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考生填報誌願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貴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製定本規定。
一、填報誌願時間安排
今年我省實行網上填報誌願,網上填報誌願時間為6月29日00:00至7月2日18:00,即高考成績公布並劃定相關錄取批次最低投檔分數線後,考生通過網上填報誌願係統填報本科和高職(專科)批次誌願。
二、錄取批次順序
(一)藝術類錄取批次順序為:
1. 美術類:(1)梯度誌願本科院校→(2)平行誌願本科院校A段→(3)平行誌願本科院校B段(獨立院校和民辦院校)→(4)兼報的文史、理工類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類提前批本科)→(5) 平行誌願高職(專科)院校→(6)兼報的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院校。
2. 藝術類(不含美術類):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二批本科院校→⑶第三批本科院校→(4)兼報的文史、理工類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類提前批本科)→(5)藝術高職(專科)院校→(6)兼報的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院校。
(二)體育類錄取批次順序為: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一批本科少數民族預科→⑶第二批本科院校→(4)兼報的文史、理工類本科院校(不含文史、理工類提前批本科)→(5)體育高職(專科)院校→(6)兼報的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院校。
(三)文史、理工類錄取批次順序為:⑴提前批本科院校→⑵國家專項計劃本科院校→⑶地方專項計劃本科院校→⑷特殊類型招生本科院校→⑸第一批本科院校→⑹第一批本科少數民族預科→(7)第二批本科院校→(8)第二批本科少數民族預科→(9)提前批高職(專科)院校→(10)高職(專科)院校。
(四)中職單報類錄取批次順序為:⑴中職單報本科院校→⑵中職單報高職(專科)院校。
三、誌願設置
2016年除美術類梯度誌願、藝術類(不含美術類),文史、理工類提前批次及特殊類型招生未實行平行誌願,其他各科類(含體育類、美術類平行誌願院校)、各批次均實行平行誌願,各科類、各批次誌願設置見附件《貴州省2016年高考誌願紙質樣表(一)、(二)》。
四、平行誌願投檔要求
平行誌願實行一次性投檔的辦法。投檔按“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投檔時首先按考生總分(體育類為綜合分、美術類為專業統考成績、文史、理工類為高考合計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平行誌願順序依次進行檢索,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文史、理工類平行誌願高考合計總分相同考生投檔排序規則為:當考生合計高考總分相同時,具有我省2016屆普通高中學籍並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學考成績,則學考總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若考生學考總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按考生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其他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按考生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若分數相同,則再看數學。
體育類平行誌願投檔時,先按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綜合分相同,專業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專業分再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合計總分位次排序。
美術類平行誌願投檔時,先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考生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計總分位次排序,若文化合計總分位次相同藝兼文考生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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