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總體部署,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9〕6號)有關要求,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結合順義區實際,經區政府批準,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麵落實全國和北京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大力促進教育公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嚴格規範入學秩序,加強管理,確保順義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免試、就近,統籌協調,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穩中求進,強化管理,通過鞏固成果,完善製度,引導預期,努力保障入學機會均等。
三、入學條件
本意見中的房產是指名下擁有不低於50%產權(政府共有產權房除外)的住宅,非本市戶籍證明證件是指務工就業證明、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條件
1.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持有順義區房產證明;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無房家庭,長期在順義區工作、居住,符合在順義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台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順義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
2.初中入學條件。已完成小學教育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順義區完成小學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其法定監護人持有順義區房產證明。
(二)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條件
1.下列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區台辦認定的台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持有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加蓋博士後設站單位公章)的博士後人員子女、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子女、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子女、現役軍人證件及部隊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確認函件的隨軍子女。
2.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順義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順義區接受義務教育的,依照《2019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順義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非本市戶籍證明證件,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核,持在京就讀證明,可在順義區小學入學。
3.初中入學條件:凡在順義區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順義區接受初中教育;凡在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需要在順義區接受初中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非本市戶籍證明證件,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核,持在京就讀證明,可在順義區初中入學。
四、入學方式
(一)小學入學方式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需在規定時間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平台”中的“順義區”端口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且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後,方可在順義區接受教育。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
(1)城區入學
適齡兒童由其監護人帶領,在規定時間內,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明(本區戶籍兒童可以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證明)等材料,到房產所在服務區域小學進行信息審核。學校在服務區域內,優先接收房屋產權為父母的兒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接收房屋產權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兒童。
(2)城區以外入學
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在規定時間內,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戶口簿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小學確認。
(3)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信息采集表、房產證明及全家戶口簿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小學確認。
(4)本市戶籍家庭租住順義區公共租賃住房的,持信息采集表、《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全家戶口簿等材料,到公共租賃住房所在服務區域小學確認。
(5)符合本市戶籍小學入學條件第三條的適齡兒童,由區教委協調入學。
2.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隨監護人持在京就讀證明、信息采集表及非本市戶籍證明證件等材料到相應小學初驗、確認。如學校學位不足,通過隨機派位、協調入學等方式統籌安排。
(二)初中入學方式
初中校對“北京市義務教育初中入學服務係統”中學生信息進行驗證,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1.本市戶籍學生入學
(1)城區入學
依據學生監護人房產證明(順義區戶籍學生可以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證明),按相對就近原則入學。
(2)城區以外入學
依據中學服務範圍,到對應初中入學。如學生家庭住址變遷,需提供監護人房產證明(順義區戶籍學生可以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證明),到實際居住地初中入學。
(3)跨區入學
因戶口或家庭住址遷到順義區的學生,可申請在順義區入學。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全家戶口簿、房產證明到原就讀小學辦理跨區手續,並於5月6日至10日到順義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跨區入學申請。
(4)本市戶籍家庭租住順義區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全家戶口簿等,按相對就近原則入學。
2.非本市戶籍學生入學
(1)本區小學畢業的學生入學
城區小學畢業的學生,協調到有學位的初中入學;農村小學畢業或在農村居住的學生到對應初中入學。
(2)外省市小學畢業的學生入學
符合順義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學生持在京就讀證明、小學畢業證明及原畢業小學學籍信息等材料到初中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3.公辦寄宿學校入學
公辦寄宿學校在滿足服務區域內學生入學的基礎上,根據寄宿條件可接收部分服務區域外的寄宿學生。公辦學校寄宿招生要對招生範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4.民辦學校入學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要嚴格執行民辦beplay體育手機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製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以招收順義區學生為主,於5月25日至6月9日完成招生。
(三)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規範管理,嚴格審批。
(四)烈士子女、台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五)同等條件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智力有障礙或身體有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根據適齡兒童殘疾程度,為其申請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學校需指導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信息采集並確認登記入學,保證其完成義務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教委成立由教委主任為組長,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為副組長,中教科、小教科、學前科、民辦科、發展規劃科、綜治科、紀檢監察科、辦公室和教育考試中心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區教委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區教委將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期間,各鎮、街道成立由鎮長或辦事處主任擔任組長,主管教育副職任副組長,學校校長和鎮、街道教育助理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製和突發事件報告製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強化部門聯動審核,特別是對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合法穩定工作、實際居住等條件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二)實行計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各學校要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學校辦學規模等製定招生計劃。區教委根據各學校的生源情況,進行統籌調整後,報北京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計劃。
(三)嚴格學籍管理。順義區使用統一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係統,將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北京市beplay體育手機學籍管理信息係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係統建立新生學籍。加大民辦學校監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就讀。
(四)嚴肅入學紀律。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工作程序。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麵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冬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生源。嚴禁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嚴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學生。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隨班均衡編班,嚴禁分班前組織考試,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曲解宣傳入學政策,炒作公辦學校排名,將培訓成績與入學掛鉤。嚴禁任何學校私自招生。對於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交有關部門依規依紀處理。
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公辦學校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直至免職。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民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警告、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止招生、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並納入黑名單。
(五)加大宣傳力度。按照市教委統一要求,區教委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台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各學校要在服務片內所屬小區(自然村)、幼兒園、小學、初中校門口等顯著位置張貼招生公告,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片區、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信息。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了解一般公辦初中升入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和升入優質高中預期,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順利實施。
入學谘詢電話:61428301;69433656(區教育考試中心)
民辦校入學谘詢電話:69441081(區教委民辦教育科)
入學監督舉報電話:81499598(區教委紀檢監察科)
附件:
1.2019年順義區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 具 體 工 作 |
5月1日起 | 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台入學政策宣傳門戶 |
5月6日至 5月31日 | 完成小學入學信息采集工作 |
5月20日 | 啟動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 |
5月25日至 6月9日 | 民辦學校在小學入學服務係統中完成招生工作 |
6月15日至 6月16日 | 小學審核入學相關材料 |
7月上旬 | 各小學發放《入學通知書》 |
9月1日至 9月15日 | 建立小學新生學籍檔案 |
2.2019年順義區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 具 體 工 作 |
4月29日前 | 完成本市小學畢業生信息核對工作 |
5月1日起 | 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台入學政策宣傳門戶 |
5月6日至 5月31日 | 完成初中入學信息維護工作 |
5月6日至 5月10日 | 區教委受理回戶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初中入學的申請、審核、登記工作 |
5月25日至 6月9日 | 民辦學校在初中入學服務係統中完成招生工作 |
7月1日前 | 區教委審核下發各初中校新生名單 |
7月上旬 | 各中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
9月1日至 9月15日 | 建立初中新生學籍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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