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複試錄取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複試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於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重慶市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合理設計複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嚴守安全保密製度和工作紀律要求,複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複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確保錄取結果的公平公正。
(二)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嚴格執行國家和重慶市招生政策,科學劃定專業複試分數線,堅持選拔標準、擇優錄取,嚴肅考風考紀,確保錄取質量。
(三)以人為本、優化服務。確保信息溝通暢通,及時、準確地做好政策解讀、谘詢答複等服務保障工作,提前發布複試、調劑的時間、方式和流程等信息。強化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考生在複試過程中的各種突發問題。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複試錄取工作,對重要事項進行決策,對複試過程進行督導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部門負責各項複試錄取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研究生院總體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和調劑工作的組織與安排,製定學校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審核各學院(含重慶國家應用數學中心,下同)複試、調劑和錄取有關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統一發布調劑信息,審核各專業複試分數線、複試成績、複試調劑及錄取名單並統一公布,配合相關部門和學院做好複試錄取的各項工作。
2.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學校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紀律監督,對期間發生的違規違紀事件進行處理。
3.黨政辦負責複試期間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
4.宣傳部負責學校複試錄取和調劑相關政策的宣傳、複試工作的新聞報道。
5.學生處負責為本校參加研究生複試的學生提供服務保障和誠信研考教育引導。
6.教務處為學院複試期間的麵試、筆試教室申請使用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調停課提供支持。
7.保衛處負責複試期間參加複試考生的進出校園門崗管理、校園秩序維護和複試場所警戒。
8.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複試期間各學院的網絡支持,為學院提供信息技術服務。
9.後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水電保障、場地協調及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的複試與錄取工作。工作小組組長是本學院複試與錄取工作第一責任人,副組長是本學院複試與錄取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紀委書記負責對複試過程進行紀律監督。工作小組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學校下達的本學院招生計劃,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擬定複試分數線,報研究生院審核發布。
2.製定本學院複試錄取和調劑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審核,並按要求及時發布。
3.按照相關要求遴選複試專家和工作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成立若幹複試專家組。對複試專家和工作人員開展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麵的培訓。
4.按照《重慶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組織各複試專家組命題。對複試試題按照“機密”級別管理,安排專人統一保管,確保試卷保密安全。
5.組織考生參加複試,審查並上報擬錄取名單和調劑複試考生名單,受理考生申訴並及時處理。
6.監督本單位複試各環節工作,及時處理複試過程中的各類突發事件。
(三)複試專家組
複試專家組組成不少於5人,設組長1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研究生導師不少於3人。其主要職責是:
1.製定本專業的複試標準、複試方法,建立複試試題庫,命製複試試題。
2.對本專業考生進行複試,評定複試成績。
每個複試專家組配備秘書或助理至少2名,負責考生安排、身份驗證、複試記錄及協助安排相關事宜。
三、招生計劃
我校在國家初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各研究生招生專業上線情況、專業目錄已公布計劃、學科發展需要、導師隊伍現狀、就業率和現有基礎條件等,確定各學院實際招生計劃。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在學校下達的本學院招生計劃總量內,自主開展分專業招生計劃分配,報研究生院審查備案。
四、複試分數線
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國家線)的基礎上,結合各招生專業生源、招生計劃和複試比例等情況,劃定各專業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含專項計劃),並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統一公布。達到我校各專業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取得我校複試資格。
複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於120%,上線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上線生源數組織複試。
符合初試加分和照顧政策且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的考生,複試前應按照我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的申請材料,經審核後達到複試分數線的,取得複試資格。相關政策如下:
(一)初試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符合我校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分數要求的考生,須是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複試方式、程序及內容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複試方式及進度安排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采取現場複試的方式進行,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須按照學校及各招生學院的要求,到校進行集中複試。
複試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取得我校複試資格的第一誌願考生複試,在 2024年 3 月 29日至 4月1日期間完成,第二階段為調劑考生複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係統”將於4月8日開通,調劑工作同步正式啟動,4 月 28日前完成所有複試錄取工作。第一誌願複試、調劑具體時間和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公布的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二)複試流程及相關要求
1.學院複試前準備
(1)製定實施細則。製定學院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和調劑實施細則,並在學院網站發布。
(2)人員遴選培訓。遴選組建複試專家和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培訓,嚴明工作紀律,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複試、調劑有關政策和相應職責,堅決杜絕工作人員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破壞規則。
(3)複試命題。各學院複試專家組嚴格按照《重慶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管理工實施細則》要求開展命題工作,確保科學、規範、安全。
(4)複試安排。做好複試相關工作的安排及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的模擬演練。
2.聯係複試考生
各招生學院及時聯係參加複試的考生,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支持與服務。安排專人受理谘詢,保持招生谘詢電話暢通。
3.考生繳費
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複試前規定時間內按照我校要求方式繳納複試費用,複試費150元/人。由於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複試的不予退費。
4.考生複試報到及資格審核
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有效身份證,攜帶學籍學曆證明材料,在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複試報到和資格審核。
考生報到時,招生學院嚴格執行“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身份核驗,收取學籍學曆證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的,查驗原件無誤後僅收取原件的複印件),並對考生的學籍學曆證明材料、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學籍學曆證明材料如下:(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3)取得境外大學文憑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4)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考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績證明。(5)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證號變更導致學籍學曆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複印件進行查驗。
網上報名階段未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按招生學院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籍學曆證明材料的電子版(或相關證明的掃描件)遞交學院。
(三)複試內容及形式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內容有關情況。複試執行“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複試專家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管理方式,全過程錄音錄像,學院留存一年備查。複試結束後,引導考生有序離場。
1.英語水平測試
考查考生英語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測試方式主要以問答、對話交流的形式。測試時間每生不少於5分鍾,測試成績滿分為20分。
2.專業筆試
專業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共考試1科,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為100分。試題內容為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具體詳見各學院發布的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3.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采取麵試的方式進行。招生學院預先命製一定數量的開放性的、綜合性的試題,通過抽簽方式確定考生具體測試內容,已抽取的測試試題不得再次使用。複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全麵考查,現場獨立打分。每生測試時間不少於20分鍾,測試成績滿分為80分。具體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4)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誌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麵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同等學力加試
除工商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外,其餘同等學力考生均須加試。同等學力加試共2科,采取筆試閉卷方式進行,每科考試時間2小時、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試題內容為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具體詳見各學院發布的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複試總成績。
5.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工商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參照同等學力加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考試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四)複試總成績
1.工商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複試總成績組成
複試總成績(滿分300分)=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
2.其他專業複試總成績組成
複試總成績(滿分200分)= 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成績公布
複試成績由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
六、調劑
調劑工作按照《重慶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及各接收調劑招生學院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七、擬錄取
(一)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包含初試總成績和複試總成績,以百分製計算。初試總成績權重為60%,複試總成績權重為40%。計算規則如下: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分滿分)×100×60%+(複試總成績÷複試總分滿分)×100×40%。
(二)擬錄取原則
嚴格按照同一類型、同一專業、同一複試批次參加複試的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擬錄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則:
1.第一誌願考生、各批次調劑考生分別排序。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獨排序。
3.全日製與非全日製單獨排序。
4.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初試總成績、初試業務課一、初試業務課二、初試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初試外國語的優先級進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擬錄取:
1.英語水平測試成績低於12分(不含12分)者;
2.專業筆試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者;
3.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於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學力考生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者;
5.工商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兩個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者;
6.報考、複試和錄取期間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
(四)擬錄取名單公布
所有擬錄取名單由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
八、信息公開
(一)在複試、錄取階段,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複試錄取辦法、專業招生人數、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總成績、綜合成績等信息)及其他複試錄取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政策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二)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予注冊學籍。
(三)我校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學院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信息平台站內信息、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布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九、檔案材料
(一)錄取名單確定後,我校將向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考生應按要求將檔案寄送至我校。
(二)非全日製考生、定向就業的全日製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並在規定時間按要求提交各招生學院。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十、體檢
擬錄取考生體檢工作在入學時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一、資格複查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入學後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二、工作要求
(一)嚴格工作紀律
強化複試人員的紀律意識和安全保密意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複試試題、尚未公布的複試結果和考生敏感信息等,確保複試錄取工作的安全穩定和公平公正。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要對本學院複試過程、複試程序、複試結果負責。各複試專家組組長要對本複試專家組的複試過程、複試程序、複試結果負責。嚴格執行回避製度,凡有直係親屬參加複試的人員,不得參與當年複試與錄取相關工作。
(二)加強監督巡視
研究生院會同我校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對我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督導巡查。各學院紀委對本學院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加強複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及時糾正不規範行為。
十三、申述與複議
我校在複試、調劑和錄取期間提供申訴與複議渠道,聯係方式如下:
研究生院電話:023—65910997
校紀檢監察室電話:023—65362471
十四、考生谘詢
研究生院聯係谘詢電話:023-65910997、023—65918917。
招生學院谘詢聯係電話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重慶師範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院聯係表》。
十五、其他
(一)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重慶市相關文件執行。
(二)本辦法由重慶師範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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