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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起報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公布
2024-04-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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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自2020年起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具有空天報國情懷、紮實數理基礎、科學創新能力、全球視野格局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我校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航空航天類。符合第一、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各省區市可填報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準。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優異,專業基礎紮實,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突出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榮獲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一、二等獎。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學生以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單為準。各招生專業對應的報名條件如下表所示。

招生專業名稱

第二類考生報名條件

數學與應用數學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信息與計算科學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或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應用物理學

榮獲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化學

榮獲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工程力學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或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航空航天類

榮獲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一、二等獎,或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

  (二)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相關專業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強基計劃:

  1.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

  2.各招生專業對應的招生生源範圍如下表所示。

招生專業名稱

高考綜合改革省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

數學與應用數學

必選物理和化學,

其他科目不限

限理工類考生

信息與計算科學

應用物理學

化學

工程力學

航空航天類

  3.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於報考相關專業的規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過程中,考生須下載並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考生個人陳述材料》表(附件1),按要求將個人陳述材料和對應支撐材料上傳至報名係統“附加信息”處。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考生隻可填報我校強基計劃1個專業誌願。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參加學校初試

  所有按簡章要求完成報名的第一類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時間在6月12日左右),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具體考核安排和相關要求我校將另行通知。我校將根據初試成績,按照不超過各省區市招生計劃4倍的比例,分別確定各省區市初試通過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均通過),通過初試的考生可參與複試環節,未通過初試的考生不再參與複試環節。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僅作為複試資格認定依據。第二類考生免初試,可直接進入複試環節。

  (四)考生參加學校複試

  在高考成績公布前,對通過初試的第一類考生和免初試的第二類考生進行複試(6月20日左右),複試形式為麵試和體質測試,同時參考考生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具體考核安排和相關要求我校將另行通知。麵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興趣、學科特長、創新潛能和綜合素質等,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我校將對麵試成績劃定最低合格線。體質測試具體內容詳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體質測試方案》(附件2)。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校考成績÷校考成績滿分×750)×15%

  校考成績=麵試成績

  備注:參與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確定錄取名單

  高考成績要求: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其中第一類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須同時達到所在省區市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的第一類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須同時達到所在省區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75%及以上)。

  校考成績要求:考生校考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合格線。

  高考成績公布後,對於高考成績和校考成績均滿足上述要求的考生,按如下規則確定預錄取名單:

  (1)第一類考生

  根據考生填報專業誌願和在相關省區市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麵試成績和體質測試成績(申請免體測考生體質測試成績排序位於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最後)。

  (2)第二類考生

  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其生源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招生計劃。

  學校將於7月5日前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布錄取結果,公示錄取標準。學校將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精育良才,立德樹人,突出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把培養拔尖人才與強化愛國擔當相結合,在知識創造中培養人才,在人才培養中創造知識,著力培養理想高遠、學識一流、胸懷寰宇、致真唯實的領軍領導人才。

  學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人才培養,以支撐和引領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目標,招收一批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結合學科優勢,在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航空航天類等優勢專業開展強基計劃人才培養,針對每個強基計劃專業特點,在學校人才培養總目標指引下,進一步凸顯對應專業的人才培養特色。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依托數學科學學院培養。瞄準國際數學前沿,培養引領數學研究方向、應用數學與工程技術交叉融合、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數學拔尖創新人才。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依托人工智能學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培養。夯實數學與信息學科基礎,深化科教融合,強化學生在數據中凝練科學問題和研發複雜數據係統演化行為的潛力和能力,培養引領信息和智能科技變革的、富有原始創新精神和技術突破能力的拔尖創新人才。

  應用物理學專業,含應用物理和空間物理兩套培養方案,分別依托物理學院和空間與環境學院培養。夯實理論基礎,突出實驗實踐,強化理工融合,實施科教協同,培養具有一流競爭力的應用物理拔尖創新人才。

  化學專業,依托化學學院培養。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紮實數理基礎、深厚專業知識、全麵實踐技能,立足化學及交叉領域的原始理論創新和顛覆性技術研發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

  工程力學專業,依托航空科學與工程學院培養。強化數理基礎,厚植力學理論,注重學科交叉融合,培養工程科學技術領域的力學基礎研究和前沿拔尖創新人才。

  航空航天類專業,含飛行器動力工程和飛行器控製與信息工程兩套培養方案,分別依托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和儀器科學與光電工程學院培養。夯實數理基礎,厚植情懷,注重多學科交叉,強化工程創新與實踐能力融合,培養國家戰略發展領域具有原始創新精神和技術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創新人才。

  學校著力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深入推進已有的“一製三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強基計劃人才培養頂層設計,構建培養目標、培養體係、課程體係、教學資源與質量體係相互支撐的係統性培養體係結構。學校人才培養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實施完全學分製的個性化培養。促進學生知識結構的科學性,推進因材施教的個性化培養,注重紮實數理基礎與解決科學問題相結合,在必修課程板塊外,開設與培養方向有關的係列選修課程,實施完全學分製,學生在完成必修課程後,可以結合發展規劃和學習興趣製定個性化的培養方案。

  實行多維度團隊化集體導師製。為學生配備由思政、學業、學術、朋輩導師組成的導師團隊,思政導師引領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形成,學業導師幫助學生強化課業學習,學術導師指導學生學術素養的培育,朋輩導師幫助學生融入校園生活,各類導師組成小組,采取集體導師製,協同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實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學。提高課程教學質量,全麵實施小班化教學,開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學,結合一流本科課程建設,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育人中的作用,推進團隊式互學互教的學習方式,以一流課程助力一流人才培養。

  建立科教協同項目式能力培育。充分發揮學校學科和科研優勢,麵向強基計劃學生,全麵實施科研實驗室開放機製,大力支持學生參與學校科創品牌項目“馮如杯”,配備導師指導科創實踐,給予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校科創培養項目等專項支持,助力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蘊育。大力支持強基計劃學生參與學校國際化交流項目,通過國際暑期學校、國際科創項目等形式,著力培養學生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我校建立強基計劃學生動態調整機製,對不適合在強基計劃班繼續學習的學生分流到本專業對應普通班繼續學習,對普通專業的優秀學生可選拔進入強基計劃班學習。我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進入研究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業進行培養,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方案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本研銜接專業範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方案介紹,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專業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度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強基計劃各招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介紹詳見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

  強基計劃作為國家重大的人才培養戰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以一流的人才培養體係、一流的師資、一流的課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資源、一流的機製,努力把一流的學生培養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原則上所有參加強基計劃考核的考生均應提交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係統。

  (二)對於報名材料及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 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相關考生,須確保高考報考科類、選考科目和競賽獲獎、身體情況等條件符合我校相關專業的報考要求,如因條件不符導致無法被我校強基計劃錄取,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專業。特殊情況下,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間可以轉專業,但轉入專業須有空額。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六)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七)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學校考核辦法和錄取辦法可能將視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具體安排屆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谘詢方式

  招生谘詢電話:010-83429695(根據語音提示轉分機)、18801290972(集中谘詢時間:2024年4月11日-4月30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100191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網:https://zs.buaa.edu.cn

八、監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機構:13811349985

  九、本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考生個人陳述材料.docx】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體質測試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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