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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8年中考6月24日至26日進行 7月4日公布中考成績
2018-03-20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意見》(京教計〔2018〕1號)精神,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要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計〔2016〕15號)製定的任務和措施,全麵有序推進中考中招改革,嚴格規範組織考試,確保錄取公平公正。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進一步完善優質高中“名額分配”、“市級統籌”、“校額到校”(以下統稱“名額分配招生”)等多種招生方式,統籌優質教育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占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比例達到50%以上,一般公辦初中升入優質高中比例達到40%以上。

  (二)部分示範高中可適當編製跨區招生計劃,跨區招生計劃重點向優質高中教育資源比較短缺的區和一般初中學校傾斜。城鄉一體化普通高中可申請在資源輸出區適當編製跨區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在全市範圍招生,並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編製不分區招生計劃。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獲得“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稱號的職業高中可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在全市範圍招生,不對各區分配計劃指標。

  (三)各區要加強對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項目、特色高中改革試驗項目的管理,不得隨意增加項目招生規模和變更項目招生方式。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高級中等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工作的通知》(京教體藝〔2018〕3號)精神,招收體育、藝術、科技其中一類特長生的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招收其中兩類特長生的學校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0%,招收全部三類特長生的學校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5%。其中,具有全市招生資格的城區(首都功能核心區和城市功能拓展區)學校,須按照本校可麵向全市招收特長生招生計劃15%的比例,麵向郊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區)進行名額分配。

  (四)完善中高職銜接和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項目,打造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和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貫通式培養立交橋,構建符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係。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8年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的通知》(京教職成〔2018〕1號)精神,貫通項目分為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校企深度合作高端人才培養項目、非通用語外語人才培養項目、學前教育與基礎教育師資培養項目四類,按項目和專業類別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非通用語外語人才培養項目的招生計劃按專業大類下達到各區,其他項目在全市範圍內招生,不對各區分配招生指標。

  二、招生簡章編製

  《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簡章》(以下簡稱“招生簡章”)編製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以下簡稱“考試院中招辦”)負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簡章申報工作由各區中招辦負責;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簡章申報工作由本校負責。

  各區和學校要加強對招生簡章申報工作的領導,按照2018年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和政策調整情況,結合本單位實際製定年度招生計劃。各部門要進一步規範管理,明確工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生簡章申報工作。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報考資格

  符合報名條件的全體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和往屆考生均須進行報名。

  1.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報考。

  2.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往屆生可以報名、報考。

  3.無本市正式戶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市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並報考相應學校。

  (1)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考普通高中:

  ①有區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知青子女”身份證明的考生;

  ②有區教委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準書”的考生;

  ③有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批準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證明的考生;

  ④有人民解放軍相關政治部門開具的隨軍子女證明的考生;

  ⑤有市人力社保部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人員子女的考生;

  ⑥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子女關係證明”及父(或母)本市常住戶籍登記卡的考生;

  ⑦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開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身份證明”的非農業戶籍考生。

  (2)有首鋼礦業公司開具的職工子女證明的河北省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並報考從石景山區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鋼高級技工學校。

  (3)有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開具的“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身份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並報考通州區普通高中及其他規定可以報考的學校。

  4.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製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精神,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報考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並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的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已滿3年(不含補繳);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

  5.除上述所列情況外,沒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學生可以報名借考。

  6.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名。

  (二)報名報考工作

  學籍(往屆生為原學籍學校所在區)和戶籍不在同一區的本市戶籍考生,可自願選擇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區報考,但隻能選擇其中的一個。選擇回戶籍所在區報考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並到戶籍所在區中招辦確認並辦理報考手續。擬在京借考的非本市戶籍考生應在學籍所在區進行報名。

  考生須按學籍所在區參加特長生招生。其中回戶籍所在區報考的考生,報考城區學校麵向城區和郊區招生的特長生項目,其學籍和戶籍須同屬城區或者同屬於郊區。

  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名額分配招生。往屆生、外省回京報名考生以及回戶籍報考考生不能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具有升學資格的本市正式戶籍考生可以參加貫通項目招生。

  學籍信息依據北京市beplay体育手机學籍管理雲平台(CMIS)內的信息確定。

  四、招生考試及評卷

  (一)文化課考試及評卷

  全市采取統一命製試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組織考試、分區網上評卷的方式進行考試和評卷工作。

  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文化課考試試題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命製。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編製《考試說明》。

  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學)。

  文化課總分為540分。語文試卷總分值為100分;數學試卷總分值為100分;外語試卷總分值為100分,其中60分為卷麵考試成績,40分為聽力、口語考試(以下簡稱“英語聽說機考”),采取計算機考試方式,與統考筆試分離,學生有兩次考試機會,取兩次考試中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中考總分。物理(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生物(化學)(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曆史(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地理(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思想品德(含綜合社會實踐活動10分)五門考試科目原始分滿分均為100分。考生應在規定時間選擇其中三個科目參加考試〔物理、生物(化學)須至少選擇一門〕,所選三科成績,由高到低分別按照100%、80%、60%的係數折算為實際分數(保留1位小數),即:三科折算後實際滿分分別為100分、80分和60分。各科成績相加後按四舍五入原則取整。

  文化課考試時間為2018年6月24日至26日。其中英語聽說機考分別安排在2017年12月23日和2018年3月24日進行。

  文化課考試的考務管理依據《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北京教育考試考務管理規定〉的通知》(京考考務〔2013〕3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北京市中、高考“英語聽說”計算機考試考務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京考考務〔2017〕4號)、《關於修訂〈北京教育考試院國家教育考試考生違規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京考考務〔2012〕3號)等文件執行。各區在考試前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處置教育考試突發事件工作預案》的要求,做好考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二)體育考試

  體育考試滿分為40分,其中現場考試30分,過程性考核10分。體育現場考試包括三個項目。其中男生:1000米跑;引體向上和原地正麵擲實心球二選一;足球運球繞標誌物(以下簡稱“足球”)、排球墊球(以下簡稱“排球”)和籃球運球繞標誌物(以下簡稱“籃球”)三選一。女生:800米跑;一分鍾仰臥起坐和實心球二選一;足球、排球和籃球三選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完成考試項目選報。體育現場考試安排在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區確定。

  體育現場考試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和管理,各區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8年中考體育現場考試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17〕12號)和《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北京市中考體育現場考試考務管理規定〉的通知》(京考考務〔2017〕3號)要求組織與實施。所有項目均采用儀器設備進行測試。

  (三)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測試

  根據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須參加統一測試並取得合格成績方可以特長生身份被北京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北京學生金奧運動隊承辦學校、北京市beplay体育手机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北京市學生金帆藝術團承辦學校、北京市beplay体育手机科技教育示範學校、北京市學生金鵬科技團承辦學校錄取。體育特長生的統一測試由各區參照原市級測試標準負責組織實施;藝術、科技特長生的統一測試由各區按照市教委製定的測試標準負責組織實施。

  (四)專業加試

  專業加試包括提前招生專業測試和統一招生專業加試。專業加試工作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學校應按要求報送工作方案,並在全市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加試。

  考生報考須專業加試的專業,應在規定時間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加試合格方可填報相關誌願。

  五、誌願填報

  參加貫通項目招生、名額分配招生和統一招生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依據招生簡章填報誌願。

  貫通項目招生共設8個誌願,每個誌願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考生招生考試總分達到貫通項目最低錄取分數線(見招生簡章)方可填報相關誌願。

  名額分配招生共設8個誌願,每個誌願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並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須達到500分方可填報相關誌願。

  統一招生共設8個誌願,每個誌願可填報2個專業。

  六、招生錄取

  所有高級中等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一)招生錄取方式

  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按提前招生錄取、名額分配招生錄取、統一招生錄取和補錄順序,采取網上錄取方式進行。考試院中招辦負責招生錄取的組織、協調和審批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並按規定做好錄取的各項工作。

  已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名額分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已被名額分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統一招生錄取。

  1.提前招生錄取

  提前招生錄取分為貫通項目提前招生錄取和貫通項目以外其他學校提前招生錄取。

  貫通項目錄取根據招生學校各類貫通計劃,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誌願順序錄取。貫通項目錄取先於其他提前招生學校進行。被貫通項目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後續其他方式錄取。

  貫通項目以外其他經市教委批準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學校(專業)不再單獨組織文化課考試,考試成績公布後可自行組織專業加試,並依照本校提前招生計劃、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中製定的錄取原則以及考生誌願擇優錄取。錄取原則以專業為單位製定,可以在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在中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按中考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各學校要製定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並在規定時間報送考試院中招辦。工作方案包括組織機構、測試工作安排、測試內容、錄取原則、安全應急預案等內容。招生學校要按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初錄考生名單和有關信息。

  2.名額分配招生錄取

  名額分配招生錄取在提前招生錄取之後,統一招生錄取之前進行。按照優質高中名額分配計劃、市級統籌計劃、校額到校計劃和初中校分配各類名額數,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誌願順序錄取。

  3.統一招生錄取

  統一招生錄取根據德智體全麵衡量的原則,按照招生計劃和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填報的誌願順序錄取。

  各區和學校要依照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招生類別做好符合特殊錄取條件考生的測試和資格審核工作,按時報送擬錄取特殊考生信息。

  4.補錄

  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後,未錄取滿額的學校(專業)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補錄。未被誌願學校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

  北京教育考試院將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專業)信息向社會公布,考生可根據學校情況和自身條件自願選報補錄學校。

  5.貫通項目招生、名額分配招生和統一招生錄取時,遇招生考試總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優先錄取,然後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三個單科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二)招生錄取審批

  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審批工作由考試院中招辦負責。錄取審批采取網上審批的方式。招生學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並通過網絡接收錄取考生電子檔案。各區中招辦參加全市統一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未錄取考生和借考考生電子檔案的打印工作。各初中學校應及時下載本校考生錄取信息。

  錄取結果在考試院網站和各區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布。各類高級中等學校要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嚴格依照考試院中招辦審批後的新生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

  (三)對特殊學生的錄取規定

  1.在初中階段獲得金帆獎、銀帆獎的考生,根據本人意願和實際情況,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區招生的各類高級中等學校。

  2.獲得市級三好學生證書的應屆初三學生,參加招生文化課考試後,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選擇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級三好學生須將本校高中招收直升考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誌願第一專業欄內。

  3.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報考有關學校,經測試合格後,須將該學校招收特長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誌願第一專業欄內,方可以特長生身份被該校錄取。

  4.報考招收“特色實驗班”、“大學子弟班”等學校的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下,須將該校招收此類考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誌願第一專業欄內,方可被該校錄取。

  5.報考“宏誌班”考生須取得該校資格認定,其中報考北京宏誌中學和廣渠門中學宏誌班的考生要嚴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辦理報考手續。報考“宏誌班”的考生須將該校(專業)作為統一招生第一誌願填報。如要報考兩所或兩所以上學校的宏誌班,則須從第一誌願起連續填報。

  6.符合錄取條件的殘疾考生,各招生學校要予以錄取。

  (四)對不予錄取考生的規定

  1.各招生學校(專業)均不得錄取未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學生。

  2.經批準進行專業加試的學校(專業)不錄取未進行專業加試或專業加試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學校(專業)不錄取未參加體檢或身體條件未達到本學校(專業)要求的考生。

  (五)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

  1.烈士子女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

  2.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3.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5分給予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2)台灣省籍考生;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4.軍人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按照《北京衛戍區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3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聯〔2013〕1號)要求執行。

  5.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6.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隻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7.對提出加分和優先錄取申請的考生,各區和學校要認真審查加分和優先錄取證明材料,嚴格審批手續。凡享受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考生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予以公示。

  (六)有關減分規定

  符合報名、報考條件的往屆考生在參加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減5分後進行錄取。

  七、其他有關工作

  (一)體檢

  體檢工作是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組成部分。北京市體檢中心負責對體檢工作進行業務培訓、指導、檢查、裁定和監督。各區beplay体育手机衛生保健所負責對本區考生進行體檢。符合報名、報考條件的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和往屆生均要進行體檢。各區中招辦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初三學生報名信息移交beplay体育手机衛生保健所。

  beplay体育手机衛生保健所要按時保質完成中招體檢工作,並及時將體檢結果信息報送市體檢中心。

  (二)考生檔案管理

  參加中考的考生均須建立電子檔案。考生各種原始材料由所在的初中學校或本區中招辦負責存檔,要做到不丟失、不損壞,確保材料的完整。保管期限為1年。

  八、工作要求

  (一)2018年新中考改革方案是我市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精神的重要舉措,改革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係千家萬戶,各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按照全市統一要求,精心組織,嚴密實施,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確保中考中招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二)各區和學校要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規範招生行為,強化招生信息公開,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和變更招生方式。要嚴格按照我市報名報考、考試評卷、誌願填報和招生錄取等環節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水平。

  (三)各區和學校要把考試安全作為第一要務,切實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針對今年文化課組考新變化,加大組織領導力度,加強考試組織力量,發揮各區招委會和局際聯席會作用,統籌協調,聯防聯控,確保考試和考生安全。

  (四)英語聽說機考是新中考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區要成立中考英語聽說機考領導小組,積極宣傳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加強係統管理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做好考前教育,保證考試信息和數據的安全、保密,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五)各區和學校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強中考改革政策的宣傳,有針對性地向考生和家長宣傳解讀今年我市中考中招有關政策、規定和具體實施辦法;科學指導考生選報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考試科目;進一步做好谘詢信訪工作,耐心解答考生和家長提出的問題,及時化解矛盾,提高服務意識,努力營造和諧的考試招生氛圍。

  (六)各初中學校要規範辦學行為,尊重學生的誌願選擇,杜絕出現強迫或代替學生填報誌願的情況。各高級中等學校要維護正常招生秩序,嚴禁違規提前到初中校進行各種招生及宣傳活動。

  2018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1.中招體檢時間:3月15日—4月30日

  2.考生選擇體育現場考試項目:3月20日—22日

  3.考生選擇文化課考試科目:3月20日—22日

  4.公示具有名額分配資格考生名單:3月23日

  5.第二次英語聽說機考時間:3月24日

  6.第二次英語聽說機考成績公布:4月11日8:30

  7.加分考生資格認定截止日期:4月13日

  8.公示享受加分、優先錄取考生信息:4月23日

  9.回戶籍考生向所在學校提出回戶籍申請:5月15日前

  10.回戶籍考生到戶籍區辦理確認手續:5月18日8:30—12:00

  11.公布體育考試成績:6月5日

  12.網上谘詢考生注冊:6月15日14:00

  13.網上谘詢:6月16日13:30—16:30

  14.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

6月24日(星期日) 上午 8:00—10:30  語文
下午 2:30— 4:30  數學
6月25日(星期一) 上午 8:00— 9:30  英語
10:30—12:00  思想品德
下午 2:30— 4:00  物理
6月26日(星期二) 上午 8:00— 9:30 化學(生物)
10:30—12:00  曆史
下午 2:30— 4:00  地理

  15.公布中考成績及分數分段統計:7月4日12:00

  16.考生查分:7月4日13:30—16:30

  17.統一招生學校專業加試:7月5日—6日

  18.考生在初中學校查看統一招生專業加試合格考生信息:7月7日

  19.誌願填報:7月7日—11日

  20.錄取: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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