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高職院校、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0〕45號)要求,為做好我省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對象
1.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畢業生和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人員。
2.已報名參加我省今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和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
(二)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報名條件,具體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9〕42號)實施。
(三)報名辦法
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報考人員於2020年9月23日至25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報名。
(2)考生類別。考生類別分“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往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含同等學力人員)”“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8類,考生根據本人情況準確選擇其中一類。
2.現場確認
(1)確認地點。報名現場確認點設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地應於報名開始前,向社會公布本轄區報名現場確認點的名稱、受理範圍、地址、谘詢電話等信息。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要選擇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現場確認點。
(2)確認時間。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本人須於9月26日至28日到本人所選擇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現場確認。未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3)應帶資料。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和以下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供現場核對)和複印件。
---應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證書,或提交經學籍主管行政部門審定並加蓋學籍專用章的畢業班學籍花名冊和經報考人員所在學校審定、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的實際就讀證明。
---往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畢業生須提交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同等學力人員須提交初中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現場確認時需提交能證明相應身份和職業的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中,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的身份證明材料,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須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的身份證明材料,高素質農民須提供農業農村部門審核的職業界定和身份證明材料。
---具備免試錄取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證書,經確認點初審,各設區市彙總並於10月10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並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參加免試錄取。
---報考人員本人應認真閱讀報名確認點打印的《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表》,核對確認無誤後簽名,非報考人員本人不得代簽。一經確認,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錯誤導致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各報名確認點應及時將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完整歸檔(一人一檔),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一保管備查。
二、考試
高職擴招專項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方式。
(一)考試科目
1.文化素質考試科目。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兩門,每門成績滿分150分,總分為3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職業意識、職業潛質和職業素養等,成績滿分30分,不計入總分。合格者方可參加錄取。
(二)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安排在10月25日下午3:00至5:00進行,實行語文、數學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同場合卷考試。
(三)考場組織
考場設置在各地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按照我廳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教育考試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考〔2020〕8號)和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相關考務工作要求組織考試。
三、誌願填報
在考生填報誌願前根據招生計劃數,分類別按一定比例劃定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錄取控製分數線。
(一)誌願設置
擴招專項錄取批次設常規誌願和1次征求誌願。常規誌願和征求誌願均設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專業誌願。
(二)填報時間
1.常規誌願。考生須於11月7日至8日登陸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常規誌願。
2.征求誌願。常規誌願錄取結束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於11月12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征求誌願。
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填報誌願,並對所填報誌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誌願填報時間截止後,網上填報誌願係統自動關閉。考生本人未按時填報誌願,或因疏漏、失誤造成的其他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錄取
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投檔和錄取監督,招生院校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章程等規定確定擬錄取名單後,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錄取。
(一)招生計劃
高職擴招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報考類別,分為麵向“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應屆、往屆畢業生”、麵向“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和麵向“退役軍人”等3類。考生不能跨類別填報誌願。
(二)錄取辦法
先組織實施常規誌願錄取。常規誌願錄取結束後,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組織考生填報征求誌願並錄取。征求誌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組織補錄工作。
常規誌願和征求誌願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誌願平行投檔。在平行誌願投檔時,文化素質考試總分相同的,按語文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考生的位次。若仍同分,則認可錄取係統的投檔結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並錄取。
(三)免試錄取
對於進入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隊、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省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一等獎的考生,在其他考生投檔錄取前,優先予以免試錄取到相關對口專業。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各地應按照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於10月20日前組織報名考生完成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並將相關材料歸入考生檔案。
(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入學後,由錄取院校組織新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六、其他事項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高校要深刻認識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重大意義,加強對高職擴招工作的領導和各個環節的管理,強化協調配合,責任到崗到人,確保報名、考試和錄取等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廣泛宣傳發動。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多渠道做好高職擴招政策、高職院校辦學特色等宣傳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政策,鼓勵引導更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參加報名,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嚴格報名管理。要嚴格執行報名政策規定,準確把握報名政策和要求,嚴格把握工作流程、時間節點和審核規則,逐一核對審驗報考人員的身份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嚴禁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報名。
(四)精心組織考試。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教育考試招生防疫相關工作要求統一管理,各設區市教育局要加強對考試的組織管理,確保考試組織嚴謹有序、安全規範、公平公正。
(五)規範招生錄取。完善高職院校招生辦法,加強監督管理,針對不同群體考生特點,嚴格人才選拔標準,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不因擴招工作而降低規範管理要求。各招生院校要製訂招生章程,並在考生填報誌願之前向社會公布;要根據技術技能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結合不同群體特點,綜合確定專業招生計劃,確保符合學校基本培養要求、具有就讀意願的考生能被錄取。
(六)嚴肅工作紀律。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嚴防冒名頂替,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和新生學籍注冊工作。對違規違法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請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所屬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福建省教育廳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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