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誕節及聖誕節風俗習慣由來簡介大全
聖誕節(Christmas)又稱耶誕節,譯名為“基督彌撒”,西方傳統節日,在每年12月25日。彌撒是教會的一種禮拜儀式。聖誕節是一個宗教節,因為把它當作耶穌的誕辰來慶祝,故名“耶誕節”。
大部分的天主教教堂都會先在24日的平安夜,亦即12月25日淩晨舉行子夜彌撒,而一些基督教會則會舉行報佳音,然後在12月25日慶祝聖誕節;基督教的另一大分支——東正教的聖誕節慶則在每年的1月7日。
聖誕節也是西方世界以及其他很多地區的公共假日,例如:在亞洲的香港、澳門、馬來西亞和新加坡。聖經實際上並無記載耶穌誕生日期,聖誕節是後人公定的。
起源
據說耶穌是因著聖靈成孕,由童女馬利亞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夢中曉諭約瑟,叫他不要因為馬利亞未婚懷孕而不要她,反而要與她成親,把那孩子起名為“耶穌”,意思是要他把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
當馬利亞快要臨盆的時候,羅馬政府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務必申報戶籍。約瑟和馬利亞隻好遵命。他們到達伯利恒時,天色已昏,無奈兩人未能找到旅館渡宿,隻有一個馬棚可以暫住。就在這時,耶穌要出生了。於是馬利亞唯有在馬槽上,生下耶穌。後人為紀念耶穌的誕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為聖誕節,年年望彌撒,紀念耶穌的出世。
羅馬教會設立
4世紀初,1月6日是羅馬帝國東部各教會紀念耶穌降生和受洗的雙重節日、稱為“主顯節”(Epiphany),亦稱“顯現節”,即上帝通過耶穌向世人顯示自己。當時隻有那路拉冷的教會例外,那裏隻紀念耶穌的誕生而不紀念耶穌的受洗。後曆史學家在羅馬基督徒習用的日曆中發現公元354年12月25日頁內記錄著:“基督降生在猶大的伯利恒。”經研究,一般認為12月25日伴為聖誕節可能開始於公元336年的羅馬教會,約在公元375年傳到小亞細亞的安提阿,公元430年傳到埃及的亞曆山大裏亞,那路撒冷的教會接受得最晚,而亞美尼亞的教會則仍然堅持1月6日主顯節是耶穌的誕辰。
12月25日本是波斯太陽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是一個異教徒節日,同時太陽神也是羅馬國教眾神之一。這一天又是羅馬曆書的冬至節,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把這一天當作春天的希望,萬物複蘇的開始。基於此原因,羅馬教會選擇這一天作為聖誕節。這是教會初期力圖把異教徒的風俗習慣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後來,雖然大多數教會都接受12月25日為聖誕節,但又固各地教會使用的曆書不同,具體日期不能統一,於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為聖誕節節期(ChristmasTide),各地教會可以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在這段節期之內慶祝聖誕節。自從12月25日被大多數教會公認為聖誕節後,原來1月6日的主顯節就隻紀念耶穌受洗了,但天主教會又把1月6日定為“三王來朝節”,以紀念耶穌生時東方三王(即三位博士)來朝拜的故事。隨著基督教的廣泛傳播,聖誕節已成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廣大非基督徒群眾的一個重要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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