讀;其他專業大一、大二在科學城校區就讀,後續學年在南岸校區就讀。學校有權根據學校建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一條 對實行“順序誌願”填報的錄取批次,我校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若院校第一誌願生源不足,則錄取院校非第一誌願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誌願”填報的錄取批次,我校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對非第一院校誌願、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我校認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或教育考試院製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考生投檔規則原則上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或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雲南藝術類考生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的綜合分排序從高到低進行投檔,其綜合分計算辦法為:文化成績/文化滿分x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x50。
第十三條 考生進檔後,除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我校非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按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對按照平行誌願方式進行投檔的非藝術類批次,投檔分數相同時,使用省級平行誌願批次同分考生投檔排序規則進行比較。按照非平行誌願方式進行投檔的非藝術類批次,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數學外語總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
第十五條 考生進檔後,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對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采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聯考成績;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控製分數線的情況下,在進檔考生中,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的綜合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擇優錄取。
綜合分計算辦法為: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x40%+專業成績x60%。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專業聯考成績、語文外語總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
第十六條 除按專業平行誌願投檔省市外,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行調劑至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尚未錄取滿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
第十七條 外國語言文學類隻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後,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第十八條 對於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和普通本科專業不分別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我校隻錄取有專業誌願的考生。
第十九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由於工作性質特殊,建議女生謹慎填報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
第二十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在招生錄取時不作視力要求;如要上船從事船員職業,應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9)要求,其中視力要求為:雙眼祼視力均要達到4.6(0.4)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要達5.0(1.0)及以上。
第二十一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專業錄取按照專業誌願清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我校2023年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或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二十三條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相關要求,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進行全麵複查。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學校將及時公開新生複查期間的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情況。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費。我校普通本科學生實行學分製收費,即:學年學費按專業學費(各專業標準不同)和學分學費(80元/學分)兩部分計收,應交學費=專業學費+學分學費(所修學分x80元)。
第二十五條 學費收繳采用學年初預收,學年終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即在第一學年開學時按學年製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在學年結束時,學校計算出每生的專業學費和實際修讀的學分學費總額,然後根據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應收學費總額如大於預收學費額的,差額部分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一並收取;總額未達到預收學費額的,差額在下一學年預收學費時予以抵扣,畢業時一並結算。
第二十六條 普通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4625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專業不同);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一學年學費預收:11500元/人·年。學年結束時,根據所修學分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按學年收費,第一年學費預收:23000元/人·年。
科學城校區住宿費標準:1000 元/人·年-1200元/人·年。
南岸校區住宿費標準: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收費如有變動,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為準。
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 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第二十七條 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學校明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三十餘項專項獎學金,符合條件的全日製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申請。詳情請登錄:http://yx.cqjtu.edu.cn查詢。
第二十八條 我校已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貸助、勤補免”六位一體的資助體係。入學時,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先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誌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多家企業、社會團體和校友個人在我校設立了幾十項專項獎助學金,共同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招生聯絡及查詢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信息可通過以下五種途徑谘詢:
1.重慶交通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zsjy.cqjtu.edu.cn);
2.報考谘詢電話:023-62652497、62652498,錄取期間開通谘詢電話:023-62652497、62652498、62652361;
3.電子郵件:zsk@cqjtu.edu.cn;
4.招生谘詢QQ群:
重交招生宣傳谘詢QQ群1:655537924
重交招生宣傳谘詢QQ群2:720197801
重交招生宣傳谘詢QQ群3:515634978
5.官方微信:重慶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條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第三十一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室監督電話:023-62652747。
第三十二條 我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就業處聯係,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授權招生就業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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