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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2024-06-22 22:08:00
陽光高考

1.製定依據: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本招生章程適用於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

2.學院名稱: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3.學校標識碼:4150013968

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學習年製:三年

6.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7.辦學類型:全日製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8.辦學地址:重慶市合川區大學園區思源路60號

9.辦學基本情況: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05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

學院位於重慶市高等教育資源富集的合川區大學園區,緊鄰先進製造業基地與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學院校舍建築麵積88034.15平方米,在校高職生8888人,紙質圖書46.3萬冊。學院擁有一支理論教學和行業企業實踐相結合的專家骨幹教師隊伍,組建了以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為核心,骨幹教師為主體,行業企業專家能手參與的雙師教師團隊。學院充分發揮集團辦學優勢,先後與重慶人文科技學院、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等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關係,形成資源共享和教師互聘。

學院為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設置了教育學院、互聯網信息學院、健康產業學院、智能汽車工程學院、智能建造與管理學院、公共基礎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教育教學部等7個教學單位,開設學前教育、早期教育、藝術教育、健康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大數據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智能技術、智能建造技術、智能機電技術等30餘個專業,建有與專業相適應的各類校內實訓中心和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10.招生區域及招生計劃: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批準,學院2024年計劃麵向重慶、四川、貴州、甘肅、山西、青海、雲南、廣西、河北湖北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招收高職(專科)學生。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及具體說明詳見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11.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學院成立以院長、分管院領導、招生處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共同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學院招生處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12.報考條件:

1)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的普通類考生。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報考師範專業的考生,除符合以上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者,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範專業。

3)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後公共外語為英語。

13.錄取原則: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麵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錄取控製分數線,參照考生報考數及招生計劃數,確定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相關政策執行。

2)學院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批次錄取。

3)學校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按專業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能錄取到第一專業誌願的考生,參加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參加第三專業誌願錄取,依次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誌願都不能滿足時,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在錄取過程中,相同專業誌願和投檔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無統一規則的,文史類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錄取,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成績錄取。相關科目成績仍相同時,則調整專業計劃錄取。

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統一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4)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原則上不限製男女比例。

5)對無我院誌願但願意服從調配,經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

6)凡報考學院的考生,符合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降分)條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的考生,學院按相關規定執行。

7)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生亦可在學院網站中查詢。

14.入學複查: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請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在校期間,一旦發現並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15.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退費辦法: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渝價〔2005〕487號執行。

學費:各專業10500-10800元/年/人,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住宿費1500元/年/人。

16.獎貸學金和貧困資助管理辦法:資助政策: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係,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分為一等助學金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助學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助學金每人每年2500元),並在院內設有勤工儉學崗位。

凡被學院錄取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款16000元)。

17.學曆證書:學院統招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全日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18.聲明:為防止考生及家長上當受騙,有關招生相關問題,請直接與學院招生部門聯係(聯係電話詳見第20條),否則後果自負。為了維護考生利益,錄取期間請保持電話暢通,方便學院及時和考生溝通。

19.監督機製:重慶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檢查學院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

20.聯係方式:

學院網址:www.cqyyzy.com

聯係人員:老師老師孫老師唐老師張老師

招生谘詢電話:023-42868091/42860503

傳真:023-42462856

招生監察電話:023-42463656

郵政編碼:401520

21.招生章程的解釋:本招生章程適用於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由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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