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教育體育局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出台了《眉山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積極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構建有利於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於加強素質教育,有利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麵發展的考試招生製度。
一、《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據是什麼?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6〕20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教〔2017〕107號)要求,結合眉山實際製定了《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是怎麼形成的?
今年三月以來,我市根據國務院、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教育廳先後下發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相關文件以及省教育廳多次召開的中考改革專門研討會議精神,在充分調研並經過相關方麵認真討論的基礎上,形成了《實施方案》草案。經過多次征求區縣教體局、教研室及部分高中、初中學校意見並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和評估,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礎上,經市教體局黨委集體討論通過。
三、《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這次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素質教育為方向,以提高教育質量和實現教育公平為目標,遵循教育規律,著力教育發展,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構建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麵發展的考試招生製度。
這次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堅持育人為本、公正公平、全麵性、科學性原則。
這次改革的目標是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係、初中綜合素質評價體係、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辦法和考試招生管理機製,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
四、《實施方案》有哪些主要任務和變化?
這次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與原中考比,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辦法、招生管理方麵均有變化。
(一)學業水平考試一考多用。
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實行新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新的考試方案為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兩考合一”考試,實行“全科開考、凡學必考、學完即考”,考試範圍覆蓋《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所設定的全部學科。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考試和考查兩類。考試類分為文化考試、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和信息技術考試,由市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結果納入學生畢業和升學。考查類含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地方課程和生物學科實驗等,由學生所在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學業水平考試有如下8個變化。
變化一,調整了考試時間。
文化考試執行“學完即考”的原則。地理、生物學科考試將從原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中分離出來,安排在初二年級下學期,考試時間各60分鍾,在當年中考結束後進行,畢業年級中考不再考試地理和生物學科。其餘學科考試時間安排在初三年級下學期,考試時間長度分別為語文150分鍾,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各120分鍾。
變化二,調整了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地理、生物學科實行紙筆閉卷考試,英語實行紙筆閉卷和聽力測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實行A卷(100分)+B卷(50分)考試,A卷為初中畢業考試,A卷成績的70%+B卷成績為升學考試成績。其餘學科不分A、B卷。道德與法治、曆史合並為文科綜合,分科製卷,實行紙筆開卷考試。物理、化學合並為理科綜合,分科製卷,實行紙筆閉卷考試。地理、生物學科同堂考試,分科製卷,試卷滿分各100分,考試成績分別按30%計入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總成績,考試說明提前公布。
變化三,調整了考試分值。
由原來中考總分780分減少3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曆史各減少10分,體育考試增加10分),中考總分750分。每科分值為:語文(含地方傳統文化)、數學、英語(含聽力)每科12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物理、化學實驗各10分;道德與法治、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30分;體育60分。
變化四,調整了成績呈現方式。
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畢業成績采取等級呈現方式,分為A、B、C、D四個等級。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成績采取分數呈現方式。
變化五,改革考試命題。
更加注重測試學生的學科核心素養、人文素養、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更加注重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及自然、科技發展的聯係,逐步加大開放性和探究性試題的比例,引導探究性學習。分年度修訂中考學科《考試說明》。根據省教育廳統一安排,語文、數學、英語學科適時參加全省中考統一考試。其餘學科命題由市教體局組織實施。
變化六,調整了體育考試項目及分值。
體育考試分統考、選考兩種項目,實行現場體能和技能項目測試。統考項目為中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0分,立定跳遠10分,擲實心球10分,男生引體向上、女生仰臥起坐10分。選考項目由學生根據自己的技能特長在足球、籃球、排球、兵乓球、羽毛球項目中選擇一項參加考試,分值10分,體育考試合計60分,計入中考總分。
變化七,增加了信息技術上機考試。
信息技術考試安排在初三年級下學期,采取上機操作考試方式,考試時間60分鍾,考試成績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
變化八,增加了生物學科實驗考查。
生物學科實驗與其它考查科目一起由學生所在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更加規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麵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強調要做好寫實記錄、遴選典型事實材料,注重將用於招生使用的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做到程序嚴謹,方便適用。綜合素質評價變化有3個。
變化一,評價內容有調整。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從原來6個維度調整為5個維度,即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維度,更加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麵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更加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
變化二,評價方式有調整。
評價方式由原來階段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調整為日常評價、學期評價和畢業評價。
變化三,評價實施有規定。
出台《眉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逐步建構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平台,實行學校、縣、市三級聯動管理。區縣要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製度,製定工作方案,規範評價管理。學校要製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健全相關工作製度,組建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等要常態參與評價,每學期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對A、B等級學生名單進行不少於15日的公示。
(三)招生錄取更加公平公正。
變化一,增加了劃等入圍條件。
將信息技術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實行劃等入圍。信息技術達到B等級及以上的學生可報考省級示範高中,達到C等級及以上的學生可報考其餘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等級的學生可報考省級示範高中“定向切塊”誌願,達到B等級及以上的學生可報考省級示範高中其餘誌願和申請參加特長生及自主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級及以上的學生可報考其餘普通高中。
變化二,特長生招生有變化。
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藝術、體育、科技創新等方麵具備較為豐富的教育資源和辦學實力的學校,可以向市教體局申請特長生招生計劃。特長生招生實行專業成績和文化總成績雙線管理,具體辦法逐年修訂並提前發布。
變化三,探索優質高中自主招生。
從2018年開始,探索省一級示範高中實行自主招生試驗。學校須按市教體局規定,製定包括自主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報考條件、考試項目及方式、錄取辦法等內容的自主招生方案,報經市教體局審核同意後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必須堅持擇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須遵守省市高中招生政策和紀律。錄取結果須向社會公示並報市教體局審核備案。
特長生招生和自主招生納入全市正取生招生計劃統一管理並實施。招生計劃不超過高中學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5%。
變化四,探索中職學校統一招生。
全市職業教育學校建立統一招生錄取平台,全市初三畢業生統一填報中職學校誌願、統一組織招生錄取。建立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合作機製,探索信息互聯、資源互通、課程互選、學分互認,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立交橋”,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選擇機會。
(四)考試招生管理更加規範有序。
繼續實行計劃管理、嚴控考試加分、規範招生宣傳,繼續執行14個“嚴禁”招生紀律規定。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取消身份類、競賽類加分,在繼續執行烈士子女加分政策之外,新增加“因公犧牲的脫貧一線幹部子女加20分,計入中考總分參加錄取”。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製度,接受社會監督。
特別提醒:
1、初中2015、2016級學生在畢業年級參加中考繼續執行現行中考方案,即考試科目、分值、時間不變。
2、今後各年度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具體工作方案將逐年製定並提前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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