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我省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有關情況,引起社會關注。
問: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否意味著取消“中考”?
答:根據《江西省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意見(試行)》,我省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起,將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即中考)“兩考合一”統一規範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並全麵實施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一考兩用。
問:全麵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會不會增加學生的負擔?
答:這次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減輕學生負擔。為此,在考試安排上,實行隨學隨考隨清,分散考試壓力,如生物和地理兩科就可在初二學年結束時進行考試;在考試內容上,依據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在成績呈現方式上,有的采用分數,有的采用等級或者合格、不合格等形式呈現;在招生錄取計分科目構成上,是按照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要求確定計分科目,不是把所有科目都納入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範圍。
問: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有何意義?
答: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麵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既反映學生學習情況,又反映學生全麵發展的情況,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這次改革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和參考,目的是促進學生全麵發展、促進學校積極推進素質教育,推動扭轉“唯分數論”。學校和教師利用寫實記錄及相關事實材料,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發現並培養個性特長,幫助學生不斷進步。
問:開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後,招生錄取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答:我省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改革,采取先試點、再全麵推進的“兩步走”方式進行。第一步,全省遴選30個縣(市、區),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學生開始進行試點,這30個試點縣(市、區)覆蓋所有設區市,其中鷹潭市整體推進。試點縣(市、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由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方麵確定;非試點地區從2018年初一學生開始,是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來招生錄取。第二步,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學生開始,在全省全麵開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改革,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都需由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方麵確定。
2018年至2020年的初三畢業生仍然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的全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按現行招生錄取辦法招生錄取,即“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問:如何保證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客觀真實?
答: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真實可信,我們一是細化評價內容,使評價內容可考察、可分析、可監督;二是規範評價程序,對寫實記錄、整理公示、導入係統、形成檔案四個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三是強化監督檢查,規定各級教育部門要建立健全材料公示、抽查、申訴複議、誠信責任追究等製度。同時,我們將建立全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信息係統,學生和家長既可在公示期間互相監督,也可通過管理信息係統進行查看,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對弄虛作假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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