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lay2网页登录 中國教育網 加入收藏 設為首頁

黎明職業大學2019年高職招考招生章程

   黎明職業大學    2019-04-03

黎明職業大學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章程

  為了確保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製訂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層次、類型

  1.學校全稱:黎明職業大學,國標代碼11317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製普通高校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學製:三年

  5.頒發學曆證書學校:黎明職業大學

  6.學曆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7.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通港西街298號

  第二條 學校概況

  黎明職業大學創辦於1984年,座落在東亞文化之都、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先行區──泉州市,是由泉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省管公辦全日製綜合性高職院校。學校占地651畝, 建築麵積26.88萬平方米。2016-2018年蟬聯福建省高職高專院校發展潛力綜合排名第1名,是全國職業院校服務貢獻和實習管理雙50強單位、福建省示範性現代職業院校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入選全國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比例100強,還榮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國家建設類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試點高校、福建省文明學校、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

  第三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19年高職招考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的為準。

  第四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職責:全麵負責高職招考工作,貫徹相關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有關事項。凡屬考試、錄取的重大問題,須經集體研究決定並形成會議紀要,以便執行和監督、檢查。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章程和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以及招生宣傳、網上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具體工作。

  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監察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並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95-22900162。

  第五條 錄取規則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組織實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8〕43號)等文件精神,製訂如下錄取規則。

  (一)麵向高中畢業生

  1.考生投檔分達到省定最低錄取控製線後,實行按專業誌願平行投檔方式錄取。

  2.報考旅遊管理專業的考生需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

  3.各專業不設男、女生比例。

  (二)麵向中職畢業生

  1.凡報考麵向中職招生各專業(除美術類外)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招生院校聯合組織實施的技能測試,且測試成績須達到合格以上。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考試方式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2.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2019年普通高考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我校不再另行組織職業技能測試。

  3.考生投檔分達到省定最低錄取控製線以上,實行按各類別專業誌願平行投檔方式錄取。

  4.報考旅遊管理專業的考生需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

  5.各專業不設男、女生比例。

  (三)有關事項

  凡被我校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錄取且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按有關規定辦理2019年普通高考補報名手續,並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凡被我校高職招考錄取的中職畢業生不得轉專業,錄取的高中畢業生可按照省教育廳及學校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第六條 體檢

  考生須參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入校後進行體檢複查,體檢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條 新生入學

  我校高職招考錄取的新生,其入學時間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新生入學時間相同。

  第八條 待遇

  通過我校高職招考錄取的新生屬於國家計劃內統招,其學籍管理、學費收取、學曆文憑頒發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學生相同,並同樣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係和學校的獎、助學等待遇。

  第九條 收費

  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高職高專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7200元/學年,住宿費嚴格按泉州市物價局的規定收取,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第十條 違規處理

  1.高職招考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由招生監察組實施監督,並同時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提出報考申請,如發現虛報、隱瞞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及以其它欺詐手段取得高職招考報考資格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3.凡在高職招考錄取工作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紀檢監察機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章程由黎明職業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2.招生聯係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通港西街298號

  聯係部門:黎明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62000

  谘詢電話:0595—22900077、22001232

  學校網址:http://www.lmu.edu.cn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网页登录”,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
eol.cn簡介 | 聯係方式 | 網站聲明 | 招聘信息 | 京ICP證140769號 |京ICP備12045350號| 京網文[2017]10376-1180號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236號
版權所有 賽爾互聯(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