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lay2網頁登錄
beplay2網頁登錄
福建:《福建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
2023-01-06
福建省教育廳
作者:
關注掌上高考


  閩招委〔2022〕11號

  各市、縣(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現將《福建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2022年12月14日

  福建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以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於全麵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工作規範(試行)》《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考試招生專業目錄(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福建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黨的領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福建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人才、維護教育公平出發,按照堅持育人為本、提高選拔質量、加強分類指導、確保公平公正為原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推動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係。從2022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下稱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製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係。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高校特色發展

  1.明晰藝術類人才培養定位。高校要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定位、辦學特色和專業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藝術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科學合理確定專業培養目標,明確學生的知識、能力和素質要求,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培養體係,著力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強化藝術類專業內涵建設,堅持立德樹人,加強課程思政建設,深入挖掘課程思政元素,有機融入課程教學,教育引導學生立足時代、紮根人民、深入生活,樹立正確的藝術觀和創作觀。推動建設一批藝術類一流專業、一流課程,著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麵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2.優化藝術類學科專業布局。加強宏觀調控,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情況,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從嚴控製藝術類專業設置,原則上不增設藝術類專業,確需增設的應符合學校辦學定位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藝術類專業質量監控,開展藝術類專業辦學情況專項督查。對於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基本要求的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並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的,將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對於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師資力量薄弱、畢業生就業率低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將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

  (二)提升省級統考水平

  1.優化省級統考專業類別。根據教育部印發的藝術類本科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省級統考工作規範,進一步優化省級統考專業類別,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分為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等6個專業類別,其中音樂類分為音樂表演、音樂教育2個方向,表(導)演類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戲曲類專業的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省級統考,由高校安排在普通類招生。

  2.完善省級統考內容。根據教育部印發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工作規範,出台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試說明、等級劃分標準和考試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省級統考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探索建立美術與設計、播音與主持等科類省級統考題庫。利用現代技術手段,筆試科目實行網上閱卷模式,確保閱卷工作更加科學規範、公平公正。

  3.健全考評人員遴選機製。建立考評人員信息庫,擴大考評人員遴選範圍。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適當增加考評人員人數,逐步擴大省外考評人員比例。考評人員名單按照工作秘密嚴格管理。逐步建立考試工作人員和考生特殊關係申報製度,凡在相關考試中與考生有指導關係、親屬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考試工作人員,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並嚴格執行相應回避製度。嚴格執行違規考試工作人員“黑名單”製度,對於應申報而隱瞞不報、在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考試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列入“黑名單”。

  4.加強考試組織規範管理。藝術類省級統考實行“省招委會統一領導、省教育廳監督管理,省教育考試院統籌協調及組織實施,組考高校具體負責”的管理體製。組考高校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安全的原則,進一步強化考務組織管理。按照保密工作規定,完善省級統考命題、製卷、試卷流轉、保管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現代技術手段,采用人臉識別係統,加強考生身份核驗,嚴防考生替考。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製,嚴防考試舞弊。嚴把考試評分關,完善考試評分標準,采取“考評分離”、評委現場獨立打分、全程錄音錄像等方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省級統考原則上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因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考試須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加強省級藝術類專業標準化考點(考場)建設。考點實行主考負責製。

  (三)嚴控高校校考範圍

  2023年,除經省教育廳審定的省內院校藝術類個別本科專業外,其他省內院校藝術類本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未經教育部批準同意組織校考的省外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

  2024年起,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外,高校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

  (四)完善招生錄取辦法

  1.適當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2024年起,藝術類各專業類別本科專業、高職(專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製分數線分別按普通類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製分數線的75%劃定,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高校要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積極完善使用辦法,加強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維度評價,相關使用辦法要提前向社會公布。

  2.完善招生錄取辦法。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分進行平行誌願擇優錄取,其中各專業類別的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為50%;教育部批準允許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的基礎上,按照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除教育部批準允許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應安排分省招生計劃。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五)健全監督管理機製

  1.強化組織監管責任。在省招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省教育廳負責指導我省高校製定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和考試工作方案,監督管理相關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組織實施工作。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紀檢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省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範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幹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2.落實高校主體責任。高校是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學校黨委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誌要對有關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嚴格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和程序,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健全校內自我約束、監督機製,強化監督管理,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健全完善學校考試招生規章製度,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和考試工作方案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層層壓實校內黨政部門工作責任,明確各工作環節要求,堅決杜絕簡單下放、層層轉交。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考生申訴和學校仲裁機製,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3.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行中學、高校、地方、國家四級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中學要做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公示。高校要及時、準確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分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工作方案、招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谘詢申訴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試院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省級統考辦法、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投檔規則、谘詢申訴渠道等信息。要通過教育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管理服務係統”,強化對高校校考報名、資格審核、辦法公開、結果公示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對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4.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和《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規定。對於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有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高校要嚴格開展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複測,對於審查或專業複測不合格、入學前後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對於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的學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到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是貫徹落實國家的決策部署,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科學選材、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和推進落實全麵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是高考改革的重要內容,事關高考綜合改革大局和廣大考生切身利益。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立德樹人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藝術類招生考試改革的重大意義,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相結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改革任務,嚴格規範管理,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二)加強工作落實。有關高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指導意見和本實施方案精神,及時修訂完善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和人才培養方案,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地要堅持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方向,指導高中校進一步明確學校藝術特色教育的定位,統籌好藝術普及教育和藝術特長教育,加強藝術特長生文化課學習指導,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切實提升藝術教育整體質量水平。各地各校要穩步有序推進相關工作,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關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

  (三)加強宣傳服務。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各地各高中校要以學生為中心,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進一步做好學生發展指導,處理好興趣特長、潛能傾向與社會需要的關係,選擇適合的發展方向,避免學生不顧個人條件盲目選擇藝術類作為報考發展方向。各地各校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及時調整完善措施。

  附件: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專業與省級統考專業類別對應關係一覽表(2024年起實施)

  注:1.專業名稱後標記“△”的,相關招生高校可對應該專業所在的省級統考科類,也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跨科類科學確定該專業與其他省級統考科類的對應關係,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專業以在我省公布的當年招生計劃為準。

  2.序號0*為統考科類代碼,*01、*02、*03等為統考科目代碼。組考單位可根據統考科類特點設置模塊化的考試科目,供考生自主選擇報考。

  3.戲曲類專業包括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表演)等專業,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采用省際聯考或校際聯考等方式實施。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

推薦高校

    推薦學校

      中職院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