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京政辦發〔2012〕62號),為做好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請
(一)申請條件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符合下列各項條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2015年9月至2020年8月是連續,不含補繳;疫情期間緩繳的保險,按北京市緩繳政策執行)。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二)申請方式及時間
申請方式為網上申請。申請時間為2020年10月12日8時至13日20時。符合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交申請。
(三)提交申請材料
隨遷子女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需提交其父母的下述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在京居住證明: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戶籍證明:父母與子女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交戶口簿;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孩子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
3.身份證明:身份證。
上述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並於2020年10月20日前提交至隨遷子女報名單位,由報名單位進行審核。
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學籍信息無需提交書麵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根據網上提交的申請信息進行審核。
(四)申請條件審核
進城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申請條件的審核以相關部門審核的結果為依據。進城務工人員的居住登記卡、居住證審核以市公安局的審核結果為準,工作居住證審核以市人力社保局的審核結果為準,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情況審核以市社保中心的審核結果為準;隨遷子女的學籍審核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的審核結果為準。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彙總各部門審核結果後,於11月5日前將審核結果下發各區,通過報名單位將審核結果通知考生及家長。
二、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
通過申請條件審核的考生應於2020年11月8日8時至11日20時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
三、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完成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的考生按照報名所在區高招辦要求到報名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報名單位同時采集考生電子照片。現場資格確認時間由各區自行安排,但須在2020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
符合條件並完成上述三個報名階段的隨遷子女考生,方可參加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各類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考試與錄取工作執行北京市相關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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