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試行)(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湖北省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鄂政發〔2016〕16號)、《湖北省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鄂教幼高〔2017〕11號)精神,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優質特色發展,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麵發展和健康成長成才;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價值取向,不斷完善規則程序,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統籌銜接課程改革與考試招生改革,推動“教”“考”“招”形成育人合力,加快創新人才培養體係建設,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人才。
二、改革目標
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製,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務
(一)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建立健全考試製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基本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學生畢業、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結果“一考多用”。組織製定《武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見附件1),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市在籍初中學生均須按要求參加並完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2.明確考試科目。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設定的全部科目和全省統一開設的地方課程均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考試成績,克服分分計較,避免過度競爭。
3.提高考試命題質量。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頒布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命題將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係,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重視對有關學科教學實驗操作和實踐能力的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
(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建立健全評價製度。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麵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與評價,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製度。製定《武漢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意見》(見附件2),市教育局指導、督促各區教育局、初中學校具體實施。全市在籍初中學生均須按要求參加並完成綜合素質評價。
2.準確把握評價內容。重點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麵合理設定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麵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
3.加強評價過程與結果管理。以學生“寫實記錄”為主要依據,由初中學校組織“等級評定”。初中學校和教師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對記錄材料的真實性及時審核;指導學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的遴選整理;對“寫實記錄”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定期公示;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充分利用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和不斷進步。市、區教育局和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綜合素質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監管。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製
1.嚴格實行招生計劃管理。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照國家和省關於促進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的要求,依據當年有關計劃招生政策,結合各區生源狀況及各校的辦學條件,統籌分校下達。跨市(州)招生、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另行下達。
2.明確招生錄取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各類型招生錄取的依據。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計分科目+等級呈現科目”組成,計分科目的計分方式為原始卷麵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呈現方式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3.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各區教育局、初中學校要積極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奠定基礎。初中畢業生實行分段填報誌願,考前填報普高類學校誌願,考後知分填報中職類學校誌願。在繼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對具有初中以上學曆的非應屆畢業生,要求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的,實行注冊錄取。積極探索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
4.完善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分配生政策。堅持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確保分配比例不低於50%,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禁止單獨組織考試確定分配生資格,禁止向已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再次組織選拔性考試。按初中學校分配生名額、學生候選資格以及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成績,逐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劃線錄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享受分配生候選資格。
5.推行領航學校、特色學校自主招生政策。經認定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校,可自主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具體實施方案另行製定)。
(四)改革推進安排
2020年,全麵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2023年,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管理機製。
(五)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1.嚴格考試考務管理。認真遴選命題、監考、閱卷人員,規範命題、監考、閱卷程序,嚴格保密紀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組織每次考試,確保本地學業水平考試安全順利,全力維護考試公平公正。
2.減少和嚴控招生加分項目。2020年前,除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確需保留的加分項目外,不新增加分項目,逐步取消其他加分項目。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嚴格控製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優錄加分資格審核、公示製度。
3.加強對學校招生行為的規範和監管。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通過全省統一網絡工作平台錄取,由市招生考試部門負責辦理錄取手續。按照事項管理權限,未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跨市(州)招生、降低錄取要求招生或在學業水平考試結束之前提前招生。未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將無法取得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嚴禁委托社會中介和個人招生,嚴禁各類有償招生,嚴禁錄取不具備錄取資格的考生,杜絕虛假招生宣傳,嚴防惡性搶拉生源,維護正常招生秩序。
4.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製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武漢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領導小組,市教育局成立工作專班,加強對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市教育局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形成改革的整體合力。各區、學校認真落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機製等改革舉措。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教育局將製定學業水平考試、試題命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主招生、分配生招錄、加分和優錄等方麵的實施辦法,形成係統完備的考試招生製度體係,提前公布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明確、穩定的預期,保證各項改革的穩步實施。
(三)深化教學改革。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各學科教學進度,既開齊開足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門課程,又有效分散學生考試壓力。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麵的條件保障,提高學校課程實施能力,滿足學校正常教學需要;定期對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的課時。嚴禁學校、學生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課程方案規定的教學任務,不按要求完成學業水平考試。
(四)提升保障能力。加強考試機構、考務組織、招生錄取等方麵基本能力建設,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係;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開展試題研究和分析,不斷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由市、區兩級政府通過財政預算統籌做好相關經費保障,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順利實施。
(五)強化誠信管理。加強學校校長、教師和學生的誠信教育,對參與考試命題、審題、閱卷、招生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管理人員、教師和學生等實行誠信檔案管理。
(六)嚴格責任追究。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製,明確各方麵職責,建立責任追究製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在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實、失信等違紀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做好宣傳引導。認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暢通信息公開發布渠道,針對公眾關心的問題,主動、及時、全麵、準確地發布信息。加強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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