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護理職業學院2019年重慶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職教育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建立高職教育分類選拔學生的新機製,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根據教育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的相關文件精神,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分類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19年重慶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中的 “高職專科”、“對口高職”等2類。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重慶護理職業學院
第五條 教育部代碼:14576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全日製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解放東路600號
第九條 學校簡介: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教育部代碼:14576)設立,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一所全日製民辦非營利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由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全額出資舉辦,位於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解放東路600號,毗鄰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青杠老年護養中心,占地288.23畝,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300餘萬元,圖書館藏書12.6萬餘冊。學院現有專任教師15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教師42人,具有研究生學曆的教師47人,“雙師型”教師占專任教師的60%以上,目前在校生總數近3200人。
第三章 招生範圍與類型
第十條 招生範圍:已參加重慶市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重慶市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一條 招生類型: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設置“普高類”,針對中職畢業生設置“中職類”。
(一)普高類
1.高職專科:麵向普通文理科,培養全日製高職(專科)層次人才。學生在校期間可參加重慶市統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
(二)中職類
麵向護理類的中職畢業生招生,培養全日製高職(專科)層次人才。學生在校期間可參加重慶市統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等因素製定分類考試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我校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對外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四條 各專業高職(專科)層次學製均為3年,專業介紹登錄我校官網(http://www.cqnvc.com)查詢。住宿費標準為1000元/年。對口高職考生隻能報考對應類別的專業。
第五章 錄取規則與查詢
第十五條 錄取辦法:
(一)錄取程序:
高職專科、對口高職招生采用“一檔多投”的錄取模式,共分三個步驟。
第一步:投檔。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劃定的各類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所有線上考生誌願全部投檔。
第二步:閱檔。高校接到投放給本校的考生檔案後,根據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標準,包括專業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等,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誌願進行退檔,並將結果上傳到市教育考試院。
第三步:錄取。市教育考試院對高校上傳的結果審核無誤後,批準高校退檔考生誌願。然後對所有未退檔考生誌願,以專業為單位對所有填有該專業誌願的考生進行排序,由係統自動撮合確認錄取結果。撮合過程如下:考生誌願排序在院校專業計劃數內的,自動確定考生最小誌願號的誌願為錄取誌願,大於錄取誌願號的其它誌願予以剔除,排序在後的考生往前遞補。反複以上撮合過程,確定最終錄取結果,一個考生隻能錄取到一個誌願。
(二)錄取原則:
1.照顧原則:我校遵循重慶市2019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加分投檔的照顧政策,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其享受照顧的實際分值計入總成績(隻計最高一項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則:
普高類招收文理類專業,分文、理按文化素質和技術科目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信息和通用技術。
普高類招收藝、體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排序。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素質語文、英語、信息和通用技術。
中職類招收高職專科對口(護理類),按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比較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3.專業計劃在錄取期間不作調劑。
4.退檔原則:
(1)院校退檔: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但鑒於醫藥類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我校各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助產專業不招收男生;護理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50厘米。身體健康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製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係統退檔:如考生在其所有誌願中成績排名靠後,且均不在專業計劃內時,由“一檔多投”錄取係統自動退檔,退檔後可繼續參加誌願征集直至錄取全部結束。錄取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學院官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重慶護理職業學院官網查詢。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條 考生待遇:被我校2019年重慶市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後,不再參加重慶市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在校就讀期間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被錄取考生於2019年9月到校報到入學。
第十七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麵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學生自負。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學校一旦發現並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學曆證書: “高職專科”、“對口高職”錄取的學生完成高職(專科)學習任務後,由重慶護理職業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曆的全日製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曆證書(畢業證)。
第十九條 助學保障:
(一)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各種單項獎勵等類別,分別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評定和獎勵。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特困補助和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重要聲明: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就業工作部聯係,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一條 聯係方式:
招生部門: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部
招生電話:023-87389028,023-87389015
學校網址:www.cqnvc.com
招生郵箱:cqhlxyzs@163.com
學校地址: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解放東路600號
郵政編碼:402763
在渝招生代碼:5093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部解釋。其他未盡事宜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9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發〔2018〕14號)精神實施。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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