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禁止有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人員進入教育行業
貴州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法院、省教育廳等12家單位日前聯合出台《關於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製製度的意見》,對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員進行規定。排在第一位的是禁止有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人員進入教育行業。
《意見》明確,對實施虐待、故意傷害、強奸、猥褻,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等違法犯罪行為人員,限製或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相關職業。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應當對本單位擬錄用人員進行審查,發現擬錄用人員存在有侵害未成年人的相關違法犯罪記錄的,不予錄用。對現有在職工作人員,用人單位要進行排查,並依法依規按程序處理。
《意見》規定,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限製從事的職業範圍包含教師、培訓師、教練、保育員、醫生,學校的保安、門衛、駕駛員、保潔員、食堂工作人員,beplay體育手機、幼兒園的支教人員等。要建立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從業人員違法犯罪信息查詢係統,方便用人單位及時準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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