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公布了關於初中綜合社會實踐活動、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計入中考成績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學生按規定完成1次初中實踐活動計1分,合計50分。自2018年起,北京初中學生綜合社會實踐活動和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統稱初中實踐活動)成績計入相關科目中考原始成績。
按照北京市教委《關於本市中考中招與初中教學改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將初中實踐活動成績計入中考成績,將嚴格按照初中實踐活動管理服務平台活動記錄計入。
通知中給出了具體的計分方法是,學生按規定完成1次初中實踐活動計1分,合計50分。其中七八九年級每學年應完成10次綜合社會實踐活動,共30次,計30分;七八年級每學年應完成10次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共20次,計20分。
初中實踐活動成績按照算術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計入相關科目中考原始成績,由市考試院中招辦依據當年中考政策予以認定。其中綜合社會實踐活動成績除以三,分別計入思想品德、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績;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成績除以二,分別計入物理、生物(化學)科目中考原始成績。
通知中還指出,因身體條件無法完成活動任務的殘疾學生,經學籍係統核實,班主任、校長簽字確認後其初中實踐活動成績計滿分。鼓勵殘疾學生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初中實踐活動。因戶口進京、父母工作調動等原因由外省市轉入學生,八年級第一學期初及以前轉入的,其轉入前應完成的初中實踐活動須在轉入後補足,按補足活動實際成績計;八年級第一學期末及以後轉入的,其相關科目中考原始成績按卷麵成績(滿分90分)乘以10/9計。
在外省市就讀回京參加中考中招的本市戶籍學生相關科目中考原始成績按卷麵成績(滿分90分)乘以10/9計。往屆生相關科目中考原始成績按卷麵成績(滿分90分)乘以10/9計。
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入學初中學生因休學、複學等原因需參加2018年中考的,其休學前應完成的初中實踐活動須在複學後補足,按補足活動實際成績計。其他特殊情況由學校審核、區教委核準報市教委備案後予以認定。
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除上述特殊情況外,在已給予活動補足機會前提下,對無故未足額完成活動任務的學生按實際成績計。因學籍管理不當、違規操作、虛假材料等造成的問題,將進行通報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了解,初中實踐活動是深化課程改革的一部分。北京自2015年起麵向全市初一新生提供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課程,提供來自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館等校外單位的千餘項課程項目並開設網上選課管理平台,旨在集納社會資源,建立廣泛的教育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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