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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2-04-0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作者:
    關注掌上高考
    

      為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自2020年起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具有空天報國情懷、紮實數理基礎、科學創新能力、全球視野格局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我校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飛行器動力工程。符合第一、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填報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準。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優異,專業基礎紮實,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突出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榮獲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一、二等獎。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學生以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單為準。各招生專業對應的報名條件如下表所示。

    招生專業名稱 第二類考生報名條件
    數學與應用數學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信息與計算科學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或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應用物理學 榮獲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化學 榮獲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工程力學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或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飛行器動力工程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或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二)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相關專業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強基計劃:

      1.具有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

      2.各招生專業對應的招生生源範圍如下:

    招生專業名稱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3+3”模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3+1+2”模式)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
    數學與應用數學 必選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選科目必選物理,再選科目不限 限理工類考生報考
    信息與計算科學 必選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選科目必選物理,再選科目不限
    應用物理學 必選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選科目必選物理,再選科目不限
    化學 必選物理和化學,其他科目不限 首選科目必選物理,再選科目必選化學,另一門不限
    工程力學 必選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選科目必選物理,再選科目不限
    飛行器動力工程 必選物理,其他科目不限 首選科目必選物理,再選科目不限

      3.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於報考相關專業的規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2年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過程中,考生須下載並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考生個人陳述材料》表(附件1),按要求將個人陳述材料和對應支撐材料上傳至報名係統“附加信息”處。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考生隻可填報我校強基計劃1個專業誌願。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校考確認

      報名考生須在2022年6月12日至20日間在報名係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校考並簽訂誠信承諾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圍校考資格,由此帶來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對於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棄考者,我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並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校考辦法

      1.第一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

      (2)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區市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80%及以上。

      對於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考生,依據考生的高考單科成績加權計算得到“入圍成績”,再將“入圍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入圍資格)。“入圍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入圍成績=重點科目高考成績(之和)Î1.2 +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注:以上成績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點科目名稱參見下表)

    招生專業名稱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重點科目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重點科目
    數學與應用數學 數學 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數學、物理 數學、理科綜合
    應用物理學 數學、物理 數學、理科綜合
    化學 數學、化學 數學、理科綜合
    工程力學 數學、物理 數學、理科綜合
    飛行器動力工程 數學、物理 數學、理科綜合

    2.第二類考生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即可入圍。

      (五)學校考核辦法

      我校原則上采用到校現場測試的方式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測試和體質測試,同時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價。考生須按要求報到方可參加我校考核;考生須按要求參加我校全部考核測試環節,學校考核成績方為有效。學校考核(含報到)於6月30日至7月2日之間進行,考生須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參加學校考核,具體報到及考試安排詳見我校在考試前發布的考試須知。

      1.專業綜合測試

      各招生專業綜合考察考生對本專業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興趣誌向、科研潛質、創新能力等多方麵內容,采用專家與考生“多對一”測試評分形式,全程錄音錄像。我校將對考生專業綜合測試成績劃定最低合格線。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學校專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價,結果作為專業綜合測試環節的重要參考。

      3.體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須參加體質測試,體質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環節的重要參考,無故不參加者校考成績視為無效。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者須提交相關證明,經我校審核同意後可不參加體質測試。具體內容詳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體質測試方案》(附件2)。

      4.防疫要求

      (1)考生應牢固樹立防範意識,嚴格遵守防疫規定,盡量減少外出,不去人員密集場所,在公共場所科學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注重個人衛生,保持良好生活習慣。考生應持續做好考前14天身體健康狀況回顧、監測與記錄,做到健康備考。考生來京及來校均應切實做好個人防護。

      (2)考生應主動了解各地疫情風險等級,密切關注並嚴格遵守各地特別是北京市的各項疫情防控要求,自覺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檢查,服從疫情應對處理措施。考生可通過“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各地疫情風險等級。

      (3)我校強基計劃考場嚴格執行北京市相關疫情防控政策,有關入場要求我校將在考前及時發布。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我校將對上述考核辦法進行調整。具體測試內容、安排和適用考生範圍由學校依據疫情形勢,按照上級相關要求決定,並於考前發布,考生須按我校要求參加相關測試環節。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備注:參與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參與折算的學校考核成績為專業綜合測試成績。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專業綜合測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第一類和第二類考生,分別按照如下規則確定預錄取名單。

      (1)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體質測試成績(申請免體測考生體質測試成績排序位於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最後),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

      (2)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其生源地報考第一類考生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招生計劃。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將於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布錄取結果,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精育良才,立德樹人,突出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把培養拔尖人才與強化愛國擔當相結合,在知識創造中培養人才,在人才培養中創造知識,著力培養理想高遠、學識一流、胸懷寰宇、致真唯實的領軍領導人才。

      學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人才培養,以支撐和引領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目標,招收一批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結合學科優勢,在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飛行器動力工程六大優勢專業開展強基計劃人才培養,針對每個強基計劃專業特點,在學校人才培養總目標指引下,進一步凸顯對應專業的人才培養特色。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依托數學科學學院培養。瞄準國際數學前沿,培養引領數學研究方向、應用數學與工程技術交叉融合、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數學拔尖創新人才。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依托人工智能研究院培養。夯實數學與信息學科基礎,深化科教融合,強化學生在數據中凝練科學問題和研發複雜數據係統演化行為的潛力和能力,培養引領信息和智能科技變革的、富有原始創新精神和技術突破能力的拔尖創新人才。

      應用物理學專業,依托物理學院培養。夯實理論基礎,突出實驗實踐,強化理工融合,實施科教協同,培養具有一流競爭力的應用物理拔尖創新人才。

      化學專業,依托化學學院培養。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紮實數理基礎、深厚專業知識、全麵實踐技能,立足化學及交叉領域的原始理論創新和顛覆性技術研發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

      工程力學專業,依托航空科學與工程學院培養。強化數理基礎,厚植力學理論,注重學科交叉融合,培養工程科學技術領域的力學基礎研究和前沿拔尖創新人才。

      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依托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培養。夯實數理化基礎,厚植“自強中國心”情懷,注重力學與信息、材料、製造的多學科交叉,強化工程創新與實踐能力融合,培養國家戰略發展領域(航空動力)具有原始創新精神和技術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創新人才。

      學校著力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深入推進已有的一製三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強基計劃人才培養頂層設計,構建培養目標、培養體係、課程體係、教學資源與質量體係相互支撐的係統性培養體係結構。學校人才培養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實施完全學分製的個性化培養。促進學生知識結構的科學性,推進因材施教的個性化培養,注重紮實數理基礎與解決科學問題相結合,在必修課程板塊外,開設與培養方向有關的係列選修課程,實施完全學分製,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後,可以結合發展規劃和學習興趣製定個性化的培養方案。

      實行多維度團隊化集體導師製。為學生配備由思政、學業、學術、朋輩導師組成的導師團隊,思政導師引領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形成,學業導師幫助學生強化課業學習,學術導師指導學生學術素養的培育,朋輩導師幫助學生融入校園生活,各類導師組成小組,采取集體導師製,協同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實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學。提高課程教學質量,全麵實施小班化教學,開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學,結合一流本科課程建設,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育人中的作用,推進團隊式互學互教的學習方式,以一流課程助力一流人才培養。

      建立科教協同項目式能力培育。充分發揮學校學科和科研優勢,麵向強基計劃學生,全麵實施科研實驗室開放機製,大力支持學生參與學校科創品牌項目“馮如杯”,配備導師指導科創實踐,給予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科創培養項目等專項支持,助力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蘊育。大力支持強基計劃學生參與學校國際化交流項目,通過國際暑期學校、國際科創項目等形式,著力培養學生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強基計劃作為國家重大的人才培養戰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以一流的人才培養體係、一流的師資、一流的課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資源、一流的機製,努力把一流的學生培養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原則上所有參加強基計劃考核的學生均應提交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係統。

      (二)對於報名材料及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因未按我校要求完整準確提交報名材料導致影響考核成績者,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相關考生,需確保高考報考科類、選考科目和競賽獲獎、身體情況等條件符合我校相關專業的報考要求,如因條件不符導致無法被我校強基計劃錄取,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專業。特殊情況下,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間可以轉專業,但轉入專業須有空額。對於無法完成強基計劃培養方案的學生,可分流到本專業對應普通班繼續學習。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六)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七)因受疫情影響,學校考核辦法和錄取辦法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具體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招生辦公室統籌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谘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南樓302室

      郵編:100083

      招生谘詢電話:13521147923、18801290972(谘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傳真:010-82328042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網:http://zs.buaa.edu.cn

    八、監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委:電話010-82338830

    九、本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教務處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022年4月8日

      點擊下載: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考生個人陳述材料.docx】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體質測試方案.pdf】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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