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755。
第四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始建於1988年, 2001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01〕65號)設立、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1〕146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高職專科院校。
第五條 學院地址:金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金龍平湖路88號;
天城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城巨人路1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製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為國家計算機應用與軟件專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院校,重慶市示範性軟件學院,重慶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重慶高職單獨招生試點院校、重慶市高校美育改革和發展實驗學校。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占地麵積585畝,總建築麵積162194平方米。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資產值3416.63萬元,擁有校內外實習實訓場所200餘個,圖書館藏書54.73萬冊。專任教師329人、博士研究生3人,碩士研究生84人,雙師型教師227人。全日製高職專科在校生6865人。
第三章招生專業
第九條 招生專業
2018年我院共設30個專業,麵向全國招生,學製均為三年。招生專業有:播音與主持、舞蹈表演、音樂表演、智能控製技術、建築智能化工程技術、機械設計與製造、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移動通信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連鎖經營管理、電子商務、商務英語、市場營銷、國際商務、旅遊英語、統計與會計核算、酒店管理、社區康複、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軟件技術、動漫製作技術、廣告設計與製作、室內藝術設計、攝影攝像技術、雲計算技術與應用、新能源汽車技術、物流信息技術、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等;文科、理科、藝術類均可按要求報讀。具體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的刊物或網站。
第四章錄取規則、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嚴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錄取新生。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後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新生錄取體檢標準。
5、調檔比例: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平行誌願原則上不超過105%,順序誌願原則上不超過120%。
6、錄取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新生。
(1)錄取順序:
普通文理考生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誌願”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誌願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誌願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誌願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誌願”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重慶市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後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誌願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3)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含音樂、舞蹈、美術、播音與主持)專業統考成績。
(3)凡按政策規定加(降)分投檔考生,按加(降)分後的投檔分數對待。
(4)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特殊規定的錄取原則,按照各個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7、其他說明:無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加試要求。
第十一條 學費標準及住宿費標準
1、各專業學費標準8500-10800元/生.年,具體標準以重慶市物價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我校與重慶喬布斯軟件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的軟件技術專業除學費外,需額外收取培訓費2700元/年,培訓費按渝價【2009】76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學校收取,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自願選擇填報,填報該專業的考生視為同意自願交納培訓費。
2、住宿費1000-1200元/年左右,具體收費根據學生居住的寢室類別為準。詳細收費標準在學校官網公示專欄、新生入學須知及新生報到現場進行公示。
3、退(轉)學退費管理規定: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計退剩餘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條 入學及複查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未報到者,按照教育部規定,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並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學曆證書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 助學保障
1.獎助學金製度: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
2.貧困生助學:按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學院設有特困生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可以貸三年,一次申請,分年發放。同時,學院還為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及帶薪實習。
第十五條 監督機製
學院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係;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院概不負責。監督電話(023)58418888。
第十六條 聯係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23)58418666 傳真:(023)58418888
學院網址:http://www.cqeec.com 郵箱:zsb@cqeec.com
招生網址:http://zs.cqeec.com 谘詢QQ:800004320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