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市教育局公布“2019年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和評分標準”。
據了解,2019年我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選定及標準設定政策與2018年保持不變,隻在測試方法、規則方麵作了一些細微的明確和改進。
改進部分及說明
今年體育中考在測試方法、規則及評定標準上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麵明確和改進:
1.進一步明確必考項目繼續實行扣分製。即測試達到合格標準不扣分;未達到合格標準,根據測試成績,每0.5分為一個分數段,扣滿2分為止,最多扣2分;同時,明確了申請減試並符合減試條件的,扣0.5分;申請免試並符合免試條件的,不扣分。
2.在女生雙杠直臂前移項目中,明確了支撐前進起點位置為距杆端20CM的紅色標誌線,統一了測試起始位置,規範測試要求。
3.在1分鍾跳繩項目中,明確規定由各考區確定一種符合國標的跳繩材質,並在測試時統一提供跳繩。
4.在籃球運球投籃項目中,增加了6號籃球選擇權。
5.在足球運球繞杆射門項目中,增加了4號足球選擇權。
6.在排球網前自墊球項目中,明確提出了出現“持球”動作即為考試結束。
2019年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
體育考試項目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項目
2019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分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合計30分。
必考項目采用扣分製,項目為耐久跑: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必考備選項目:100米遊泳(需考生本人提出書麵申請,經學校確認後,報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同意)。
選考項目有三項(每項滿分為10分),在三類組合項目中,由考生從每類組合中自主選擇一項。
第一類:200米跑;立定三級蛙跳;助跑正麵雙手頭上向前擲實心球。
第二類:男生引體向上、女生雙杠直臂前移;1分鍾仰臥起坐;1分鍾跳繩。
第三類:籃球運球投籃;排球網前自墊球;足球運球繞杆射門。
二、測試方法與規則
(一)100米遊泳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考試場地標準為室內25米標準遊泳池,根據參加考試的人數分為若幹泳道,泳道之間用泳道線標記,采用電子計時設備或秒表,使用發令槍或哨音,每條泳道配置1-2名裁判員和1名救生員,現場配置2-3名流動救生員。每個考點配備2名醫護人員,1名監察人員。
(2)考試不限泳姿,考生在泳池出發端水中出發,出發前保持身體觸壁並處於靜止狀態,聽到“出發”口令(或哨音)後蹬離池壁開始遊進。考生可用任何泳姿遊完100米全程。考試結束時,當場報出成績並予以登記。
2.測試規則
(1)考試時考生須穿著不透明的泳裝,並佩戴泳帽,可選擇佩戴泳鏡,禁止攜帶遊泳輔助設備(如手蹼、腳蹼、泳圈等)進入考點。
(2)考生須保持連續遊進。轉身時允許身體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觸及池壁,用腳蹬離池壁繼續遊進,轉身動作須連貫,不得停頓。遊至終點時,身體任一部位觸及池壁即為完成考試。
(3)考試中出現以下三種犯規情況之一,成績無效:遊進和轉身時身體任一部分觸及池底;遊進和轉身時扒扶池壁或水線;越過水線或妨礙他人。
(4)每考生有1次測試機會,成績以秒為單位。
(二)200米、800米、1000米跑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使用電子測試儀。800米、1000米跑可在本校田徑場上進行。200米跑須在400米環形跑道上進行,跑道6條以上,地麵平坦,跑道線清楚,發令槍2支、聯絡旗2麵、口哨若幹,備用秒表每道3塊(使用前應進行校正)。
(2)200米跑6人一組(補考時至少2人一組),起跑姿勢為蹲踞式起跑,可使用起跑器;800米、1000米跑根據考生人數現場編組,起跑姿勢為站立式起跑。
2.測試規則
(1)測試時均不得穿釘鞋;起跑時發現有搶跑者,裁判當即召回重新起跑;同一考生3次搶跑,按最低分值記取成績。
(2)每考生有1次測試機會,成績以秒為單位。200米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800米、1000米以分·秒為單位記錄成績,不計小數。
(三)立定三級蛙跳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使用電子測試儀。在電子測試墊或塑膠場地(沙坑)上進行;起跳點(地麵)與落腳點呈水平麵,起跳地麵平整,不得有坑凹。
(2)考生兩腳平行站在起跳線後,腳尖不得踩線;雙腳原地同時起跳後,保持一定節奏連續向前用雙腳起跳完成第二、三跳,第三跳雙腳落地;成績丈量從起跳線後緣至第三跳最近著地後垂直距離。
2.測試規則
(1)雙腳開始起跳前或跳的過程中,如出現墊步、腳踩碰起跳線、兩腳不同步起跳或第二、三跳有明顯停頓起跳,則判該次試跳失敗。
(2)每考生有3次測試機會,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績,以米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如3次測試失敗,按最低分值記取成績。
(四)助跑正麵雙手頭上向前擲實心球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使用電子測試儀,在平整場地上進行;充氣實心球若幹隻(重量為2公斤),備用皮尺或鋼尺若幹卷。
(2)考生站於助跑線後,助跑開始後,最後一步成原地投擲步,身體麵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後上方,身體稍後仰,用力將球投向前方;丈量成績時,從投擲線後沿至球著地點後沿之間的垂直距離。
2.測試規則
(1)考生測試時必須有助跑,助跑步數由考生自行確定。
(2)考生將球向前上方拋出的同時,雙腳可向前邁出,但腳不能踩投擲線;如果腳踩投擲線或身體任何部位觸及投擲線前的地麵,則判為失敗。
(3)測試成績以米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每考生有3次測試機會,記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績。如3次測試失敗,按最低分值記取成績。
(五)男生引體向上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在單杠區域場地上進行,杠下要有緩衝保護的軟體操墊,使用電子測試儀。
(2)考生站位於高單杠下,跳起雙手正握杠成身體靜態的直臂懸垂後,雙臂同時用力向上引體,向上引體到下頦超過橫杠上緣為完成一次。記錄引體次數。
2.測試規則
(1)引體向上時,兩手臂須直臂懸垂向上引體,引體過程中,可以利用合理的身體擺動向上引體。如果兩臂未處於直臂懸垂狀態向上引體,則判該次無效;如果兩次引體向上的間隔時間超過10秒,則終止測試。
(2)每考生有2次測試機會,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績。
(六)女生雙杠直臂前移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在雙杠區域場地上進行,杠高1.3米---1.5米之間,杠下要有緩衝保護的軟體操墊。
(2)考生在雙杠杠端站立,從內握杠紅色標誌線(距杆端20CM)處,跳起成直臂支撐後,雙臂依次直臂向前支撐前進。成績丈量從標誌線後緣至靠起點最近手後緣之間的垂直距離。
2.測試規則:
(1)靜止站立握杠,跳起杠上成直臂支撐後,視為動作開始,支撐前進過程中腳落地或有支撐即為動作終止。
(2)跳起成直臂支撐時,不可借助其它輔助動作或其它器械成直臂支撐。
(3)每考生有2次測試機會,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績,以米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七)1分鍾仰臥起坐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使用電子測試儀,硬質體操墊若幹塊。
(2)考生全身仰臥於墊上,兩腿稍分開,屈膝呈90度角左右,兩手指交叉貼於腦後,固定腳踝位置,仰臥時兩肩胛必須觸墊。考生坐起時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為完成一次。測試人員發出“開始”(或哨聲)口令的同時計時,記錄1分鍾內完成的次數。
2.測試規則
(1)考生兩肩胛沒有觸墊,或借用肘部撐墊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時,則判該次無效。1分鍾到時,考生雖已坐起但肘關節未達到雙膝者不計該次數。
(2)考生有1次測試機會。
(八)1分鍾跳繩
1.測試方法
使用電子測試儀。考生將繩的長短調至適宜長度,聽到“開始”信號後,考生開始跳繩(開表計時),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一周圈),計為一次。聽到結束信號後停止,測試人員報數並記錄考生在1分鍾時間內的跳繩次數。跳繩為有柄跳繩,繩長2600-2800mm,材質由各考區統一確定一種,具體規格按“GB/T-19851.20-2007-beplay體育手機體育器材和場地-第20部分:跳繩”執,不可自備,由各考區統一提供跳繩。
2.測試規則
考生有1次測試機會,以1分鍾時間內的跳繩次數為測試成績。測試過程中跳繩拌腳,除該次不計數外,應繼續進行。
(九)籃球運球投籃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使用電子測試儀;秒表2塊、發令哨、在籃球場半場中進行,距罰球線端點兩側2米處各放置一個高1.2米的標誌杆,起點設置在籃球場中圈線後(籃球運球投籃場地示意圖);籃球為6號或7號球(可自備)。
(2)考生持球站立於球場中圈線後,聽到“開始”(或哨聲)口令後(開表計時),自行選擇場內一側運球繞一標誌杆後投籃,命中後運球返回,當人和球均通過中圈起點線時停止計時。
2.測試規則
(1)運球投籃過程中,投籃動作不限,投籃必須命中方能返回。在測試時,當男生超過16秒、女生超過21秒投籃仍未命中時,裁判應鳴哨結束該次測試。
(2)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屬違例,取消該次成績:①出發時連續搶跑三次;②運球過程中雙手同時觸球;③運球時膝蓋以下部位觸球;④運球過程漏繞標誌杆;⑤運球碰倒或明顯移動標誌杆;⑥投籃未命中返回;⑦未到終點前球出測試區域;⑧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線;⑨通過終點時人球分離。
(3)考生有2次機會,記錄其中最好一次成績。以秒為單位,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
(十)排球網前自墊球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發令哨,排球場地或平整場地進行, 測試區域為每人3米*3米。在測試區域外0.5米處設置排球網,並將排球網上邊沿調整到距地麵指定高度(男子為2.24米,女子為2.0米)。測試人員觀測並記錄考生超過網高的自墊球次數。排球為青少年比賽使用的硬式排球(可自備)。
(2)考生雙手持球站在測試區域內準備,聽到“開始”(或哨聲)口令後,原地將球拋起,個人連續正麵雙手墊球,墊起的球下沿必須超過網的上沿,球落地、持球後或聽到“停”(或哨聲)口令後接球,終止墊球。
2.測試規則
(1)墊球應始終站於測試區域內,過程中可以移動、調整腳步,出區域後應立即回到測試區域內。
(2)測試過程中,考生所墊排球落地或持球為一次測試結束,或考生達到本項目滿分成績,測試人員發出“停” 的口令(哨聲)後,考生終止墊球,迅速持球。
(3)墊球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隻作為調整,不計次數:測試區域外觸球、墊球高度不足、用傳球等其他方式觸球。
(4)每考生2 次測試機會,記錄其中最好一次成績。
(十一)足球運球繞杆射門
1.測試方法:
(1)場地器材:在足球場上進行,測試區域長30米,寬6米,起點線至第一杆距離為8米,各杆間距3米,共設5根標誌杆,標杆高1.2米,標杆距兩側邊線各3米,球門高2米、寬3米,射門線距球門線中點垂直距離為6米,起點線中點劃一圓點為出發點(必須從出發點開始),點、杆需在一條直線上,球門立柱兩側圴用高2米、寬1.5米的攔網固定(見測試場地圖)。使用4或5號球若幹隻(可自備球)。
(2)考生站在起點線出發點後準備,球放置於出發點上,聽到“開始”(或哨聲)口令後(開表計時)向前運球,依次運球過杆,當考生繞過第5個標杆後,在射門線前射門,球射進門過球門線時停表。
2.測試規則:
(1)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屬違例,取消該次成績:①出發時連續搶跑3次;②漏繞標誌杆;③碰倒標誌杆;④故意手球;⑤運球時球出測試區域;⑥球未繞過第5個標杆即射門;⑦射門時球過射門線(球壓線射門有效);⑧射門時球射出了兩側邊線。
(2)射門時球未進門,球射在了球門兩側攔網內,考生應迅速進行補射。測試時間男生超過16秒、女生超過19秒仍未射中時,裁判應鳴哨結束該次測試。
(3)每考生有2次測試機會,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績。以秒為單位,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小數點後第2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如2次測試失敗,按最低分值記取成績。
三、評分標準
(一)必考項目
各縣(市、區)統一組織測試。
必考項目耐久跑: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備選項目:100米遊泳。實行扣分製,測試達到合格標準不扣分;未達到合格標準,根據測試成績,每0.5分為一個分數段,扣滿2分為止,最多扣2分;申請減試並符合減試條件的,扣0.5分。申請免試並符合免試條件的,不扣分。
(二)選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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