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9年麵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製高等職業學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高職院校擴招100萬人重大決策部署,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七部門關於印發重慶市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渝教發〔2019〕10號)精神,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2019年開展全日製高等職業學曆教育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分類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19年麵向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和在職人員等群體開展全日製高等職業學曆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全日製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號。
(注:學校在秀山縣電商產業園和凡達到40人以上的區縣,設學習地點,送教上門)
第八條 學校簡介: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國家教育部備案,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財政全額撥款,以財經類專業為主,具有獨立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曆資格的全日製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是重慶市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製試點單位,全國商務係統先進集體,新中國成立60周年重慶教育功勳特色高職院校,市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學校位於重慶市永川區城區,占地約700畝,資產總值7億多元,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學生公寓、學生食堂、標準田徑運動場等設施齊全,校內實訓室56間,完全能滿足專業教學需要。現有全日製在籍學生9500餘人,教職工400多人(其中高級職稱、高學曆人才200多人),全國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傑出教師、全國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現代學徒製專家庫入庫專家、重慶市名師、重慶市教書育人楷模、重慶市教育改革專家委員會專家、重慶市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等20餘人,重慶市級教學團隊4個。
第三章 招生對象、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招生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且具有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或在職人員等群體。同時,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必須具有重慶戶籍。非重慶戶籍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和在職人員需在渝務工6個月及以上(應提供勞動合同證明、在渝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等在渝務工證明)。
第十條 招生計劃:學校2019年麵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製高等職業學曆教育招生計劃共328名,如下表:
注: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發布的信息為準。學校可在本校計劃總量內,根據生源情況在各類型、各專業間互相調劑。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學費5000-6500元/年,住宿費500-1200元/年,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報名、誌願填報與考試
第十二條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負責組織,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分兩輪次進行。
1.8月19日—9月13日,針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和在職人員等群體開展報名及誌願填報;9月27日—28日,針對本輪次未被錄取考生再次征集誌願。
2.10月14日—25日,針對2019年退役的軍人開展報名及誌願填報;10月30日—31日,針對本輪次未被錄取考生再次征集誌願。
考生隻能選報一所院校,直接聯係擬報考院校進行報名並選報專業。若報名後需更改報考院校的,須經原報考院校取消其相關信息後,方可報考其他院校。
(二)報名地點:
我校設立的報名點: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明德樓207室(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號)
(三)資格審查:報名時,考生需交驗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力證明、《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信息表》(見重慶市考試院門戶網)和相應身份證明等材料。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掃描居民身份證、進行電子攝像、收取報名材料、生成網報密碼。
第十三條 誌願填報:
誌願填報與報名基礎信息同步進行。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個人身份證號和網報密碼進入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登錄“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信息采集係統”,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院校及專業誌願。考生可填報1個院校誌願、6個專業誌願。
第十四條 測試安排:
(一)測試時間:往年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或在職人員考試時間為2019年9月14日;今年退役軍人考生考試時間為2019年10月2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二)測試地點: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和各學習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測試辦法:以麵試為主,測試考生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
(四)測試內容:根據考生所報專業誌願分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總分3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質、思維能力、語言能力、專業興趣、職業取向、文體特長及動手能力等。測試由我校負責組織進行。如報考人數較多,增加文化素質測試,300分,總分為600分。
第五章 成績查詢與複核
第十五條 成績查詢:考生可於考試結束3天後,登錄學校單招信息網(http://www.cqcfe.com:8082/dzxxw/default.html)查詢考試成績。
第十六條 成績複核:對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於自成績公布日起的3天內向學校申請成績複核。
第六章 錄取與結果查詢
第十七條 錄取辦法:學校依據招生計劃、報考情況及考生測試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分專業按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資格複審的考生辦理錄取手續。考生一經錄取不得改錄、退錄。
第十八條 誌願征集: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學校參加誌願征集工作,征集誌願時原則上直接認定考生的未錄取院校測試成績。
第十九條 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和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查詢錄取信息。
第七章 學曆待遇、教學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條 考生待遇:考生被學校2019年麵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製高等職業學曆教育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校就讀期間,不能轉學、轉專業,其他待遇與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條 教學方式:學校對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和在職人員等群體實行單獨編班、彈性學製、學分製管理。采取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線上線下、集中學習與自主學習相結合和現代學徒製等培養模式,學製3年,修業年限3-5年,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取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即可順利畢業。
第二十二條 學曆證書:學生完成高職(專科)學習任務後,符合畢業條件者,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曆、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製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曆證書(畢業證)。
第二十三條 助學保障: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補、免、償、緩”八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係,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不愁”。入學前不用愁,學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解決學費與住宿費(每學年最高可貸款8000元);入學時不用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緩繳學費,先辦理入學;入學後不用愁,在校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生·學年)、學校獎學金(500-2000)元/生·學年、特殊困難補助、路費資助、大學生應征入伍一次性補助金等。設置了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可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被我校錄取的新生,由我校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五條 新生體檢: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入學時需進行體檢。體檢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重要聲明: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係,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七條 聯係方式:
(一)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財經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49655436
(二)招生服務:
招生部門: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電話: 023-49834729 49655062
學校網址:http://www.cqcfe.com
招生網址: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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