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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2018年中考時間:6月24日-27日
2018-03-23
北海教育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四市同城中考統一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規範〔2016〕4號)、《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桂教規範〔2017〕15號)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將北海市作為中考綜合改革試點市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發展素質教育,加強創新人才培養,培養德智體美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推動解決教育領域存在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新期待,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全麵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麵發展,培養學生興趣愛好,為學生終身發展和幸福人生打好基礎。

  2.堅持正確導向。有利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引導初中學校全麵落實國家課程計劃;有利於高中階段學校選拔生源,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全麵提升基礎教育質量。

  3.堅持科學規範。遵循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尊重學生的個性化發展,使教學、考試、招生有機銜接,既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又能全麵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4.堅持公平公正。不斷完善招生的程序和規則,建立和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配套製度,為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創造平等的機會。

  5.堅持普職並重。加強初中畢業生升學指導,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確保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二)改革目標

  從2017年秋季學期啟動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工作,通過改革學業水平考試辦法、科學確定錄取計分科目、健全綜合素質評價製度、改革高中招生錄取方式,實行多樣化招生錄取政策,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多元錄取模式,初步建立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推進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樣化發展,保障高中階段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提升學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更好地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三、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自2017年秋季學期入學的七年級起,將我市現行的初中畢業、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兩考合一"規範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試科目

  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具體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其中英語包括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包括實驗操作。

  綜合實踐活動的其他相關情況(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二)考試方式

  1.書麵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道德與法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9科,書麵考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其中道德與法治和曆史采取"同堂分卷"模式進行。

  2.體育與健康采取現場測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入升學總成績。

  3.音樂、美術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形式,以紙筆開卷考試和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物理、化學、生物實驗采取操作考試的方式。

  5.信息技術采取網絡環境下實際操作的方式。

  (三)科目分值及成績呈現方式

  1.書麵考試科目:語文考試時間為150分鍾,滿分120分;數學考試時間為120分鍾,滿分120分;英語考試時間為120分鍾,滿分120分(含聽力30分);道德與法治和曆史(同堂分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鍾,滿分120分(各占60分)、物理、化學考試時間均為90分鍾,滿分均為100分。以上七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每個科目均劃分為八個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A、B+、B、C+、C、D、E。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均為60分鍾,滿分均為100分,以上兩科成績采用"合格"或"不合格"兩種形式呈現。

  考生升學總成績(包括計入升學錄取科目的書麵考試原始成績加上體育與健康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轉換的分數)劃分為八個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A、B+、B、C+、C、D、E。總成績等級及各學科等級所占比例根據當年初中報考人數及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實行動態調整。

  2.其他考試科目:體育與健康滿分60分,成績計入升學錄取總成績後一並轉換成總成績等級;音樂、美術考試成績采用"合格"或"不合格"兩種形式呈現;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操作成績采用"合格"或"不合格"兩種形式呈現。

  (四)考試時間

  書麵考試科目的生物、地理在八年級下學期進行,其他書麵考試科目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考試時間為當年6月24日-27日。

  生物實驗操作在八年級下學期進行;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信息技術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以上考試均於當年5月底前完成。

  (五)命題與組織考試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曆史、物理、化學等科目使用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四市同城中考統一考試命製的試卷,地理、生物科目采取我市單獨命題或與北部灣經濟區其他設區市聯合命題形式命製試卷,全市統一組織考試。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和生物實驗操作由市統一製定測試內容和辦法,由市、縣區組織實施。

四、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製度

  (一)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麵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根據義務教育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麵,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養成和突出表現。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道德認知、法治意識和行為表現等方麵的情況。包括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權利義務、公民意識、遵紀守法等方麵的表現。重點記錄學生依法規範自身行為、維護合法權益、參與團隊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社區服務、誌願服務活動等的次數和持續時間。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發展核心素養狀況。包括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記錄學生學習過程中對各學科的學習態度、學科優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勞動技術教育以及地方課程、研究性學習經曆和表現情況,同時兼顧具有優勢學科的學習情況。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健康的學習和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麵。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堅持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情況,以及自我認識、人際交往、應對困難和挫折等心理情況。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理解、鑒賞和表現能力的發展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麵的表現及參加藝術展演、比賽等藝術活動取得的成績、具有的特長等。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研學旅行、科技創新活動等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成果、調查報告等。

  (二)評價實施

  為充分體現綜合素質評價的客觀性、主體性、發展性、過程性原則,采取"客觀記錄+寫實記述+材料佐證"的方式進行記錄。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製定《北海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探索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市、縣區教育部門統一領導,各初中學校具體實施。堅持"誰了解誰評價"的原則,以班主任、學科教師、學生本人、同學等作為評價主體。對學生日常行為表現、課程學習、實踐活動、標誌性成果等進行過程性記錄。重視做好學期評價、學年評價和畢業評價,初中學校每學期末或次學期初以及畢業前要將評價結果及過程性資料進行審核、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並報市、縣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結果呈現

  1.日常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由各學校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對可量化的評價內容可采取定量評價的辦法,對較難實行定量評價的可采用寫實性描述、定性評價。學期評價、學年評價和畢業評價結果采取等級形式呈現,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每個初中學校的畢業評定結果,原則上對五個維度都有一定的比例要求,其中"思想品德"不限定評定等級比例,"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四個維度中,評定為A等級比例不超過本校畢業生數的30%,B等級不超過本校畢業生數的50%,嚴格控製D等級,對學生評定為D等級的要極其慎重,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數的5%,除有違法、嚴重違紀及在綜合素質評價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等情況的學生外,一般不評D等級。

 五、招生錄取辦法

  (一)升學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

  1.書麵考試錄取計分科目:2017年秋季新入學的七年級起,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值、時間等繼續按照《關於印發<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四市同城中考統一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規範〔2016〕4號)以及四市同城中考統一考試最新規定執行。在全開全學、全科開考、保障基本質量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為"4+4"模式,即以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作為基礎錄取計分科目外,另選擇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曆史等4個科目作為錄取計分科目。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使用: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曆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等,滿分為740分,以考生實際得分相加計入總成績。

  (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

  從2020年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評定結果將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分兩次使用。

  1.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評定結果,按照每個維度A等級5分、B等級4分、C等級3分、D等級1分轉換成分數計入升學總成績,五個維度滿分為25分,分值與書麵考試成績等值。

  2.高中學校錄取時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評定結果等級作為錄取參考依據,在總成績等級和書麵成績等級相同的情況下,將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優先錄取的條件之一。高中學校要根據自身辦學特色製定具體的使用辦法和錄取細則,切實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的作用。學校使用方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後應至少提前1年公布,使用情況必須規範、公開。

  (三)普通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是:考生的總成績及各科書麵考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升學總成績等級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和教育精準脫貧專項行動招生計劃的考生除外)。

  2.地理、生物、音樂、美術、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操作等級均為合格。

  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為C等級以上(含C等級),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二中學)、北京師範大學北海附屬中學錄取必須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

  (四)實行普通高中多樣化招生政策

  為進一步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實現義務教育由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轉變,普通高中學校在繼續實行統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的基礎上,從2020年開始,實行直升生、推薦生等招生政策,通過多樣化招生政策,進一步擴大學校自主權,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重點類學校優先、誌願填報和統籌調劑相結合的招生政策。

  1.定向生。繼續堅持優質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製度,市直屬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以及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二中學)、北京師範大學北海附屬中學將其招生名額(指該校當年招生計劃數減去自主招生計劃數)的80%分配到市直及市轄區的各初中學校,合浦縣的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將其招生名額(指該校當年招生計劃數減去自主招生計劃數)的65%的招生指標分配給合浦縣內各初中學校。對於需要扶持的新建初中學校或農村薄弱學校,由市、縣教育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提高分配比例。

  2.統招生。有定向生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的缺額計劃以及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實行統招錄取,以市、縣劃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製線,根據學生誌願,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民辦普通高中根據核準的招生計劃,由市、縣招生部門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進行錄取。

  3.自主招生。經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所有普通高中都可以根據本校辦學特色和年度招生總計劃,劃定一定比例進行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在藝術、體育、科技創新等方麵具有特殊潛能、創新潛質的特長生和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特色生。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須嚴格控製在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經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製在該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0%以內,如人數不足一個標準教學班的可根據學校教學需要適當增加至一個標準班額的人數。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高中學科課程基地學校、自治區星級特色普通高中以及立項建設特色普通高中的學校,自主招生比例可適當放寬至15%。自主招生不得將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前置報名條件和錄取依據,不得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不得簡單以學業水平考試替代自主招生測試。市、縣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自主招生各環節的監管,及時向社會公開各學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錄取結果。通過自主招生已被普通高中提前錄取的學生獲得初中畢業資格,可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書麵考試,不參與其他高中學校的錄取。

  4.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學(含民辦學校)可申請從高中招生計劃中劃出一定的指標,作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標。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標數控製在本校連續就讀三年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的5%以內。直升生招生簡章要報市、縣教育部門批準後並向社會公布。直升生申請報名遵循自願原則,已被普通完全中學提前錄取的直升生獲得初中畢業資格,可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書麵考試,不參與其他高中學校的錄取。

  5.推薦生。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對綜合素質特別優秀,但因家庭變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觀原因,造成學業水平考試失誤的學生,可根據本人申請、依據學生所在初中學校兩名資深教師提交的推薦信以及核實的情況,在本校公示無異議並經校長親筆簽名推薦,在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範圍內可由招生學校核實相關情況後根據相關規定錄取。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製定以上各類招生政策具體的實施細則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五)實行單科排名前千分之一政策

  為了既促進學生全麵發展,又兼顧創新拔尖型人才的培養和選拔,從2020年起,實行對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曆史(兩科總分)等六科學業水平考試單科成績排名在全市前千分之一且綜合素質評價總評達到B等級及以上的學生,在市直及市轄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可享受一個成績較低等級科目提高一個等級參與錄取,提高等級僅限九年級書麵考試科目且不累計提高。如果出現多個並列較低等級科目成績,提高科目等級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和曆史的順序進行。如果上述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部為A+,在招生錄取時可以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排名前千分之一的考生等級提升後不影響其他考生的原有成績等級。

  (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

  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管理,中等職業學校按照自治區教育廳要求實行統一招生錄取。

 六、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一)統籌普職招生錄取

  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攻堅要求,根據區域內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以及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嚴格核定招生計劃。統籌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統籌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統籌區域內和跨區域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所有普通高中、中職學校一律實行考生網上自主填報誌願、網上統一錄取。

  (二)加強考招基礎能力建設

  加強市、縣招生考試機構和隊伍建設,明確職能定位,充實人員,保障經費。不斷提高考試招生信息化水平,改進網絡評卷、網上錄取軟硬件建設,加強對考生電子信息的管理,加強保密室、考點學校標準化考場建設和規範化管理,提升依法治考的基礎保障能力。

  (三)嚴格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要嚴格執行相關招生政策。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製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谘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製,建立責任追究製度,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四)減少和控製加分項目

  大幅減少、嚴格控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加分項目。繼續保留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政策類加分項目,嚴格控製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製度。嚴格控製加分項目,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統一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加分項目,有相應特長的考生可報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供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參考。

 七、實施步驟

  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一)2017年,進一步規範中考體育考試、藝體特長生專業考試。進一步規範中考加分項目,減少加分分值。依據自治區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及其配套文件,研究起草北海市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

  (二)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中考繼續按《關於印發〈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四市同城中考統一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規範〔2016〕4號)和2018、2019年中考當年印發的《北海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進行。

  (三)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起,實施新的中考試點方案和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2020年按新的中考方案進行招生錄取。

  (四)2018年籌建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加強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

 八、保障措施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政策性強、涉及麵廣、關注度高,必須高度重視、合力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我市中考改革的統籌規劃、協調推進,負責研究製定我市中考改革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中考改革領導小組由市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縣區教育局局長以及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招生考試院、市教科所、人事科、計財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市電教儀器站等相關科室(事業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招生考試院。本實施方案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各縣區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統籌規劃、研究製定本縣區實施方案,解決教師、招生考試人員、經費、設施等實際困難。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明確任務和要求,確保中考改革有序推進。

  (二)深化教學改革

  要將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作為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的重要引擎,嚴格按照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施方案》及自治區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嚴禁壓縮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要督促指導初中學校開發實施校本課程,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構建可供學生選擇的課程體係,促進學生全麵而有個性的發展。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各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督導評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縣區、各學校要加強師資配備,要繼續加強學校標準化建設,按標準配備理科實驗、音體美、信息技術等設施設備,滿足課程實施條件,適應中考改革需要,保障正常教學需求;要加強教師校長培訓,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不斷提升教師的教書育人水平;要加強考試條件建設,全麵完成標準化考點建設任務,切實維護"平安考試"的良好環境。建好用好管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台。市、縣區財政及教育部門要切實保障中考改革所需經費,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四)做好宣傳引導

  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綜合宣傳力度,利用網絡、電視、廣播、紙媒和新媒體等,廣泛宣傳國家關於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有關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通過新聞媒體、座談會、家長會等多種方式,認真做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高中階段學校要在規範辦學的前提下,努力辦出各自特色,認真研究自主招生的具體方案,廣泛征求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並加強對社會和家長的宣傳。加強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氛圍,確保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平穩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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