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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意見稿)
2018-01-18
銅陵市教育局

  為積極開展高中階段考試招生製度改革試點,探索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號)及《安徽省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7年啟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試點工作,製定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全麵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考試招生錄取辦法綜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製,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進一步完善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按照確保義務教育基礎性、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引導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總體要求,調整、優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1.考試科目。實行全科開考,將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全部納入考試範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和綜合實踐活動課中的信息技術等13門科目。其中外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學包括實驗操作。

  綜合實踐活動課中的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勞動和技術教育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2.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采取書麵考試;體育與健康采取現場測試;信息技術采取上機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采取實驗操作考試;音樂、美術可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方式。積極探索外語口語測試。

  3.考試內容。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容,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係,在全麵考察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成績呈現。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以分數呈現;音樂、美術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5.組織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科目由省統一命題、統一製卷、統一考試時間,全市統一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等科目由市教育局根據省教育廳規定製定考試內容和辦法,由各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音樂、美術等科目考試由市教育局根據省頒布學科標準或指導意見製定具體實施方案,由學校組織實施。

  (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麵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製度。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麵的評價內容。

  1.加強指導。遵循省教育廳製定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和工作指南,按照評價的基本原則、內容、程序,規範操作流程,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

  2.建立檔案。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在省教育廳《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南》框架內,通過安徽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台學生空間“成長記錄係統”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全麵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

  3.規範操作。各校和教師要常態化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日常教學工作中指導學生及時錄入寫實記錄,避免集中突擊。每學期末,各校要組織管理員、教師整理遴選學生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導入學業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學校開展的涉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活動記錄,對將用於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實施材料進行審核、公示。經審核、公示無異議的數據自動導入beplay體育手機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管理係統”,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抽查。

  4.結果應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紀實報告呈現,包括5個方麵的寫實記錄和等級。根據錄取模式,視作一個學科,滿分20分,作為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的依據,為優質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提供參考。

  5.試點先行。2017年製定實施細則,在省教育廳指導下啟動試點工作,並從2017年秋季學期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進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三)改革招生錄取辦法。開展招生錄取辦法綜合改革試點,積極探索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1.改革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采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1(綜合素質評價)”模式,總分870分。在條件成熟時,將信息技術納入計分科目。

  2.改革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將綜合素質評價視作一個學科。基本方法為:先按綜合素質評價5個方麵內容分項以等級呈現,再將分項等級轉化為分數累計成總分。綜合素質評價每個方麵滿分分值為4分,A、B、C、D等級分別對應4、3.5、3、2.5分,滿分總計20分。

  3.改革招生錄取方式。計分科目采取各科(含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以分數呈現計算總分的方法;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依據。信息技術在普通高中的錄取中必須達到一定的等級;音樂、美術等非計分科目以成績合格在錄取中作門檻設置。

  (四)嚴格規範自主招生。在學校自願的基礎上,選擇有資格優質高中學校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按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3%的比例安排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嚴格控製自主招生學校數量和招生名額,將特長生納入自主招生管理,逐步減少特長生招生學校和招生比例。試點學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嚴格規範並主動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試點學校自主招生方案要報市教育局審批。自主招生考核一般安排在全省統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之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之前進行,在高中階段招生時設為提前批次錄取。參加自主招生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必須達到規定分數,具體規定另文通知。

  (五)加強考試招生管理。市教育局健全招生考試管理工作規定,明確招生範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統籌管理。縣、區教育局要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加強對本轄區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省、市示範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學校)招生在市教育局規定的批次內進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統一納入誌願批次管理,使用統一招生錄取平台。深化普職融通改革,拓寬中等職業學校人才輸送渠道。

  1.嚴格招生工作紀律。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跨市招生、超計劃招生;製定公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負麵清單,嚴禁民辦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違規跨市掐尖招生、超計劃招生和單獨組織考試,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考試秩序。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製,建立責任追究製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製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2.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完善招生計劃編製辦法,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核定招生計劃並嚴格執行。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積極創造條件,使有意願的初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招生名額適當向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其中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不低於80%且不設最低控製線。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錄取平台,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

  3.保障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權益。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與當地學生執行相同的招生政策。積極創造條件支持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殘疾學生。保證本市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享受與戶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妥善解決好我市戶籍在外地市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回戶籍地升學的問題。

  4.嚴格控製加分項目。除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必須保留的,即皖教基﹝2017﹞7號規定的6項加分項目外,其他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嚴格控製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製度。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領導小組,統籌規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工作。由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勇同誌任組長,市教育局其他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礎教育科、教育科學研究所、教育招生考試院、體衛藝科、職業和成人教育科、電教館、教育信息技術中心、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科、計劃財務與基建維修科、督導室、監察室、教師發展中心、政策法規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科(聯係電話:2835786)。

  樅陽縣、義安區教育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任務的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建立有效的工作機製,落實具體工作措施,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二)深化教學改革。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麵的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縣、區要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麵基本能力建設,保障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嚴格對試卷命題、印製、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建立統一規範的考生電子檔案,進一步完善區域內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電子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好全省統一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發揮好平台的作用。

  (四)做好宣傳引導。市、縣(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通過網絡媒體、新聞發布會、座談會、家長會等多種方式,認真做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高中階段學校要在規範辦學的前提下,努力辦出各自特色,周密研究自主招生的具體方案,廣泛征求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並加強對社會和家長的宣傳。加強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氛圍。

附件:

  1.銅陵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2.銅陵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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