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武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一、考試科目
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15科。
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 的學習情況,統一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內容。
二、考試方式及分值
語文、數學、外語(含聽說測試)實行紙筆分卷考試。卷麵分值分別為120分。
道德與法治和曆史、物理和化學、地理和生物分別實行紙筆合卷筆試(均為閉卷)。各科卷麵分值為:物理70分,道德與法治、曆史各60分,化學、生物、地理各50分。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包括平時成績、現場操作和實驗報告撰寫,每科10分,共30分。
體育與健康實行現場測試和平時考核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平時成績15分(3個學年,每學年5分),現場測試35分,總分50分。
音樂、美術實行紙筆測試、實踐測試和平時考核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音樂紙筆測試60分(含視聽測試30分),實踐測評30分,平時考核10分(5個學期,每學期2分),總分100分。美術紙筆測試35分,實踐測評50分,平時考核15分(5個學期,每學期3分),總分100分。
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實行紙筆測試、技能測試和平時考核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紙筆測試和技能測試統一機考。紙筆測試和技能測試各40分,平時考核20分(4個學期,每學期5分),總分各100分。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實行合卷統一機考,各50分,總分100分。
三、考試時間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曆史7科紙筆測試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時間為每年6月20-21日。
音樂、美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考試及體育與健康現場測試、理化生實驗操作測試,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時間為每年3-4月份。
生物、地理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時間為每年6月22日。
外語(聽力考試)於每年6月20-21日與筆試同時進行,外語(口語測試)待條件成熟後組織實施。
四、成績呈現和使用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和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曆史,均以卷麵原始分計入招生錄取總分。
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以原始得分計入招生錄取總分。
生物和地理(合卷)、音樂、美術、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合卷)、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按80分及以上、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為A、B、C、D四個等級呈現。以等級方式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
綜合素質各維度評定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學業考試成績合格的畢業年級學生,方可授予初中畢業證書。學業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按科目種類申請參加由區教育局7月10日前組織的一次補考。
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其以等級形式呈現的成績中,最多隻允許有一個最低等級(D等)成績的科目。
五、命題和要求
學業水平考試要以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堅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倡導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的評價理念,充分反映學生所達到的學業水平。
學業水平考試要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注重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試題要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的聯係,體現探究性和開放性的特點。
學業水平考試要盡量控製試卷長度,試題要簡約、明了。控製試題難易程度,題量適中,杜絕偏題、怪題。
堅持命題、審題和評卷製度。命題人員、審題人員、評卷人員分別從命題人員庫、審題人員庫、評卷人員庫中隨機抽取。
推進科技助考,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確保考試安全,提高考試效率和公信力。推進學科試題庫建設。選擇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等學科探索統一機考。全麵推行網上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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