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西部重點建設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選高校。2017年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18年入選“部省合建”高校,納入教育部直屬高校排序。
學校現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1大學科門類。學校有92個本科專業,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0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學校擁有良好的教學、科研條件。校園麵積179.4萬平方米,校舍麵積126.1萬平方米,實驗室、實習場所麵積26.97萬平方米,綠化覆蓋率41%。擁有設施完善的圖書館、體育館、遊泳館、田徑館、標準體育場、會堂、綜合教學樓、博物館等一批標誌性建築,有附屬醫院4個。學校2011年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
文學藝術學院現有教職工136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53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西域美術掠影》獲評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學院設有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兵團口述史研究中心、新疆手工藝文創設計研發中心、兵團文藝研究基地等4個研究機構;擁有中國語言文學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音樂、美術、設計)和學科教學(語文、美術)2個專業學位領域。近年來,學院將學科建設與專業發展聚焦兵團文化藝術事業,切實踐行“胡楊精神”和“兵團精神”,不斷推進區域文學藝術繁榮與傳承;不斷加強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學生社團獲評“全國大學生百強優秀社團”,學生在全國大學生廣告藝術大賽、全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中均取得優異成績。
一、報考條件及科目要求
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考報名條件,必須參加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課統考並獲得本科報考資格,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該藝術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我校不組織校考。
報考美術學、設計類專業的考生,須有一定的繪畫基礎,無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考試科目依據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要求。
報考音樂與舞蹈學類的考生,須有一定的音樂素質,發聲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晰,五官端正,體型勻稱。
二、招生專業及擬招生計劃
2021年我校音樂與舞蹈學類、美術學(師範類)、設計學類專業麵向河北、江蘇、安徽、山東、四川、甘肅、新疆計劃招生130名,具體分省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專業名稱 |
科類 |
學製 |
招生計劃 |
音樂與舞蹈學類 |
文理 |
四年 |
50人 |
美術學(師範類) |
文理 |
四年 |
30人 |
設計學類 |
文理 |
四年 |
50人 |
音樂與舞蹈學類包含音樂學(師範類)和音樂表演兩個專業,設計學類包含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兩個專業,學生入學後先進行基礎知識培養,再根據興趣和雙向選擇原則進行專業分流。
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器樂課程包括鋼琴、手風琴、二胡、琵琶、揚琴、中阮,考生如對器樂種類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請慎重報考。
三、錄取和培養原則
1.思想政治考核和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按各省文件規定的投檔原則和投檔比例予以投檔,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
美術學、設計學類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高考文化課成績×50%。
2.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均不含附加分)的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逐一進行排序,直到分出差異為止。
3.音樂與舞蹈學類、設計學類專業采取以大類招生、大類培養為基礎的“一三分段”培養模式:即大一階段集中培養,大二進行專業和方向分流。具體分流方案以學院公布為準。
4.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複查。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5.入學後,考生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四、收費標準
1.學費:6000元/年。
2.住宿費:暫定800元/年·人(6人間)(如果學校住宿條件發生變化,由學校統籌安排,住宿費根據變化後的標準執行)。
五、組織與監督
1.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管本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同時負責相關谘詢。
2.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藝術類招生事宜,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藝術類應試培訓,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學校紀委監察處對藝術類招生實行全過程監督。
六、聯係方式
招生辦公室谘詢電話:0993-2092827 2057933(傳真)
文學藝術學院谘詢電話:0993-2055092(教科辦)
監督電話:0993-2058019
招生網址:zsb.shzu.edu.cn
電子郵箱:zsb@shzu.edu.cn
本簡章由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最終錄取原則以發布的《石河子大學2021年本專科招生章程》為準。本簡章若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相抵觸,按照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石河子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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