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中考招生工作實施意見(附日程表)
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轉發了《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2021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計劃管理
2021年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初三學生約8萬餘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率預計約為98%.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單列,所有計劃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單列,其中招收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學生的計劃(不少於學校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的50%)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
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計劃分為特教入學評估招生計劃和隨班就讀考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招生征求誌願計劃,由相關區、學校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市教委負責招生計劃的統籌、下達。市教育考試院負責招生計劃的落實和錄取過程中的微調。各區(後方基地)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招考機構”)以及招生學校要加強對招生計劃的管理,科學合理製定本區招生計劃,增強招生計劃的透明度和嚴肅性,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計劃。所有計劃調整,須經市教委批準後方可實施。
二、誌願填報
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誌願分為“提前招生錄取誌願”和“統一招生錄取誌願”兩部分,相關工作日程見《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日程表》。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工作日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一)提前招生錄取誌願
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詳見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日程表)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行網上填報誌願。“提前招生錄取誌願”類別順序如下:
1.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推薦生、自薦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薦生:推薦生和自薦生分別可填報2個誌願,推薦生和自薦生不可兼報。
2.中等職業教育—應用本科專業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本貫通”):1個誌願。
3.“五年一貫製職業學院”(以下簡稱“五年一貫製”)和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高職貫通”):共3個誌願,每個誌願可自主選擇填報“五年一貫製”專業或“中高職貫通”專業,五年一貫製和中高職貫通可兼報。
4.中職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務、藝術類、自薦生):4個誌願,可同時兼報。
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與提前招生錄取批次同時進行,其誌願填報根據招生學校公示的方案要求進行,無須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填報誌願。
(二)統一招生錄取誌願
參加“統一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在《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誌願表》(以下簡稱《誌願表》)上填報誌願。誌願欄目設置如下:
1.零誌願:1個誌願。
2.名額分配誌願:1個誌願。
3.一至十五誌願:15個誌願,含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校。
對未被以上誌願錄取且願意參加征求誌願的學生,由區招考機構負責在有招生餘額的學校或專業中進行征求誌願的填報工作。
(三)誌願填報的注意事項
1.“提前招生錄取誌願”須是具有相應資格或符合招生學校招生要求的學生方可填報。學生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填報要求,自主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上填報“提前招生錄取誌願”。填報時間截止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補報、撤銷或更改誌願。
2.“統一招生錄取誌願”在學生參加招生錄取(以下簡稱“招生錄取”)的區招考機構統一組織下進行填報。跨區招生錄取的學生必須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到招生錄取區招考機構,根據招生錄取區的招生計劃填報誌願。
3.“統一招生錄取誌願”中,不填報“零誌願”“名額分配誌願”,或填報後未被錄取的學生,其一至十五誌願的投檔和錄取不受影響。
4.跨區招生錄取的應屆初三學生、返滬生、往屆生不能填報“名額分配誌願”。
5.學生應認真填寫《誌願表》,學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須在《誌願表》上簽字確認,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學生在填寫《誌願表》時,招生學校代碼(5位數)與學校簡稱必須對應一致,投檔錄取時以學校代碼為準。學生《誌願表》上報區招考機構後,任何人不得補報、撤銷或更改誌願。
6.學生應按本人意願慎重填寫誌願。按報考誌願順序被錄取的學生,不得放棄已被錄取的誌願,不得要求順延至下一誌願或退檔改投到其他誌願學校。
7.市、區招考機構和各初中學校要做好誌願填報的輔導工作,加強升學和擇業指導,尊重學生的誌向和自主選擇權。統一招生錄取誌願填報和信息輸入工作,由各區招考機構在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以下簡稱“市中招辦”)統一安排下於5月底前完成。
8.擬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也必須填寫《誌願表》上的誌願。若學生在提前招生中被正式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錄取誌願自然失效;未被錄取的,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程序。
9.填報中職學校有身體及其他特殊要求的專業,報考學生需符合相關要求才能填報誌願,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學校退檔的學生無法再被其他學校錄取,責任由學生及家長自負。
(四)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誌願填報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誌願分為“提前招生錄取誌願”和“統一招生錄取誌願”,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就讀的初中學校填報誌願。學生可根據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條件和自身情況,填報1個“提前招生錄取誌願”和1個“統一招生錄取誌願”。
三、考試安排
(一)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
(二)2021年特殊教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
備注:
1.學校自行組織考試的科目由學校另行通知。
2.智力(肢體、精神)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入學評估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務組織
(一)2021年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規範考場設置和實施程序。加強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誠信機製,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有關考務工作要求另行發文。
(二)跨區報考的考生在初中就讀區參加所有科目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業考試。其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審核認定也由就讀區招考機構負責。
(三)符合要求的殘疾考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測試、道德與法治和曆史科目考試可申請相應合理便利,合理便利評審工作另行發文。
(四)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測試筆試、道德與法治和曆史科目實行全市統一網上評卷,評卷教師的選聘另行發文;其他科目考試評定工作由各區教育局按要求組織實施。評卷工作要嚴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安全保密、規範管理、統一標準、嚴守紀律。
(五)考生若對本人網上評卷科目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後2天內,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申請成績複核。成績複核主要核查成績處理各環節有無差錯,不重新評卷。考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不查閱試卷。複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院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反饋考生。
五、招生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並完成報名,且須參加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並獲得統一組織的閉卷考試科目有效成績。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籍學生不得參加2021年中招錄取。學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錄取總分為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測試、道德與法治、曆史以及體育與健身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分數的總和(以下簡稱“錄取總分”)。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為“提前招生錄取”,第二批次為“統一招生錄取”。招生錄取過程須按照批次和類別,規範操作程序,結清一批,再啟動一批,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則。
(一)“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1.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1)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預錄取工作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之前進行。
(2)招生學校要成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製定並公布“提前招生錄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應明確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和錄取原則,經區教育局同意後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審核,並報市中招辦備案,在市教育考試院及招生學校網站上公示後實施。
(3)各初中學校要做好本校學生的推薦工作。學校要製定學生推薦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師生民主推薦、領導集體審核、征詢本人意願、校內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校長簽署推薦意見等程序,產生推薦生人選。
(4)學生應根據招生學校的方案慎重選擇推薦或是自薦,兩者不能兼報。
推薦生需填寫《2021年上海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推薦生信息表》(以下簡稱《推薦表》)。學校將本校推薦生名單報區教育局審定,審定名單由區招考機構上傳市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係統後,學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推薦誌願。
未被推薦的應屆初三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長、學業狀況和高中招生學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生學校進行自薦,並於規定時間內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自薦誌願。
跨區參加招生錄取的學生如符合“提前招生錄取”的條件,可在初中就讀學校進行推薦或自薦。
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應屆返滬生,可參加自薦。填報自薦誌願的時間和程序與本市應屆生相同。
推薦誌願和自薦誌願采取網上誌願填報和書麵誌願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隻有經書麵誌願確認後才能參加投檔錄取。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書麵誌願確認在就讀初中學校進行,應屆返滬生到報名區招考機構進行書麵誌願確認。書麵誌願確認隻核對誌願信息,不得更改誌願或補報誌願;未在規定時間進行書麵誌願確認的學生,視作自動放棄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
(5)“提前招生錄取”批次的投檔和預錄取原則
市中招辦根據“提前招生錄取誌願”進行投檔,推薦生預錄取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自薦生預錄取按照“一檔多投”的原則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按“規則在先、程序規範、陽光透明”的原則進行操作,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招生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內,對填報本校誌願的推薦生和自薦生進行綜合評價。
推薦生預錄取程序:若推薦生第一誌願投檔數大於計劃數,招生學校應根據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預錄取;若第一誌願投檔數小於等於計劃數,原則上應如數預錄取,並且按照規定的程序招收第二誌願的推薦生。若預錄取過程中發現確有不符合推薦程序的學生,招生學校應上報市中招辦,及時查處。
按誌願未被預錄取且願意征求的推薦生,可在有計劃餘額的學校選擇填報征求誌願(網上填報),每位學生限報1所學校。經征求誌願仍未被預錄取的推薦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自薦生預錄取程序:學生在高中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向誌願學校投遞個人材料(截止日期見學校招生方案),並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誌願,招生學校根據學生誌願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確定麵試人選,進行綜合評價;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自薦生預錄取名單並報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後,招生學校通知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由學生本人憑報名號和網上填報誌願時使用的密碼登錄市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係統進行簽約。學生與某一招生學校簽約後,不能與其他招生學校重複簽約。招生學校簽約的預錄取自薦生人數不得大於本校自薦生計劃數。
(6)被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預錄取的學生不得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校。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後,預錄取學生的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學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2.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1) 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之後進行。錄取工作由市中招辦負責實施,統一進行網上投檔錄取。
(2)中職招生學校提前批麵(考)試的科目、時間、要求等由招生學校自行確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填報有麵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中職學校誌願的學生,應是參加過相關招生學校組織的麵試或專業考試,並進入“中職提前批資格庫”的學生,否則不能填報相關誌願。
(4)中職校提前批誌願采取網上誌願和書麵誌願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隻有經書麵誌願確認後才能參加市統一投檔錄取。
書麵誌願確認隻核對誌願信息,不得更改或補報誌願,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學生,視作自動放棄中職校提前批的招生錄取。
(5)中職校“提前批招生”投檔和錄取原則。
中職校提前批的錄取順序按照中本貫通、五年一貫製和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的先後順序分別投檔,根據“分數優先、遵循誌願、一輪投檔”的平行誌願原則進行。中本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當年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五年一貫製和中高職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中職校自主招生中的自薦生類及部分按照大類招生的學校及專業,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投檔到學校或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專業,學生進校後,學校根據學生成績及誌願、招生計劃等進行專業分班和調劑。
(6)學生如果被中職校提前批誌願錄取,其在區所填報的誌願(即統一招生錄取批次的零誌願、名額分配誌願和1-15誌願)就自動失效;未錄取的學生則進入統一批次誌願的招生錄取程序。
具體實施辦法另行發文。
3.“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保障措施
(1)各區教育局、招考機構和學校要根據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認真製定“提前招生錄取”操作辦法和程序,加強監督檢查。提前招生預錄取及錄取工作結束後,被預錄取和錄取的學生名單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公示,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督。
(2)各區教育局要根據市教委有關規定建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跟蹤反饋、檢驗和獎懲機製,確保提前招生錄取的質量。
(3)招生學校必須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不得超前招生,不得幹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出現違紀違規問題,按照本市中招監察有關規定處理。
(二)“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1.“零誌願”招生
(1)“零誌願”招生由各區招考機構根據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在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零誌願”計劃、學生的誌願和錄取總分,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2)上海市回民中學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上海市久隆模範中學隻錄取來自困難家庭的優秀學生。
2.“名額分配誌願”招生
(1)“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嚴格按照本區各初中學校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讀應屆初三學生數的比例,將本區管轄的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數,均衡分配到本區各有關初中學校。
(2)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由區招考機構根據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按照“名額分配”計劃、學生的誌願和錄取總分,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3.“一至十五誌願”招生
(1)“一至十五誌願”招生按學生錄取總分和誌願順序,以1:1的比例依次投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經市教委同意的區實驗性示範性高中,部分招生計劃可麵向外區招生,列入1至15誌願招生。上海市回民中學在“一至十五誌願”中也可麵向外區招生,投檔控製分數線與該校在“零誌願”中的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相同。
(3)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後,民辦高中根據招生計劃,可參照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等情況,自主確定學校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報學校所在區招考機構備案後向社會公布並實施,須同時公布學校2020年實際招生人數和最低錄取分數線。
麵向全市招生的民辦高中自主確定的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由區招考機構報市中招辦備案後,向社會公布並實施。
(4)部分中職校專業有特殊要求的,報考學生需符合相關要求才能填報誌願。若學生因不符合要求而被中職校退檔,則無法再被其他學校錄取。
對按大類招生的中職學校,錄取時不分專業,學生被錄取後,由招生學校組織學生填報專業意向誌願,學校按招生總計劃和學生誌願進行專業分班。如果第一誌願專業意向未被錄取,學校可在校內其它專業中進行調劑。學生應仔細閱讀此類學校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要求,慎重填報誌願。
(5)2021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文藝特長生辦法另行通知。
經批準具有藝體特長生招生資格的學校,應在招生學校所在區招考機構的具體指導下進行招生,藝體特長生誌願應單獨填報,招生計劃公示,列入學校招生總計劃。
藝體特長生須經區招考機構審核其中招報名資格,經招生學校測試認定的藝體特長生,其錄取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後,招生學校方可錄取。招收跨區藝體特長生,應通過學生所在區招考機構辦理招生錄取手續。中職校擬招收的體育特長生直接報市教委、市體育局審核備案並公示。
未經市中招辦公示的市級藝體特長生,各區招考機構不得投檔,招生學校也不得錄取。區級藝體特長生須由區招考機構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報市中招辦備案後方可按要求錄取。
4.“征求誌願”招生
(1)未被錄取的學生,可由招考機構組織學生填報“征求誌願表”,統一投檔錄取。
(2)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學校(含公辦普通高中、民辦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可在招生錄取最後階段,在區招考機構的統一安排下,對學生進行征求誌願和錄取。
(3)在區招考機構統一投檔後,招生學校(部分專業除外)錄取人數低於20人的,將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區招考機構和招生學校負責進行調整,並做好有誌願學生的調劑工作。學生要積極配合招生部門做好調整後的錄取工作。
(三)高中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1.招生對象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收具有本市中招報名資格且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外籍學生除外,以下簡稱“上海生源”)。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既可招收上海生源,也可招收一部分非本市生源學生(學生須為2003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初三學生或初中畢業生,以下簡稱“非上海生源”)。
2.招生錄取
(1)招生方案
學校自主製定招生方案,報學校所在區教育局備案後,將國際課程班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學校按照公示的招生方案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錄取程序
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錄取與本市中招“提前招生錄取”同步進行,參加國際課程班招生的學生亦可同時選擇填報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誌願,如一旦被推薦或自薦預錄取,則不再參加國際課程班簽約。
在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預錄取後,國際課程班招生學校可組織有意向的學生在市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係統統一進行預錄取簽約,預錄取學生不得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校。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如在“提前招生錄取”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統一招生錄取”批次的征求誌願階段進行補錄取,錄取學生總數不得超過規定的計劃數。
(3)錄取辦法
①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根據上報並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計劃,進行自主預錄取,預錄取人數不得大於招生計劃數。學校組織預錄取學生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簽約係統進行網上簽約,由學校將預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後,報市中招辦備案。
已簽約的預錄取學生須參加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被正式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以後批次的投檔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學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②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根據上報並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計劃,進行自主預錄取,預錄取人數不得大於招生計劃數。學校組織上海生源預錄取學生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簽約係統進行網上簽約;非上海生源學生由學校自行組織預錄取簽約。學校將所有預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後報市中招辦備案。
預錄取的上海生源學生須參加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總分達到學校規定的最低控製分數線後方可被正式錄取。被正式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後續批次的投檔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學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預錄取的非上海生源學生須參加當地考試招生機構統一組織的中考,由當地考試招生機構出具注明考試科目及滿分分值、各科成績及總分的成績證明(加蓋公章),成績需達到學校招生要求後方可被正式錄取。招生學校不得以非上海生源名義招收未參加2021年本市中招報名的本市戶籍應屆初三學生;不得以非上海生源名義招收已參加2021年本市中招報名但錄取總分未達到學校招收要求的學生(含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缺考學生)。
(4)有關說明
①參加國際課程班招生的學生隻可被1所學校錄取,如有違規,取消其相應錄取資格。
②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後,學生如未被任何學校錄取,可在規定的時間參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補錄取。
③進行國際課程班招生的學校不得招收已被本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錄取的學生。如有違規,一經查實,取消學生國際課程班錄取資格,學校招生計劃餘額不再遞補。
④上海生源錄取學生名單應於7月30日前上報市中招辦;非上海生源錄取學生名單應於8月20日前上報市中招辦。
⑤中外合作辦學的上海七寶德懷特高級中學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錄取方式執行。
(四)經市教委批準,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等5所學校要製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等),於2021年3月下旬前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3月底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學校須嚴格按照招生方案規範招生錄取工作,直升錄取名單於5月底前由學校分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和所在區招考機構備案,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錄取;其他錄取名單於6月底前由學校報所在區招考機構,並由區招考機構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五)2021年本市中招學生政策性照顧項目根據《若幹意見》的規定執行公示。市級公示平台為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區級由區招考機構統一公示,校級由學生所在學校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以外籍身份報名且參加2021年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不參加本市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學生參加考試後,由區招考機構根據公布的外籍學生招生辦法,組織其填報就讀意向。區根據學生考試成績、就讀意向統一安排至相應高中學校入學。
對於希望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外籍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向中等職業學校提出申請,經招生學校彙總後統一向區招考機構辦理錄取手續。
所有入學的外籍學生不列入學校招生計劃數,其收費標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物價局 上海市財政局關於規範本市公辦beplay體育手機幼托園所接受外國學生(幼兒)收費管理的通知》(滬教委財〔2007〕8號)執行。
(七)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錄取
1.招生學校和招生對象
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提前招生錄取學校。上海市盲童學校麵向全市招收視力殘疾學生,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麵向全市招收聽力殘疾學生,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麵向全市招收智力、肢體和精神等殘疾學生(含參加“入學綜合評估”的聽力伴智力殘疾學生)。
各區舉辦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統一招生錄取學校,招收具有本區學籍或戶籍的智力、肢體和精神等殘疾學生。
2.招生錄取
(1)招生方案
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根據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和辦學特色,製定本校(班)的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錄取辦法等)。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的招生簡章於2021年4月中旬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其他學校的招生簡章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於2021年4月中旬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市教委組織專家團隊對學校招生簡章進行審核。
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已審核的招生簡章,學校按照公示的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錄取程序和辦法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錄取按照“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兩個批次進行,其中在“提前招生錄取”批次未被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按其統一招生錄取誌願投檔。
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於6月中旬組織有意願並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和通過報名評估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智力、肢體和精神等殘疾學生進行入學綜合評估。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於7月經市教育考試院反饋各區招辦和招生學校學生高中階段入學綜合評估結果。
評估中心對每位學生的入學綜合評估結果以A、B、C、D 四個等第呈現,作為相關中職校的錄取依據,招生學校可根據入學綜合評估結果擇優錄取。
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被高中階段普通學校錄取的符合中招報名條件的應屆隨班就讀學生,可通過征求誌願的方式申請就讀有征求誌願招生計劃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中職特教班)。招生學校(班)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進行專業麵試,並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八)為便於全市統一管理和招生學校的擇優錄取,各區應建立完整的初三學生檔案資料,學生檔案資料將逐步實現電子化。
六、學生權益
(一)各初中學校要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加強對初中畢業年級學生的管理,不得提前分流學生,並采取措施保證符合2021年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參加文化科目考試;要做好學生的教育、輔導工作,正確引導學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科學填報誌願;要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學生報考學校或代替學生填報誌願。
(二)無專業限製的招生學校不得自行設置體檢規定和男女性別比例。中職學校根據專業要求設置的專業體檢規定必須為確實影響學生學習和未來升學就業的要求,且必須要有設置依據。一般專業不建議設定學生報考要求,不對身體條件作限製。
(三)各區招考機構不得向任何未經市教委批準、未列入統一招生計劃的學校和辦學單位提供學生信息。
(四)招生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等宣傳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並由學校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各區招考機構應按學校招生計劃投檔。若按招生計劃錄取的末名有2人或以上錄取總分相同,優先錄取未享受政策照顧的其他現役軍人子女。同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有利於實施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確定,並事先對社會公示。
(六)嚴格執行“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任何學校不得錄取線下學生,不得招收無檔案和無投放計劃學生,不得跨越區招考機構自行招生錄取。公辦高中在全市規定的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劃、學生誌願和錄取總分由區招考機構按序投檔,自然形成學校實際錄取分數線。民辦高中在自主確定並統一公示的最低投檔控製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劃、學生誌願和錄取總分由區招考機構按序投檔,自然形成學校實際錄取分數線。
(七)繼續堅持和完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公示製度。市、區招考機構以及各招生學校,必須按《若幹意見》中的“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公示內容”所規定的項目,向學生和社會適時公示。各區招考機構網站要建立健全中招中考專欄,加強招生工作信息公開力度。
(八)各區招考機構要根據本市中招工作要求,及時公布學生本人的成績和錄取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費用。
七、招生部門和工作保障機製
(一)各區招考機構要在教育局的領導下,按照招生工作的要求,配強、配齊招生部門的工作人員,尤其是計算機信息化管理人員。要根據招生工作信息化的要求,配置必需的辦公設備和設施,積極落實學生電子檔案采集、網上評卷和錄取的信息化管理,以適應招生信息化和安全、優質、高效的工作要求。
(二)各區應加強對學校領導和畢業班教師進行招生政策、升學指導的業務培訓,要重視對初三學生的升學指導,增強升學指導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適時性。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傳口徑一致、操作程序一致。
(三)區招考機構要嚴格按照全市統一的中招信息標準要求處理各類招生數據,保證招生數據的準確、安全。
2021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在招生工作完成後及時上報市中招辦,錄取信息作為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新生學籍管理的依據。
各區要根據市教委有關精神嚴格執行全市統一的中招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製定本地區的中招工作實施細則,做好升學指導、報名考試、評卷登分、投檔錄取、統計彙總等重要工作;遵守保密製度,嚴防泄密、舞弊事件的發生;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回避”製度;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開製度、信訪接待製度、招生錄取全流程監督檢查製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規範、有序、平穩進行。
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日程表
2021年本市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試點學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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