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
關於印發西安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市教育考試中心,市教科所:
現將《西安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我市2018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五年製高職和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西安市2018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市教發[2018]78號),製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招生政策公平、公正,維護所有考生和所有學校的利益,有利於每個學生健康成長,有利於所有學校共同發展;招生過程公開、透明,建立健全監督機製,加強過程監督,招生政策和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及時公開;錄取管理規範、有序,完善管理機製,加大監管力度,嚴密組織,科學安排,實現管理理念和手段現代化,強化信息安全,規範招生行為;錄取操作科學、高效,借助互聯網平台,優化招生辦法,改進錄取操作程序,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提高工作效能;大力推廣“名校+”辦學模式,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協調發展,努力讓每個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二、計劃管理
(一)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執行市教育局審定後公布的招生計劃;技工學校招生執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後公布的招生計劃;五年製高職和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招生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生源計劃。
(二)新城、碑林、蓮湖、灞橋(含已劃歸國際港務區地區)、未央(含已劃歸西鹹新區灃東新城地區)、雁塔六區(以下簡稱城六區)所屬省級示範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計劃為本校統招計劃的50%,大學附中定向生計劃中含大學子女。
定向生生源計劃分配的原則是向單設初中學校傾斜、向薄弱初中學校傾斜、向承擔義務教育學位任務大的初中學校傾斜,且有利於“大學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進,有利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生源計劃分配以各初中學校畢業班學生數為基數,按比例分配。
閻良、臨潼、高陵、鄠邑、長安(含已劃歸西鹹新區灃東新城地區)五區和周至、藍田二縣(以下簡稱五區二縣)根據本區縣實際,在轄區內省級標準化高中(包括省級示範高中)中確定招收定向生的學校,並將統招計劃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分配比例不低於統招計劃的50%。
(三)考生填報誌願前,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向社會公布。同時,各初中學校也要在校園內張榜公布招生計劃。
三、填報誌願
(一)全市考生實行網上填報誌願,實行防偽成績單。所有考生在統考科目成績公布後按規定統一填報誌願。
城六區考生填報誌願時間是7月21日至7月23日。城六區錄取過程中,統一填報的誌願按程序錄取結束後,市中招錄取領導小組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未被錄取考生可在規定時間補報誌願,選報範圍為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
五區二縣考生填報誌願時間是7月24日至7月26日。
(二)城六區考生普通高中統招誌願分為兩個批次:
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區所轄省級標準化高中(包括省級示範高中)中任意選報3所學校作為普通高中的第一批次誌願。
第二批次:考生還須在城六區所屬的非省級標準化高中,任意選報2所作為普通高中的第二批次誌願。
考生在同一批次選報的學校為平行誌願。
(三)城六區考生選報普通高中誌願的相關規定:
1.選報定向生誌願的考生資格:在生源學校取得正式學籍3年,且初一、初二、初三連續在該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因父母軍轉安置、正常工作調動、西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隨遷子女選報定向生誌願,不受學籍和就讀時間年限限製,但須提供相關證明。
定向誌願每生限報1所學校。
2.通過體育藝術特長生市級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在與招生學校達成錄取意向的前提下,應填報與意願學校一致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
3. 考生還可選報經省教育廳審批的國際課程班誌願。國際課程班收費執行市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
4. 本市轄區內各大學教工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學校中應先選報本大學附中。
大學附中須將經大學紀檢和人事部門審查確認的,參加本年度中考的本校教職工子女名單(含準考證號、姓名、父母情況)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後,上報市教育局公示。
(四)五區二縣根據市教育局中招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確定本區縣考生普通高中誌願填報規定,原則上采用平行誌願。各區縣誌願填報規定隨本區縣招生錄取方案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定。
考生填報誌願前區縣要公布招生學校和招生計劃,在本區縣有招生生源計劃的城六區學校的生源計劃也同時公布,本區縣考生均可報考。
(五)選報職業高中、五年製高職和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的考生,在全市範圍內不受地域限製,可任意選報學校。
(六)初中學校要充分尊重學生誌願,不得限製學生報考。如有限製學生報考情況發生,學生可直接到區縣招生辦(或區縣考試管理中心)投訴。凡違規阻撓學生填報誌願,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考生建檔
(一)參加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的考生全部建立電子考籍檔案,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使用電子考籍檔案錄取。
考生考籍檔案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和區縣招生辦(或區縣考試管理中心)負責組建。
(二)考生學籍檔案(紙質,包括初中階段學籍管理相關表冊和綜合評價報告單、初中畢業升學政策照顧類考生證明表等),由初中學校彙集裝袋保管。
(三)考生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在規定時間內憑錄取通知書和準考證(或身份證、戶口本)到畢業學校辦理學籍檔案轉移手續,考生報到時學籍檔案交錄取學校。未錄取的考生學籍檔案在畢業學校留存。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組織
全市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城六區與五區二縣同時錄取。
1.城六區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錄取工作由市中招錄取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各區縣配合。
2.五區二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在市中招錄取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下,由各區縣組織錄取,並與城六區同時進行。五區二縣的錄取方案於6月9日前上報市中招錄取領導小組審批。各區縣錄取結果按時上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批。
(二)錄取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評價結果和考生本人誌願。
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6個維度;學業評價包括學科考試(考查)、體育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操作考核。
1.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6個維度和學業評價成績均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的考生,方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2.綜合素質評價6個維度中任意2項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且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學科操作考核等級至少有2科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方具備省級標準化高中(包括省級示範高中)和重點職業高中錄取資格。
(三)城六區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分批次進行
同批次錄取分為預投檔、正式投檔、預錄取和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四個階段。預投檔階段各區教育局指導學校認真核對該批次各類招生計劃,同批次所有預錄取操作完成後,學校一次性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1.第一批次:省級標準化高中(含省級示範高中)錄取
⑴特長生錄取。經市教育局批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成績不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製線的60%。
⑵國際合作課程班、“春筍計劃”創新實驗班、國防人才預備班等錄取。
國際合作課程班錄取成績不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製線。此類課程班錄取的學生都應在該課程班就讀,不得隨意轉到其他普通班就讀。
⑶大學教職工子女錄取。各大學附中錄取本單位教工子女考生。錄取成績不低於普通高中錄取控製線。
⑷統招生和定向生同步錄取。
統招生錄取:分數線控製在普通高中錄取控製線以上。考生統招誌願選報的學校為平行誌願,所有學校錄取同時進行。
定向生錄取:在具備定向生資格且填報了定向誌願的應屆考生中,以中考成績和定向誌願為依據,按所在初中學校生源排隊擇優錄取。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於錄取學校統招生錄取線下40分,“大學區”成員學校考生報考所在大學區內的高中學校定向生,錄取成績不低於該學校統招生錄取線下50分。
若定向招生學校在某初中學校定向生生源不足,則其剩餘定向生計劃調整為統招計劃錄取。
(5)西安中學民營機製,西安市第一中學、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學宏誌對等班錄取。
特長生、國際課程班等、大學教職工子女、統招生和定向生、西安中學民營機製及宏誌對等班等五類依次進行預錄取,此階段招生學校初審各類預錄取結果。各類預錄取工作全部完成後,各學校一次性辦理正式錄取審批手續。
2.第二批次:非省級標準化高中學校錄取
錄取順序依次為特長生、大學教職工子女、統招生。錄取分數線控製在普通高中錄取控製線以上。
錄取原則、程序和操作辦法與省級標準化高中學校相同。
(四)同分數段考生數大於計劃數時,篩選的依據和程序
篩選依據:6個條件2項指標及學科學業考試成績。
1.6個條件依次為:
⑴全國公安係統一級、二級英雄模範的子女。
⑵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軍人子女(以下簡稱其他軍人子女)。
⑶西安市引進高層次B、C類人才的子女。
⑷少數民族考生。
⑸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beplay體育手機生電腦製作活動、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活動獲全國三等獎、陝西省、西安市二、三等獎者;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青少年機器人競賽獲全國三等獎、陝西省二、三等獎者;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獲西安市二、三等獎者(以下簡稱獲獎情況)。
⑹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西安市三好學生榮譽的考生(以下簡稱三好學生)。
2.2項指標依次為:
⑴綜合素質6個維度評價結果;
⑵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操作考核結果。
3.篩選程序及操作辦法:
首先依次比對全國公安係統一級、二級英雄模範的子女、其他軍人子女、西安市引進高層次B、C類人才的子女、少數民族、獲獎情況和三好學生6個條件。若考生具備某一條件,則依次優先錄取;若前一條件比對結束還存在考生數大於計劃數,則比對下一條件。
若考生6個條件比對結束後,仍存在同分數段考生數大於計劃數時,則依次比對2項指標。首先比對綜合素質6個維度評價結果同等級個數,若不相等則錄取高等級個數多的考生;若相等則比對理化生實驗和信息技術操作考核結果,若理化生實驗和信息技術操作考核的4個等級中同等級個數不等,則錄取高等級個數多的考生。2項指標比對中,若某項指標比對後考生數等於計劃數,結束篩選,否則繼續比對下一指標。
若通過以上6個條件2項指標比對後,仍存在考生數大於計劃數,則依次按照學科分數進行比對錄取。
(五)五區二縣自行組織錄取會,錄取參照城六區的錄取辦法、程序和要求實施。
在五區二縣有生源計劃的城六區學校,由生源所在區縣統一安排,與當地學校錄取同步進行。錄取結果經生源所在區縣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批。
(六)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錄取工作。
職業高中錄取新生與普通高中同步。重點職業高中與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進行錄取。非重點職業高中、成人中專、中等技術學校與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同步進行錄取。
報考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的考生,也可憑準考證和統考成績通知單或畢業證到所報學校報名。招生學校憑考生報名清冊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七)五年製高職和普通中專的錄取工作,按照省上有關規定,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在省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的錄取場所內進行。
六、照顧政策
(一)軍人子女升入高中階段學校教育優待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陝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陝政聯〔2012〕106號)和省教育廳辦公室、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幹部部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陝教政辦〔2013〕7號)規定執行。
(二)全國公安係統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按照軍人烈士優待標準執行。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招生錄取時,增加錄取總分10分後,參加招生錄取。
1.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
2.歸僑考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符合《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僑眷子女;
3.西安市引進高層次 A類人才的子女;
4.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獲西安市優秀學生幹部或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榮譽者;
5.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beplay體育手機生電腦製作活動、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活動中獲全國一、二等獎以及陝西省、西安市一等獎者;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中獲全國一、二等獎和陝西省一等獎者;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獲西安市一等獎者;
6.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中獲得前六名者,或為國家一級運動員者;
7.父母雙方均為本市農業戶口,以農業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並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農村獨女戶和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雙女戶家庭的應屆女考生;
8.全國公安係統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全國公安係統一級至四級殘疾民警的子女。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其他軍人子女;
2.全國公安係統一級、二級英雄模範的子女;
3.西安市引進高層次B、C類人才的子女;
4.少數民族考生與漢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beplay體育手機生電腦製作活動、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活動獲全國三等獎、陝西省和西安市二、三等獎者;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青少年機器人競賽獲全國三等獎、陝西省二、三等獎者;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在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獲西安市二、三等獎者;
6.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階段獲西安市三好學生榮譽者。
同一考生具有照顧政策的多項條件,按最高一項給予照顧,所有政策照顧的考生須為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所有學校錄取新生總數不得超出公布的招生計劃。未經市中招辦批準,任何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
(二)嚴格錄取管理。任何學校不得自行招收學生,所有考生必須通過正式錄取方能取得入學資格,招生學校錄取的所有學生都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錄取結果無效,招收的學生不建立學籍。
(三)嚴格控製招生學校在規定區域外招生。具有跨區域招生資格的學校,按照《西安市2018年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管理辦法》製定本校跨區域招生方案,嚴格依據相關規定錄取跨區域學生。
6月17日前,各學校跨區域招生方案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後,報市中招錄取領導小組。各學校須於8月11日前將招收的跨區域學生花名冊(含準考證號、姓名、中考成績、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報市中招錄取領導小組審批。
(四)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要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製定本校特長生招生方案。各校特長生招生方案上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查批準後實施。此類學校於6月17日前按要求將本校擬招收的特長生名單,上報市中招辦審批,以備統一錄取會錄取。
(五)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區縣要及時做好考生錄取信息和檔案的整理彙總工作,並按要求上報錄取考生信息,以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各區縣教育部門在普通高中招生結束後,應於5個工作日內,將普通高中學生錄取名冊及按照與相應部門約定的數據格式形式的電子版提供同級民政、扶貧部門和殘聯。
八、結果管理
(一)錄取結果統一管理。全市所有學校錄取結果由市中招辦統一管理,五區二縣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錄取結果要按時報市中招辦審批,同時歸入全市錄取庫。
(二)錄取結果統一公布。全市所有高中學校錄取結束後,城六區由市中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各類計劃的錄取數),五區二縣錄取結果經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批後,由市中招辦和各區縣向社會公布。
(三)學校公示錄取結果。各學校在校園醒目位置按時張榜公示錄取結果和收費標準。錄取結果包括:準考證號、姓名、錄取類別(統招生、定向生、特長生、國際課程班、子女生、宏誌班、遠通愛心班、師範生源基地班、自強班等)。
(四)建立統一標準學籍庫。各高中學校以錄取庫為依據,按照統一標準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學籍庫。各學校學籍庫學生必須與錄取庫學生對應。
(五)嚴格學籍管理。普通高中學校接收借讀生,必須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程序辦理借讀手續,所有借讀學生必須報市、區縣教育局審批。本市學校之間不得借讀。
(六)所有學生按學校建製編班。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嚴格按照“四獨立一分離”的原則辦學,獨立招生,獨立教育教學管理,錄取的學生不得與公辦學校學生混合編班。
(七)統一新生報名注冊時間。各普通高中學校新生報名注冊統一在新學期開學報名時間進行,所有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新生報名、注冊,不得提前收費,不得提前組織軍訓。
九、嚴肅紀律
(一)各區縣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管力度,區縣招生領導小組要認真細致做好招生的各項組織工作,保證政令暢通,保證招生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
(二)各區縣教育局要認真貫徹市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意見》(市政發[2006]95號)精神,充分認識發展職業教育的重要性,采取切實可行措施,保證職業高中招生計劃的圓滿完成。
(三)市、區縣招生管理機構和各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要模範地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提高各項工作的透明度。
(四)市、區縣紀檢監察部門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市監察局聯合印發的《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監督工作的意見》(市教發[2013]125號)精神,不斷完善升學考試監督製約機製,對在招生錄取的違紀舞弊行為,按有關規定認真追究,嚴肅查處。
附件:西安市2018年初中畢業生升學工作日表
工 作 任 務 | 承 辦 單 位 | 完 成 時 間 |
1.審核政策類照顧類考生 | 各相關部門 | 6月9日前 |
2.五區二縣上報錄取方案 | 五區二縣中招領導小組 | 6月9日前 |
3.學校上報跨區域招生方案 | 相關高中學校 | 6月17日前 |
4.學校上報特長生意向名單 | 招收特長生的相關學校 | 6月17日前 |
5.全省統一考試 | 市教育考試中心、區縣招辦 | 6月27日、28日 |
6.網上評卷 | 市教育考試中心、市教科所 | 6月29日至7月15日 |
7.評卷結果合成、打印表冊 | 市教育考試中心 | 7月16日至7月19日 |
8.公布中考成績 | 市中招辦、區縣招辦 | 7月20日12時 |
9.舉行中招谘詢會 | 西安教育電視台 | 7月21日至22日 |
10.城六區網上填報誌願 | 市中招辦、區縣招辦 | 7月21日至7月23日 |
11.五區二縣網上填報誌願 | 市中招辦、區縣招辦 | 7月24日至7月26日 |
12.建立考生檔案 | 市教育考試中心、區縣招辦 | 7月30日前 |
13.全市中招錄取 | 市中招辦、區縣招辦、各相關學校 | 7月31日—8月11日 |
14.跨區域招生結果上報、審批 | 市中招辦、區縣中招辦和相關學校 | 8月11日前 |
15.五區二縣錄取結果上報、審批 | 市中招辦、區縣中招辦 | 8月15日前 |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