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工作安排,結合西藏自治區工作實際,按照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精神,現就開展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西藏自治區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高等院校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已取得國家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曆。
(二)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並參加縣級(含)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三)普通話等級合格。
(四)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人員須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且成績合格。
(五)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的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人員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且合格。
(六)通過國家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麵試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或教育部考試中心網站打印的《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國考人員,申請人戶籍、人事關係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西藏的。
(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其他認定條件。
三、認定機構
(一)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地(市)教育局認定。
(二)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高校教師資格由自治區教育廳認定。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
西藏自治區2020年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時間2020年5月10日9:30—6月30日18:00(5月21日—6月5日期間網站維護關閉),逾期不再受理,認定工作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0日。
2.申報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在職教師按照任教學校所在地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在校師範生選擇就讀學校的就業指導部門審核確認點。
(二)體格檢查
各認定機構組織申請人按照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縣級(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三)現場確認
學校在職教師須提交以下材料,並由組織選派專人統一報送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曆證書原件。學曆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於國家認定信息係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曆(中等職業學校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曆將不予以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曆,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體檢表由體檢醫院提供)一式一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完成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學習的合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6.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出具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的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7.通過國家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麵試均合格的,提供《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認定係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8.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需提供戶口本、居住證原件或居住證明。
9.《個人承諾書》(在網上報名界麵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後,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10.近期免冠正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麵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高校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單原件。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體檢表由體檢醫院提供)一式一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登記證書》原件。
5.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出具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的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6.近期免冠正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麵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說明: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係統電子比對核驗通過的學曆證書、普通話證書、beplay體育手機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無需再提交紙質材料。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後,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並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製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領取時間由各認定機構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相關單位統一組織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登記申請信息。
(二)各地(市)、相關單位統一收齊申請人相關材料並現場遞交材料,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展現場確認。
(三)申請人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回執》。
(四)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並通知申請人。
(五)申請人上網查詢認定結果,各單位及時統一組織辦理領證手續。
六、注意事項
(一)各認定機構、學校須嚴格遵守疫情管控各項要求,報同級疫情防控部門同意後方可啟動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各級認定機構和其他輔助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務必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工作程序,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查並存檔備查。
(四)各認定機構、學校要建立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檔案並留存備查。檔案材料務必齊全真實。
(五)各地(市)認定機構和其他輔助機構要組成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家組,認真開展對通過教育學、心理學合格的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六)我區網報現場確認點為各地(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
(七)各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務必認真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及提交的各種書麵材料,打印《受理憑證》並簽字蓋章,留存備查。
(八)網報中如有疑問,各級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聯係電話如下:
自治區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0891-6599504
拉薩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1-6339514
日喀則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2-8822851
山南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3-7820226
林芝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4-5822399
昌都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5-4829939
那曲市教育局師資科 0896-3822278
阿裏地區教育局師資科 0897-2821415
本通知中未盡事宜,請與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聯係。
聯係人:晉小花
聯係電話:0891-659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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