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2017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一、學院層次、性質
學院名稱: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全國代碼13765)
學院地址:地球村校區:福州市閩侯縣南嶼鎮雙龍村
福嶼校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環中路218號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製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學 製:三年
二、學院概況
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全國鄉鎮企業十大百強”、“福建省最佳形象企業”、“福建省標兵企業”——福建省黎明企業集團公司投資興辦,經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全日製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製3年,2004年開始麵向省內外招生。2017年4月接受了第二輪人才培養工作評估。近年來,學院緊緊圍繞高職教育人才培養目標,凝煉並踐行教書育人“黎明模式”:一手抓愛的教育,啟迪與塑造學生的人格,引導學生“做人”;一手抓實踐教學,培養與提高學生能力,教會學生“做事”。光明日報、中國教育報等權威媒體對此作了宣傳報道,學院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日趨提升。
學院辦學條件不斷完善。現擁有福嶼和地球村兩個校區,福嶼校區地處福建省會福州市中心,交通便利,校園優美;地球村校區是主校區,坐落於風景秀麗的大樟溪龍泉半島風景區(距福州市中心30分鍾車程),依山傍水、綠樹成蔭、風光旖旎,是一個生態園林校園,是學子讀書成才的好場所。
三、2017年招生省份、專業和計劃
我院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各專業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科學編製招生計劃。具體招生省份、專業、計劃詳見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四、組織機構及錄取原則
1.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3.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全麵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麵衡量,根據各省市高招辦實行的投檔政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按我院在當地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投檔比例將第一誌願報考我院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省級加分)進行投檔。
5、在同批錄取控製線上第一誌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可將參考誌願報考我院的考生從高分至低分進行投檔。
6、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2017年我院普通高考收費項目、標準按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及學校最終確定公布的收費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閩價費〔2013〕41號文件執行。
六、學曆文憑和學生待遇
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學曆證書種類:學生畢業發給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大專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曆,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曆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係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麵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谘詢、查詢、聯係方式
凡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谘詢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招生網址:http://zsb.fzlmxy.cn/
學院網址:http://www.fzlmxy.cn
學院微信公眾號: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谘詢電話:0591-22818037、22800138
招生谘詢QQ:2577161644
招生谘詢微信號:fzlmzsb
招生辦傳真:0591-22818220
招生投訴電話:0591-22818707
八、本章程由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
二○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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