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是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培養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人才的必然要求。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的精神,為落實好《遵義市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施意見》(遵黨發﹝2017﹞4號)提出的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教基發﹝2017﹞214號)的具體要求,現就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試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1.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麵發展,培養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堅持普職並重,招生規模大體相當,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堅持公平公正,不斷完善規則程序,為學生創造公平升學的機會。堅持科學規範,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學、考、招有機銜接,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堅持因地製宜,按照省級統籌管理、地級實施為主的要求,注重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實踐。
2.改革目標。通過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係,逐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構建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製,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提升學生發展核心素養,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和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1.考試科目。
實行全科開考,把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有利於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曆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等13科。其中英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包括實驗操作。
綜合實踐活動課中的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2.考試命題及成績呈現。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要兼顧畢業和升學的不同功能,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體現學科核心素養,增強考試內容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係,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命題要多用開放式、探究性內容考查學生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提高命題質量。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遵義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分數呈現科目和等級呈現科目。分數呈現科目及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含聽力3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治50分、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體育與健康50分。除體育與健康學科外,其餘科目實行筆試、閉卷的方式組織考試,其中物理和化學、曆史和道德與法治、生物和地理分別按同場分卷的方式組織考試,英語學科實行聽力與筆試、閉卷相結合的方式。體育與健康學科采用過程性評價(10分)與目標測試(40分,必考與選考相結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等級呈現科目及等級比例: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音樂、美術學科。設A、B、C、D四個等級,以縣為單位按當次參加考試人數劃分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35%、B等級45%,D等級控製在3%以內。等級呈現科目考試采用過程性評價(占50%)和目標測試(占50%)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其中,音樂、美術依據現行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對初中學生的基本要求進行目標測試,按照筆試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重點測試學生應當了解的音樂、美術常識,技能測試根據學生個人特長,音樂從聲樂、器樂、舞蹈中任選一項進行測試,美術從繪畫或書法、創意設計兩個部分中任選一項進行測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主要依據現行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生基礎實驗進行測試。
3.考試安排及組織。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學完就考” 的原則,在初中相關科目教學計劃完成後,及時組織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和化學、曆史、道德與法治科目考試時間定於九年級學年末舉行,地理和生物考試時間定於八年級學年末舉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和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時間定於九年級下學期四月底前完成;信息技術、生物實驗考試時間定於八年級學年末舉行。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科考試標準在省教育廳未製訂統一要求前,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製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數呈現學科(除體育與健康外)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等級呈現學科和體育與健康學科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教育局確定的標準統一組織實施。
(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麵發展狀況進行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要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麵的評價內容和要求,製定《遵義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立德樹人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為目標,體現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的理念,關注學生生成長過程,通過明確指標體係,對學生全麵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麵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側重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幫助學生全麵客觀認識自我,科學規劃人生,主動實現自我發展和提升;促進初中學校辦學模式向多樣化、特色化發展,為普通高中選拔人才提供真實可靠的重要參考依據。
初中學校要堅持客觀記錄、民主評議、公開公正的原則,采用過程記錄、測評結合、民主評議等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麵評定,各按一定權重比例合成綜合評定結果,確定等級。綜合素質評價分優秀A、良好B、合格C、需努力D四個等級。其中各等級人數根據學校當年畢業生總數控製比例:A等級30%、B等級50%,所得分數不足總分60%為D等級,餘下學生定為C等級。
初中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運用寫實方法,客觀記錄學生每個學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學期評定結果經學校公示確認後存檔,結果最終形成檔案材料。
(三)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從2018年的七年級新生開始,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招生錄取模式。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當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逐年核定各縣(區、市)和學校招生計劃並嚴格執行,確保遵義市高中階段教育保持適當規模並有序發展。
1.確定中考招生文化成績計分科目及總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曆史、道德與法治、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共十門學科和等級呈現科目中音樂、美術、物化實驗操作納入中考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其中,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生物按實際得分的40%計入,總分80分;音樂和美術各按5分計入,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各按5分計入,總分20分。具體為:音樂、美術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1分,理、化實驗操作A等5分,B等4分,C等3分,D等1分。中考招生錄取總分為750分。
2.改革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模式。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將采取計分科目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中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在B等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在C等以上。
3.繼續實行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配額生(不低於招生計劃數的60%)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改革中心城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配額生分配機製,逐步統籌中心城區配額生分配。確保配額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招生區域按招生計劃數確定相應區域的普通高中最低控製線、示範高中配額生最低控製線、自主招生最低控製線。
4.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堅持和完善中職招生注冊入學辦法,積極創造條件,使有意願的初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對經市教育局審核符合條件的中職學校可在全市範內進行招生。
5.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的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進一步修訂完善《遵義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加強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管理,規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程序。嚴格控製自主招生學校數量,招生比例控製在普通高中當年招生計劃的5%以內。招收體育、藝術等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需按程序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經市教育局審核報省教育廳批複後進行招生。
6.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5〕16號)以及《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7〕13號),做好市域內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工作,保障市域內隨遷子女參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權利。
(四)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製定《遵義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範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明確招生範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規範招生區域、招生宣傳、招生行為,嚴禁虛假廣告、違規宣傳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按省教育廳要求,進一步規範我市中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嚴格控製加分項目,規範中考加分項目、分值,取消藝術、體育等學生加分項目,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製度和監督製度。
(五)規範畢業資格認定
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等級呈現科目等級、體育與健康考核成績達到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準予畢業並由學校頒發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驗印的義務教育合格證書。當年沒有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在一年內自行組織進行文化學科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評,確定合格標準,學生達到合格標準後頒發義務教育合格證書。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有效工作機製,切實抓好落實。每年三月底前將當年高中招生考試錄取方案向社會公布。
2.深化教學改革。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確保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的課時。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麵的條件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課程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和評估。
3.提升保障能力。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麵基本能力建設。探索以全國beplay体育手机生學籍信息管理係統為基礎,建立市域內統一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完善遵義市中考管理平台,實現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填報誌願、網上錄取。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嚴格對試卷命題、印製、運送等環節的保密要求,確保試題試卷安全。
4.堅持陽光招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按省教育廳確定的統一報名時間、統一考試時間進行,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網上閱卷、統一時間段網上錄取。堅持考試招生信息公開製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製,建立責任追究製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自主招生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5.做好宣傳引導。認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加強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氛圍。
本試點實施方案從2018年秋季七年級新生開始實施。如省教育廳有新的規定和要求與本方案不符的,按省教育廳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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