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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範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4-04-12
北京師範大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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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北京師範大學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學校充分發揮文理基礎學科、教育科學以及學科綜合的優勢,在已有近三十年國家理科基地和國家文科基地人才培養經驗,以及十餘年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人才培養經驗基礎上,以“為國選才育才”為宗旨,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使其成為德才兼備、誌向遠大、興趣濃厚、基礎紮實、能力突出、勇於創新的拔尖學生,為其將來成為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自然科學家、哲學社會科學家奠定堅實基礎。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誌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具有強烈專業興趣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成績優異的考生。

  B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或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專業組別

招生專業

高考科類

選考科目要求

文科組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文史

不限

曆史學

文史

不限

哲學

文史

不限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物理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化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生物科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組進行報考,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具體招生專業情況(詳見報名係統),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四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2.強基計劃招生省份及計劃

  麵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雲南、新疆等省份招收強基計劃學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招生計劃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查看。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5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參加統一高考

  (三)報名確認

  6月10日至20日,考生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進行確認,請考生慎重確認是否參加強基計劃招生考試,並簽訂承諾書,未按時確認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四)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A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專業組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學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可入圍),且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簡稱一本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科類

超出一本線分值要求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綜合改革

70

其他省份

理工

110

其他省份

文史

70

  對於B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即可破格入圍學校考核。

  6月27日學校確定並公布入圍校考名單。

  (五)學校考核

  7月1日至3日舉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麵試和體育測試)。

  1.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

  2.麵試為綜合素質評價,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麵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麵、深入的評價和考核,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核實,全程錄音錄像。

  3.體育測試項目包括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女)、引體向上(男)、50米跑,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成績。考生如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育測試可以申請免體育測試(需在體育測試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證明),同分排序比較時排在參加體育測試考生之後。無故缺席體育測試者取消錄取資格。

  4.如遇特殊情況,學校考核方案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構成,其中,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滿分750分)=高考成績(滿分750分)*85%+學校筆試成績(滿分300分)*2.5*7.5%+學校麵試成績(滿分100分)*7.5*7.5%。

  對於高考成績滿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績按比例進行折算,計算方法為:折算後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成績滿分*750。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誌願、專業計劃數和分省分專業組計劃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成績。

  對於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A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後,方可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高考誌願填報錄取規則參加後續各批次誌願錄取。

  學校於7月5日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

四、培養方案

  北京師範大學遵循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的“一製三化”(導師製、小班化、國際化、個性化)等有效培養模式基礎上,針對強基計劃實施“基礎紮實、學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銜接”四位一體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1.優化課程體係,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構建由通識教育課程和專業教育課程有機融合的課程體係;加強課程體係整體設計,改革教學內容;加強數理基礎課程、生化基礎課程、哲學基礎課程、文史基礎課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課程建設,提高學生修讀相關基礎課程的深度和廣度,培養學生的知識融通與轉移能力,激發學術誌趣。

  2.配備一流師資,組建高水平教師和導師團隊。堅持校內與校外並舉、水平與責任並重的原則,建設一支由本校教師及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的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有熱情、肯投入的一流師資隊伍。設立“首席導師、新生導師、學業導師和人文導師”四位一體的導師團隊,在人生引導、誌趣激發、學業指導、素養提升、科學研究等方麵對學生給予全方位指導。

  3.改革教學方法,完善考核評價方式。建設小班研討課,以高質量的交流互動,充分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推進探究式教學和自主性學習,以啟發式、討論式等教學方法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教學、自主深度學習、自主構建知識體係,激發學生學習的主體性精神。豐富探究式、論文式、報告答辯式等作業評價方式,提升課程學習的深度。加強對學生課堂內外、線上線下學習的評價,強化閱讀量和閱讀能力考查,提升課程學習的廣度。

  4.本碩博相銜接,學術型高端人才培養階段前移。建立銜接本科教育階段,融貫碩士和博士培養階段的學術型人才培養機製。強基生完成規定的本科階段有關課程,達到轉段要求後,按照有關規定直接轉段進入研究生培養階段,相關工作參照推薦免試工作統一在“全國推薦免試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進行。轉段高校為本校,轉段專業由學校依據強基計劃培養方案和招生專業範圍確定,進入研究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業進行培養,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方案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本研銜接專業範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方案,具體專業招生名額以當年度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5.促進學科交叉,鼓勵學生自由探索。多學科知識結構是創新人才的核心素養,鼓勵和支持學生跨領域、跨學科、跨專業修讀輔修專業和輔修學士學位項目。創造跨學科研究條件,依托科研和教學實驗室,組建高水平跨學科教學團隊,設立交叉學科研究課題,支持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建立教學科研實踐多層次融合、跨學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機製,為學生跨學科學習、研究和深造創造條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進科教協同育人。搭建學校與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台,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優勢互補,協同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緊缺領域輸送後備人才。實施強基計劃各專業都將根據自身特點和特色,利用好國內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進科教協同育人。

  7.開展綜合考查,健全質量控製機製。以學業成績為基礎,以綜合素養、學術興趣、創新潛質為核心,開展對學生的綜合考查。每年一輪形成性考核,進行多主體、多維度、多視角的綜合素質評估。建立教學質量常態監控機製,完善教學質量反饋與改進機製。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業,確有特殊困難或者特殊需要(如參軍入伍、休學創業、傷病及學校專業調整),無法繼續在錄取專業學習的,可以申請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範圍內轉到相近專業。就讀期間退出強基計劃的,原則上不得再轉專業,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專業的規定和要求。

  (六)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七)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北京師範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北京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北京師範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師範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谘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郵編:100875

  招生谘詢電話: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

  電子郵箱:zsb@bn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admission.bnu.edu.cn

  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1058807862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北京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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