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477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製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巴南區渝南大道1001號(郵編:400055)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第十條 學校概況:
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教育教學管理接受市教委指導的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院校。學校位於重慶市巴南區,占地600餘畝,建築麵積近16萬平方米,現有各類實訓車間92個,各類設備總值1.3億元,館藏圖書8.8萬冊。學校麵向全國招生,現有全日製在校生6000人,年社會培訓3萬人次。
學校始建於1951年,經過多年發展,先後獲得“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係統先進集體”“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等榮譽。承建世界技能大賽美發、汽車技術、管道與製暖、可再生能源項目中國集訓基地,培養的選手在世界技能大賽上累計獲得2金5銀4優勝。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略,“培引並舉”打造高水平師資團隊和領軍人才。243名教職工,研究生以上學曆專任教師44人,占28%,高級職稱60占39%,雙師型教師77人,占專任教師50%。先後培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人、全國技術能手9人、世賽國家級專家教練5人、翻譯4人,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1人、全國模範教師1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個人1人。榮獲重慶市五一勞動獎章、重慶英才技術技能領軍人才、特級教師等榮譽稱號13人;建有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2個、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3個,重慶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1個,重慶市職業院校教師教學創新團隊1個。
第三章 招生機構、專業、計劃數、招生對象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領導和決策機構,由校長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任常務副主任。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學校麵向全國開展高職(專科)招生,各省(區、市)招生院校代碼、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可在學校招生網查詢(以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取得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者)。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電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設計與製造、智能控製技術專業學費6200元/年,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6000元/年,新能源汽車技術6500元/年,數字媒體技術6800元/年,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學費98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投檔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學校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2.錄取方法:
(1)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類)選科要求符合,學校錄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對按專業組投檔方式的新高考省市,按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
(2)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專業誌願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符合國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學校對此類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並擇優錄取。
(4)藝術(美術)類、體育類:學校遵循各省(區、市)藝術(美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對依據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區、市),在文化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再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依據綜合成績錄取的省(區、市),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再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男女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製外語語種,入學後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5.錄取體檢標準: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電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設計與製造、智能控製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人物形象設計專業(類)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後謹慎報考。
第五章 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曆證書
第十六條 入學安排:根據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並查實屬於高考弄虛作假的學生,學校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
第十七條 資助政策:
1.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緩補勤資助體係,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校內勤工助學崗及其他臨時困難補助。
2.國家獎學金額度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每人平均3300元/年,實際發放獎助學金金額以當年市財政局、市教委下達的預算為準。
3.學校獎學金:綜合獎學金(600-2000元每人每年);單項獎學金(200-3000元每項)。
第十八條 學曆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全日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重要聲明: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就業處聯係,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概不負責。為維護考生利益和方便聯係招生錄取的重要事項,錄取期間請考生注意保持電話暢通。
第二十條 聯係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23-68581250
2.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重慶市巴南區渝南大道1001號(郵編:400055)
招生部門: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招生電話:023-68586030、68578560
學校網址:http://www.cq51.cn
招生網址:http://www.cq51.cn/zsxx/
電子郵件:343884200@qq.com
第二十一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五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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