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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2021年外語類及學科競賽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21-01-14 08:45:00
蘭州大學

  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首批建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首批設置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首批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以及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

  蘭州大學學科門類齊全,學科特色鮮明,涵蓋了12個學科門類。學校現有103個本科專業,4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先後與40餘個國家和地區的近200所高校及科研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係。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力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選拔優秀創新人才,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結合蘭州大學本科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特製定本簡章。

  2021年具體招收辦法如下:

一、招收對象

  1.獲得教育部規定的外語類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2.獲得教育部規定的推薦保送生資格的高中階段入選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一)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如下:

  (二)奧林匹克競賽保送生招生計劃0-10人。(招生專業詳見報名係統)

  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各專業招生計劃將視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三、報名要求

  考生須於2021年1月13日至1月21日下午17:00通過“陽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自行網上注冊報名,完整且準確填寫後提交,按係統提示及要求上傳以下報名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或照片:

  1.《蘭州大學2021年保送生申請表》(須由學生本人和所在中學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

  2.個人陳述(在報名係統提交)。

  3.學生個人高中期間的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近半年全身立姿彩色照片(電子版即可)。

  5.近兩個月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表(檢查內容與高考體檢相同)。

  6.競賽獲獎材料原件的電子掃描件或照片(奧林匹克競賽類考生需提供,外語類考生無需提供)。

  考生上傳到報名係統的所有材料必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無效。

四、選拔程序

  (一)報名材料初審

  我校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通過),請考生於2021年1月26日通過“陽光高考平台”查詢初審狀態,初審合格者進行考試確認後方可參加我校的下一步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內容

  綜合素質考察。

  2.考核方式

  遠程線上考核。

  3.考核時間

  報名材料初審通過的考生須於2021年2月28日參加考核,將根據國家相關安排、疫情發展形勢和工作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時間調整,最終時間以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和報名係統發布的考試通知為準。入圍校考考生須嚴格按照考試通知安排參加考前測試和正式考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校考資格。

  4.相關要求

  考生須確保報名信息中填寫的手機號碼準確有效,確保本人能夠及時查看到我校相關考試通知短信或及時接打電話,確保聯係暢通,否則將由考生承擔相關後果。

  (三)資格確定

  我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慮申請者高中階段的學習成績、獲獎情況和保送生考核成績,結合教育部公布的資格名單確定保送生擬錄取結果,考生可通過“陽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或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官網(http://zsb.lzu.edu.cn)查詢預錄取結果。

  (四)相關說明

  若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調整材料審核或考核時間,我校將視具體情況調整相關安排並提前發布公告。

五、相關要求

  (一)參加保送生考核的考生必須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內地考生)。

  (二)外語類保送生不能轉專業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六、監督辦法

  (一)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將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931-8912159)。

  (二)擬錄取學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網予以公示。我校外語類保送生擬錄取考生如不具有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布的保送生資格,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及學生的錄取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谘詢方式

  谘詢電話:0931-8912116,5196678。

  通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谘詢):zsb@lzu.edu.cn。

八、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國家或地方政策調整,則執行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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