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連江縣一殘疾人林傳華參加當地公辦教師招考,雖然成績第一卻因身體殘疾不被錄用,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記者今天從福建省教育廳了解到,林傳華已出現在連江縣2017年擬聘用的新任教師名單中。
今年28歲的林傳華年幼時因一次事故導致右手掌缺失,被認定為肢體二級殘疾。2011年7月份,他從寧德師範學院畢業,取得了寧德市蕉城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具備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2011年9月至2017年,林傳華任教於私立學校平潭翰英中學,擔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組集中備課組組長等職務。
今年4月,林傳華參加了福建省教師招考,應聘連江縣小學科學教師。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連江縣2017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總成績公示》注意到,林傳華筆試76.13分,麵試81.74分,總成績78.94分,在其報考崗位中排名第一,“擬參加體檢”。
但在辭去私立學校教職後,林傳華卻接到了連江縣教育局“不予錄用”的通知,理由是不符合福建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第十二條,兩上肢不等長超過5cm,脊柱側彎超過4cm,肌力3級以上、胸廓畸形、肢殘或體殘者,不合格。
此事經當地媒體報道引發廣泛熱議。一些林傳華帶過的學生也在微博上發聲,“林老師完全稱得上優秀的教師”“林老師上課很有意思,我很喜歡他的課”“如果林老師不適合當老師,為什麼我們這麼多學生會喜歡他呢?”……
該中學校長吳紹明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林傳華雖殘疾,但並未影響教學,他在業務能力上值得稱讚。
福建省殘聯得知林傳華的情況後,曾發函至連江縣教育局,希望他們能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關心關愛殘疾人,依法給予林傳華以最大支持。但該函並未得到連江縣教育局的認可。
8月9日晚上,福建省教育廳在其官網發布說明稱,針對連江縣教育局作出對林傳華不予錄用的決定,該廳認為,林傳華屬殘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師資格,連江縣教育局應根據《教師法》(1993年)、《殘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實施辦法》(2012年)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規章製度予以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錄用。僅根據福建省教育廳廳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麵、不準確的。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已責成福州市教育局、連江縣教育局依法依規做好今年beplay体育手机教師招考錄用工作。此外,該廳正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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